俊哥的新纵深
有人说,血崩时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我要反驳你:这句话本身就是毒鸡汤
这一车子基本上都是老人妇女孩子,你让哪个人去踢一脚?你是先知么?提前知道不踢这一脚就会发生悲剧吗?无非就是一个事后诸葛亮,发生雪崩后才来批判雪花!他们没有制止的能力,不想搅进这个是非恩怨中,只想保护自己,安守本分,难道就是罪有应得吗?
你又想说:那些有能力制止的男人呢,为什么不踹一脚,麻木不仁,活该?如果你一脚踹出去,对方脑袋碰到尖锐的东西上(尤其是老人和女人,你踢一脚试试?)估计事后你恨不得砍了自己的脚,你家有矿都扛不住。
你说,不揣的话万一车子掉江里怎么办?法律讲究的事实证据,只会对已发生的事进行评判,你的大胆猜想毫无说服力,要懂法。
那怎么办呢?你只能当一名说客,对干扰驾驶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陈明厉害,并拉拢其他乘客,建立统一战线,必要时可以报警。除此之外,我想不到更好的方法
污先森Mr
这一脚踢的好!把肇事者踢倒,全车人就安全了!我们每一个坐公交车人就应该有这种勇气,应该有这种担当,应该有这种责任与违反法律,违反道德的行为作坚决的斗争!
1,这一脚,是正当防卫!
当肇事者在抢夺方向盘时,他的行为已经严重"危害了社会公共安全",是一项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所以你这一脚踢的是犯罪分子,目的就是为了阻止继续犯罪!当汽车在行驶时,有人抢夺汽车的方向盘,它的后果就会导致危害所有乘客的生命安全,也包括你的生命安全。所以当你给肇事者踢一脚的时候就是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不受侵犯!这就是正当防卫!不承担任何刑事责任。如果哪个律师还要唧唧歪歪认为你是故意伤害?那么它就是对法律的亵渎,他根本没有资格担当律师!
2,如果你坐在公交车上发现有人抢夺方向盘,你踢了抢夺者一脚。我还是要说"大哥,你这一脚踢的好"!你是在制止犯罪,你是在保卫全车人的生命安全,你是在踢犯罪分子,你的行为没错。你是见义勇为的行为,因为你的挺身而出,使全车人的生命得到了安全,打击了犯罪气陷!你就是见义勇为的英雄,有关部门应当给你表彰,公交公司应当给你经济奖励!
我们每个人不能再沉默了,我们应该果断的站出来,坚决的制止犯罪!如果我们不制止,我们就会像重庆万州坠江事件的15个死者一样,死的不明不白!大家认为我这样讲对不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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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旺情深1
大实话:是不是见义勇为,关键要看这一脚下去踹得有多严重。
重庆大巴车坠江事件曝光以后,网上出现了一些言论称车上的其他乘客没有人去上前制止这种不文明行为,所以才导致惨剧的发生。确实,如果当这位女乘客殴打谩骂司机的时候,后边有乘客上前给这位泼妇一脚,估计这个惨剧也有可能不会发生。毕竟,司机当时应该也就是一时愤怒,所以才一把方向盘直接将车开入江中。
但是,如果说是从见义勇为的角度来说,通过暴力去制止不文明行为的做法确实是一个很难把握的度。对方没有受伤,那叫见义勇为,对方受伤了,可能就是故意伤害。这就好比是老人摔倒扶不扶的问题,有证据证明老人摔倒跟你无关的,那么就不用担心被讹,但是,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老人摔倒跟自己无关的,只要老人讹诈,基本就必须负责。
所以,这就回到了一个见义勇为的成本和效果的问题。我相信,当时在车上虽然没有人说是上前给这个女泼妇一脚,但是,车上一定有人通过言语去劝架的。这是人之常情,毕竟,现实情况下,就算是见义勇为,那也得是先礼后兵,必须先在语言上占理,然后才会付诸行动。现实中也很少有不管三七二十一,上去就是打的吧。
当然,如果说,看到类似的现象,我们可以直接使用暴力制止,并且,无论对方受伤多么严重,都不关见义勇为者的责任,那么,我相信是会有很多人敢站出来的。但是,现实往往不是这样。
现实就是,还会有另一种可能,那就是这个女泼妇反咬一口,去讹诈见义勇为者,让他赔钱。客观来说,只要这个被打的人确实被打出问题了,基本上见义勇者都要赔钱。就算是没有被打出问题,那么只要报警了,也会耽误时间,这个成本是很多普通人不愿意承受的。有人可能会说,那总比丢掉命好吧。但是,你要知道,你这种想法是建立在知道这次结果之后的,说白了就是马后炮。当时车上我估计没有一个人会想到会因为这事丢了命。毕竟,这种事也不是第一次发生了。
并且,我也可以这么说,下次有这种事发生了,依然会有很多人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而无动于衷。这其实不能怪谁,只能是怪对这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惩罚太轻了。所以,还是希望制度能够健全,而不是指望通过道德去约束。
有理有据,实话实说,关注:大实话。让我们一起用理性的视角看世界。
大实话
这不好说,如碰到象南京那法官你就死定了,他会说,你肯定看这人不爽,不然车上这么多人都没动手,就你动手了。赔偿拘留跑不了的。当年那法官一句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不知害了多少好心人被讹诈?碰瓷业空前火爆。
手机用户5500333067
踹了,你就要赔钱,给人家看病,还要被拘留!所以,不能管!
