《回民區志》|經濟管理 計 劃——體制改革(二)

《回民區志》|經濟管理 計 劃——體制改革(二)

三、第三輪承包(1993年開始)

認真貫徹《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條例》,全面落實企業擁有的10項自主權,徹底清理和廢止有礙企業行使自主權的一切政策和規定,減少政府對企業的行政干預;吸收和借鑑鄉鎮企業、“三資”(中外合資、中外合作、外商獨資經營企業)企業靈活的經營管理機制,加快回民區企業經營機制轉換的步伐;引入競爭機制,實行“能人治廠”,在總結前二輪承包經驗的基礎上,制定《關於企業第三輪承包實施細則 》;推行股份制和租賃制改革,制定《關於股份制企業試行辦法》、《關於租賃企業試行辦法》,在兩個企業進行試點,取得一定的經驗;深化企業內部的配套改革,各企業結合實際,進行勞動、用工、分配。

四、轉機建制工作(1994年開始)

1994年,回民區人民政府印發《企業轉換經營機制工作方案》。重點推行股份制、租賃制,鼓勵和支持企業通過跨行業、跨部門、跨所有制的租賃、轉讓、兼併、股份制合作、承包、拍賣等多種形式,實行多樣化經營。3月,中共回民區委員會、回民區人民政府組成“深化改革、轉換經營機制領導小組”、“企業轉換經營機制資產評估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聯合下設1個辦公室。

根據回民區的特點,轉換經營機制以採用股份合作制形式為主,少數企業採用股份有限責任公司制形式,部分企業採用公有民營的租賃形式,個別企業採用兼併、拍賣、破產等形式,“三資”企業暫不轉制。至1995年,共有52戶企業完成轉制工作,其中組建集團的企業2戶,股份合作制企業6戶,風險抵押承包企業13戶,租賃經營企業31戶。整體經濟效益提高13.33%,產銷率提高18.5%。同年,回民區被呼和浩特人民政府評為轉制工作先進單位。

1996年,回民區對遠大生化公司和無紡布廠開始進行轉換機制改革,對已轉制的21戶企業進行驗收。對虧損企業進行整頓,撤換一些由於經營不善造成企業長期虧損的領導班子,如汽車附件廠、康達醬菜廠,為進一步深化企業改革打下基礎。 7月,回民區企業體制改革辦公室成立。原回民區轉換企業經營機制辦公室撤銷,其職能由回民區企業體制改革辦公室承擔。

1994~1996年,經濟運行的質量和效益仍然較低,停產、半停產、虧損企業有增無減,企業的體制改革沒有取得實質性進展。

1997年,確定11戶改革重點企業。調整回民區企業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成員。

1998年,以產權制度改革為核心,加大企業改革力度。未轉制的企業加快轉制進度,如油脂化工廠和動力修配廠改組為股份制企業,汽車附件廠將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用轉讓金安置職工,償還債務,與無紡布廠重組;已轉制的企業在初步轉制的基礎上,深化改革,解決遺留問題,提高企業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有條件的企業向民有民營過渡。同時,把企業改革、改組、改造與加強管理結合起來,加大對重點企業的扶持力度。

1999年,回民區把集體企業改革作為經濟體制改革的重點,按照“因地制宜、實事求是、紮紮實實、一廠一策”的指導思想,回民區30戶企業全部完成轉制工作。

2002年,區屬集體企業全部實現民有民營,區街集體企業轉制收尾工作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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