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夺公交车方向盘时司机紧急制动,造成车上一名老人摔死并发交通事故,你怎么看?

朱黎明dazhu


试答此一案例,纯为个人观点:

夺盘者涉嫌犯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且致人死亡,后果严重,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死者及交通事故受害者并可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向夺盘肇事者索赔。

司机为避免发生车毁人亡的更大损失,采取紧急制动措施,属法律上的“紧急避险”行为,依法不负法律责任,亦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公交公司在自己运营的车辆上未能确保每一个乘客的安全,存在安全隐患和急刹车致车厢内乘客摔倒并死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故公交公司应当在车辆强制险和意外险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上海默石


最近,抢夺方向盘或殴打司机事件接二连三发生,比如北京公交车上50多岁的老年妇女因为坐过站要求下车未果,竟然用一箱牛奶砸向司机,造成公交车与其他车发生碰撞的事故;镇江一女子要求司机帮其捎带商品未果,竟然抢夺方向盘,撕打司机。这两起事件都没有发生严重后果,而重庆公交车事件则造成15人死亡的重大事故。

这样的行为已经危害到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安全,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面对这种犯罪行为,司机为了避免给不特定多数人造成伤害,他没有采取激烈对抗的方式,即如重庆公交车上的司机一样,而是采用一种尽可能减少伤害发生的方式,那就是紧急刹车。这种方式看似消极,但是却最有效。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这是一种紧急避险行为,对造成的损害,司机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对于老人的死亡,那是紧急避险行为造成的,司机可以不必承担责任,但是追根溯源是因为乘客抢夺方向盘所致,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所以由这名乘客承担老人死亡的赔偿责任。

不过,由于老人购票乘车,公交公司理应对老人的人身安全负有保障义务,虽然该事故是由第三人引起的,理应有第三人承担责任,但是公交公司如果没有尽到保障义务的,也要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打虎拍蝇


乘客夺公交车方向盘时司机紧急制动,造成车上一名老人摔死并发交通事故,这事司机应当免责。

1.乘客夺公交车方向盘时司机紧急制动是为了避免发生更大损害,是一种应急的止损行为,挽救了一车人的性命。要不然就会出现重庆公交坠江死亡15人的重大事故。

2.造成车上一名老人摔死并发交通事故,是在这种应急止损行为下所造成的附带伤害,司机主观上是避险,应免责。

3.真正要负责是夺公交车方向盘的乘客,他的行为给全车的乘客造成了严重的伤害,主观行为是故意,应视为故意杀人。老人摔死并发交通事故是他造成的后果。


不老人生


抢夺司机方向盘的人就是恐怖分子,就是危害国家公共安全的罪大恶极的人。

公交车司机掌握着几十条人的性命的安全,与司机过不去就是与全车人过不去,就是危害社会安全的犯罪分子,人人得而诛之。

法律有规定:因为罪犯抢车而发生的事情,罪犯承担责任。

罪犯抢车造成了人员伤亡罪不可赦,应该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司机驾驶在公共安全没有保障的前提下紧急刹车是为了保证全车人的安全,何错之有?

司机无过错,应该予以表扬,公共安全大于天呀!

国家应该严厉打击乘客干扰司机驾驶的案件当事人,还司机驾驶一片净土,安全驾驶大如天。

做人要厚道,要有一颗平常心,平平安安才是硬道理!


自由飞翔YouGuKe


想过没有?公交公司的责任缺陷?乘客有各种各样的人,有很少乘车的,农村来的,他们不熟悉规定,在乡村坐车并不一定要车站才上车,随手招公交车也会停,下车也一样可以随便下。那些人如果在城市看不到公交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在过站后的情急之下会无意识做出违法行为,所以公司必须在做广告的车身内外处或

司机位的左右前后写广告牌处改为公安警示不得骚扰司机及列出违法的量刑,及不得中途站外停车,必然能绝大多数威慑不明事理的人,毕竟乘客的目的是来乘車的,是不懂法才会情急之下的举动,如果一上车就前后左右看到公安警示一定会改变即将成为罪犯的行为人。

骚扰司机从乘客变犯罪要判刑:車内处处都是这样的广告还会有人干吗!