水岸青青2
这种行为值得点赞,但会不会授予见义勇为称号,那就不一定了!
打开新闻,发现有很多抢夺公交车方向盘的新闻,大多数时候都是司机一个人在战斗,或者车子失控与其他车辆发生刮蹭,或者司机被打了一顿,或者司机紧急停车……到目前为止,笔者也只看到了发生在湖南境内的那起抢夺方向盘事件中,有乘客挺身而出。
那是今年4月,一辆大巴车开往长沙,走到半路,一名年约50左右的男乘客提出要下车,说自己没钱去长沙看病。司机说车在高速路上,不能停车,如果要下车,也只能到前面的服务区让其下车。男子不听,越说越激动,冲到驾驶室与驾驶员发生冲突,并抢夺方向盘,当时车辆在高速上歪歪扭扭,情况很危急,这时一个年轻的男乘客冲出来,先是打了两拳,后来突然一脚飞踹出去,直接把那个抢夺方向盘的男子踢蒙了。还好有惊无险,那个男子一路上再也没有吭声。
可能知道自己理亏,所以被打的男子也没有索要赔偿之类的,事情也就这么过去了。
就笔者理解,当此危急时刻,乘客这种劝阻之举,是一种正当防卫之举,是为了保护全车人的安全,即便因为这一脚发生什么人员伤亡,那也是不用承担任何责任的。说实话,很多人不是没那个阻止的能力,关键是害怕惹上麻烦,如果能有权威部门出来解答,给个明确说法,让他们吃颗定心丸,估计冲上前的人会越来越多。
打虎拍蝇
现在的执法环境下,如果司机停下车,与乘客互殴,那么他肯定会被公司罚款,赔偿乘客的医药费,严重的还会去局子里待几天。而乘客最多就是扰乱治安,行政拘留几天,然后找公交公司索赔……如果有其他乘客去制止,很有可能转变为俩乘客之间的争斗,然后各自都被公安局处罚。所以乘客一般没有去制止的动力。假如去制止的乘客被认为是见义勇为,正当防卫,滋事的乘客会被处危害公共安全罪,那么,以后你很难再发现有人这样去以身试法的!
littlefishare
我会像这样打他
大来魔
自从重庆客车坠事故发生后,我们需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了:
一、立法部门需完善公共交通安全法规,对辱骂、挑衅、殴打驾驶员的行为采取零容忍,遇到这些情况,驾驶员必须在保证客车安全的情况下停车报警,或采取必要措施终止他人的恶意行为,不受防卫过当的约束!乘客制止他人针对驾驶员的恶意行为,有义务和责任予以制止,一切后果由对驾驶员实施侵害的人负责!
二、故意辱骂驾驶员的,拘留15 天,殴打驾驶员、危害行车安全的,判刑3-5年,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员负全责,发生群死群伤的,判处死刑!
三、如有条件,驾驶室应隔离保护,到任何人都无法伤害到驾驶员。
公共安全大于天,希望立法部门加快修订,以防悲剧再度上演!
穿着棉袄不洗澡
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事件已经过去数日,留给我们思考的问题太多。
一个泼妇的任性就带走十五人的性命;一个老司机的无视就带走无辜的人的性命;十三个人的麻木也把自己葬送。
倘若参与这个事件的人,任何一个人理智一点、任何一个旁观者站出来规劝或制止,都可能避免这场灾难的发生。但是就这么任性和麻木,一切都这样悄然过去,留给我们太多的警示。人生没有后悔的药,假如这帮人重新来过,绝对不会发生如此惨烈的事件。想说的话太多,就这一点就够了。后悔永远莫及。
再谈谈当下人的心态、道德、安全都如此的苍白。动者就无底线,良知和善良都到哪里去了。现实的社会问题太多,诸如修养、道义、安全都抛之脑后。其实性格好是自己健康的表现,对人厚道善良是自己心里的慰藉,乐观的面对是健康的原由,多记住中华民族的传承是民族伟大复兴。积德就是积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