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林被任命為商水縣副縣長、代縣長

11月26日,商水縣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舉行第十四次會議。

會議共進行了四項議程:一是根據主任會議的提請,任命田林同志為商水縣人民政府副縣長,決定其代理縣長。審議免去了彭發光同志的縣人大常委會農工委主任和姚哲同志的縣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職務;

二是根據縣檢察院檢察長顧濤的提請,審議免去了沈慧峰等10名同志的縣檢察院副檢察長及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三是根據縣政府的報告,分別審議作出了關於城關鄉撤鄉設陽城街道辦事處和張莊鄉撤鄉設鎮的決議;

四是根據地方組織法的規定和孫新華、姚哲二位同志的辭職申請,審議作出了關於接受孫新華、姚哲二位同志辭去縣十五屆人大常委會委員職務的決定。會上,縣人大常委會主任李德來代表縣人大常委會向代縣長田林提出任職希望,向縣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一府一委兩院”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副書記邵超就落實本次會議精神作出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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