还有一个问题是,为什么坐过站未下车的人这么频繁?有存在叫站广播的不到位及声音轻的公交公司的原因。

公交车内部对规章制度的说明在车内基本上看不到,这是一个很大的失误,刻不容缓,必须马上亡羊补牢。


清溪泉流


作为一名驾驶员,车上发生情况紧急制动是本能的反应,由于方向盘被人抢夺,紧急制动更是理所应当。至于老人意外身亡,是乘客的行为造成的,如果没有乘客抢夺驾驶员方向盘的行为,根本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所以乘客必须承担所有的责任。同时他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为他触犯了危害公共安全罪。


蓝色天空30860888


只要乘客抢司机方向盘,或殴打或辱骂司机都是妨害公共安全罪,不管发生事故与否,都判刑,执法必严。


智慧人生AA


飞机的飞行员谁敢动他!火车司机谁敢碰!怎么到了客车驾驶员这就怎么那么多事,这也不行那也不能,在客车司机手里也掌握着那么多的生命,就可以随便碰呢?有什么可讨论的?给客车司机和飞行员,火车司机一样的权利不就行了吗!到那时,谁还敢动他……


萌叔8441


个人观点:1、任何情况下车出事故或车祸,就是司机的责任,即是有人攻击你司机也要保证行车安全,保护行车车辆安全是司机的第一要务,不能说有人攻击你车出事司机就无责了,这会造成司机故意出事故或推责任。2、司机神圣不可侵犯,无论何情况抢方向盘的,不管是否造成事故一律重判3年以上直至死刑。现在是有抢方向盘的,司机就放手了,出了事故与我司机无关,正好加重你抢方向盘的责任,而抢方向盘也没出大事,教育几句放了,这就是我们现行的法律制度,必须改革了,法律专家们


龙中老太1


在这个题目中有四个要点:

1、乘客夺公交车方向盘;

2、司机紧急制动;

3、车上一老人摔死;

4、引发交通事故。

我们逐条来进行分析:

1、乘客夺公交车方向盘

在前些天刚刚发生的重庆公交车坠江事故中,我们已经可以清楚的看到,乘客随意抢夺公交方向盘所带来的危害性有多大。这种行为直接威胁到了公交车上所有乘客的生命安危,是一种犯罪行为。涉嫌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抢夺公交方向盘的这种罪行,无论是否造成了交通事故或者人员伤亡,都应该按照“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这种罪行的判刑标准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起步,造成严重后果的,会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题目中的这个夺方向盘的乘客,已经达到了判刑的标准。他除了承担刑事责任外,还需要承担事故带来的民事赔偿责任。

2、司机紧急制动

在出现乘客抢夺方向盘等影响司机正常驾驶的状况时,为了避免公交车失控造成事故,司机采取紧急制动是必要的,是一种紧急避险措施,是为了保障车上所有乘客的安全,是一种比较合理的规避风险的方式,并没有不妥之处。所以,司机没有什么过错或责任。

3、车上一老人摔死

这个事故中的关键点就在这一条上,可能也是存在争议的一个点。从表面上看,老人的摔是由于司机的紧急制动造成的,似乎这是司机的责任。其实不然,实际上是乘客抢夺方向盘的举动引发了后面的一连串反应,司机紧急制动、老人摔,这两个动作都是夺方向盘的乘客造成的。因此,导致老人摔死的责任,应该由夺方向盘的乘客来承担。

如果死者家属只找司机要求承担责任,那事情可能会变得繁琐一些,司机再向夺方向盘的乘客追究责任。最终的责任仍然应该由犯错的乘客来承担。

4、引发交通事故

这个责任便很明显了,事故是由于乘客夺方向盘造成的,理应由乘客来承担事故责任。

总之,在这起例案中,司机采取了紧急措施,避免了更严重事故的发生,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所有刑事和民事责任,均由夺公交方向盘的乘客承担。

当然,在实际处理中,公交公司可能也会做出一部分意外险赔偿,但其实不应该替犯错的乘客分担责任。做错了,就应该让其付出沉痛的代价。这样,才会对其他有犯错倾向的乘客起到警示作用。治病得治根,严惩犯错者,才是防止此类事件发生的根本。

因题目中交代的信息有限,只可以做假设性质的讨论。

此类事件,在其他人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应该公正明确责任人,对于过错方应该给予严厉的惩罚。

最后,提醒各位,抢夺公交车方向盘是极其危险的犯罪行为,切莫由于一时的自私自利等原因而做出悔恨终生的事。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安全第一!

大家认为应该如何定责呢?

【谢谢朋友们耐心阅读,欢迎关注、评论等,发表看法,一起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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