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和医院编制改革后,薪资待遇怎么计算?

按照国务院的部署,上半场的改革主要是完成事业单位的分类,截止到2015年底。下半场改革的目标任务是到2020年,建立起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高校和医院编制改革后,薪资待遇怎么计算?


还有正在制定的取消高校、公立医院编制的管理制度,业界有一种反对声音认为,取消编制后,对高校、公立医院就没有了规模控制和发展规划,就会失去基本的管理规范,还可能加大高校、公立医院的财政负担。首先我们来明白几个改革的问题

目前主要是这种管理方式已经远远脱离市场经济条件下高校、医院的人事管理工作实际。不利于这些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聘用人员,反而在所有高校、医院均造成同一单位内因有无编制几种身份人员之间的诸多矛盾。现在绝大部分事业单位对于编外人员,基本都是采用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等契约管理方式,编内人员工作的稳定性和所享受的福利待遇跟编外人员有着不小的差别,这种矛盾亟待解决。所以,下一步随着整个事业单位改革的推进,对于如何妥善处理好编制外人员在岗位设置、人事管理、编制管理、工资收入、社会保障、劳动用工等方面的问题,需要有很多政策创新、制度创新。


高校和医院编制改革后,薪资待遇怎么计算?


根据《2017年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我们可以得知,公立医院和高校教师改革后属于公益二类单位,全国高校和公立医院将进保留高校和公立医院事业单位的属性,但是取消其编制。改为合同制。

虽然公立医院和高校教师编制改革,只是参照企业运行的,但并不意味着原有从业人员全部变成企业员工身份。原有从业人员一般情况下会分类处理,总的原则是“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处理的力度主要是根据改革阻力大小决定的,并无一定之规。也就是说,有可能改革方法跟国企一样,在公立医院和高校,原有的编制人员将不动,新进人员全签订劳动合同。以后,高校和公立医院的编制人员将越来越少,直到基本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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