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江環保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計劃的預披露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股票代碼:002672 股票簡稱:東江環保 公告編號:2018-103

本公司及其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東江環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或“公司”)於近期收到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王恬女士的《減持計劃書》。根據《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證監會[2017]9 號)、《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相關規定,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本次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1、計劃減持股東的持股情況及本次減持情況:

注:(1)無限售流通股包括高管鎖定股;(2)若計劃減持期間有派息、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配股等除權除息事項,減持股份數和價格將相應進行調整;(3)擬減持股份數量不超過上述高管在任職期間每年可轉讓總數股份的25%。

2、減持原因:個人資金需要。

3、股份來源:首次公開發行前股份及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的股份。

4、減持期間:自本減持計劃公告之日起15個交易日後的6個月內,即從2018年12月27日至2019年6月26日(窗口期內不得減持)。

5、減持方式:集中競價方式。

6、減持價格:根據減持時市場價格確定。

二、股東股份鎖定承諾及履行情況

公司所有限制性股票激勵對象承諾其獲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內不得轉讓、擔保或用於償還債務。

公司所有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承諾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總數的25%;在離職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王恬女士均嚴格遵守了上述承諾,未出現違反上述承諾的情況。

三、其他相關說明

1、本次減持計劃符合《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證監會公告[2017] 9號)、《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相關規定。

2、本次減持計劃實施具有不確定性,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將根據市場情況、公司股價情況等決定是否實施本次股份減持計劃。

3、本次減持計劃實施期間,公司將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規章制度,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4、本次減持計劃實施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不會對公司的持續性經營產生影響,公司基本面未發生重大變化。

四、備查文件

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簽署的《減持計劃書》

特此公告。

東江環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8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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