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城多個領導履職不力失職失察被問責處分

今年以來,晉城市各級黨組織和紀檢監察機關把強化問責作為管黨治黨利器,堅持失責必問、問責必嚴,以強有力問責推動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落實。為進一步強化警示教育作用,督促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履職盡責,晉城市紀委監委公開曝光5起黨內問責典型問題。具體如下:

晉城市紀委監委公開曝光

5起黨內問責典型問題

一、晉城市農業綜合開發局黨組書記、局長劉東平履行主體責任不力被問責

劉東平任職期間,履行主體責任不到位,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嚴格,對黨員幹部教育管理失職失責,致使三名黨組成員因違規操辦婚喪喜慶事宜被處理。2018年10月,晉城市紀委對劉東平進行誡勉談話。

二、晉城市公共衛生信息中心黨支部書記、主任郭樹國履行主體責任不力被問責

郭樹國任職期間,履行主體責任不力,未履行好領導責任,對黨員幹部疏於教育管理監督,失職失察,致使單位職工成培瑞挪用單位房租中的75.8萬元用於網絡賭博,且被開除公職並移送司法機關處理。2018年10月,郭樹國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處分。

三、高平市米山鎮黨委原書記馮碩履行主體責任不力被問責

馮碩任米山鎮黨委書記期間,履行主體責任不力,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嚴格,對村級幹部教育監管失職失責,致使轄區內3名村主幹因違規操辦婚喪喜慶事宜被處理。2018年3月,高平市紀委對馮碩進行誡勉談話。

四、陽城縣住建局黨組書記、局長吳國宏履行主體責任不力,原黨組成員、紀檢組長王艾虎履行監督責任不力被問責

吳國宏任職期間,履行主體責任不到位,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嚴格;王艾虎作為時任紀檢組長,履行監督責任不到位,工作失責失察,致使一名黨組成員因違規收受禮品、領取“評審費”及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政務撤職。2018年4月,陽城縣紀委對吳國宏、王艾虎二人進行通報批評。

五、澤州縣柳樹口鎮黨委委員、副鎮長李曉東等5名幹部和澤州縣民政局社會科科長來光旭履職不力、監管失職失察被問責

澤州縣柳樹口鎮黨委委員、副鎮長李曉東和鎮政協聯絡員(主任科員)王永紅,作為該鎮前後兩任東下村片片長,履行主體責任不到位,責任心不強,工作不深不細;鎮農村三資中心前後兩任負責人兼總會計馬光明、盧燕兵,履職不力,審核不嚴;鎮時任民政助理員王雪仁,工作不實,監管缺位;澤州縣民政局社會科科長來光旭,履職不力,監管不嚴,致使柳樹口鎮坂頭村原黨支部書記兼村委主任趙貴珠套取貪汙各類扶貧款、工程款等共計69.9萬餘元,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並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2018年5月,李曉東、王永紅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盧燕兵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馬光明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記過處分;王雪仁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記過處分。2018年8月,來光旭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此次公開曝光的5起典型問題中,被問責人員上至市級機關,下到基層鄉鎮,既有黨委(黨組)負責人,也有紀檢組長,還有班子成員,問責領域涉及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民生領域、扶貧領域等重要方面。這些問題充分暴露出一些黨組織管黨治黨不嚴、責任缺失、組織渙散、紀律鬆弛;有的領導幹部落實“兩個責任”仍然“喊在嘴上、浮在面上”,對黨風廉政建設不敢抓、不真抓;有的黨員幹部黨性不強,紀律意識淡薄,對黨的紀律和規矩缺少敬畏,甚至對中央一再亮明的紀律紅線置若罔聞、我行我素。全市各級黨組織一定要從中汲取教訓,喚醒責任意識,激發擔當精神,主動履職盡責。

落實全面從嚴治黨,關鍵在行動。全市各級黨組織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踐行“兩個維護”,聚焦全面從嚴治黨。要認真貫徹落實好《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和省實施辦法,把權力與責任、義務與擔當對應起來,敢於較真碰硬,履行好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要堅持問題導向,突出政治責任,對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從嚴治黨責任落實不到位,對維護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失責、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力、落實黨委決策部署不堅決不徹底、腐敗問題嚴重、不作為亂作為,以及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對待中央省市決策部署的,堅決問責,不斷推動管黨治黨從“寬鬆軟”走向“嚴緊硬”。各級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負責人要充分認識落實主體責任的極端重要性,強化主責意識,強化責任擔當,強化對黨員幹部的日常管理監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漸,對各種違反黨的紀律的行為堅決查處、絕不姑息。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用好問責利器,督促各級黨組織解決黨內政治生活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牢牢抓住“關鍵少數”,督促層層落實責任,持續推動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向基層延伸。對紀委(紀檢監察組)監督責任缺失、“探頭”作用沒有發揮,該問責而不問責的,也要嚴肅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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