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標函報價大小寫錯誤怎麼辦?

投標函報價大小寫錯誤怎麼辦?


某個開標現場,某個投標人在投標函應當填寫大寫報價的地方,填寫了小寫數字,而在應當填寫小寫的地方填寫了大寫金額,投標函中大小寫報價金額一致。進入評審階段後,評審專家發現,投標函中的報價與清單彙總價格相同。請問:是直接否決投標?還是要求其進行澄清說明?

張志軍:《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二條規定,“招標文件中有含義不明確的內容、明顯文字或者計算錯誤,評標委員會認為需要投標人做出必要澄清、說明的,應當書面通知該投標人。”

從本例背景來看,該情形屬於明顯的文字書寫錯誤。個人傾向於評標委員會可以要求該投標人進行書面澄清說明,如其澄清說明未超出投標文件的範圍或改變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不應否決其投標。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