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買的車不到一個月,就被罐車給撞了,對方全責,保險給修理,應該問他要折舊費嗎?

用戶51144196083


什麼是折舊費?

折舊費指根據企業的固定資產原值,剔除不提折舊的固定資產因素,按照規定的殘值率和折舊方法計算提取的折舊費用。固定資產折舊費從固定資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按月計提;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從停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計提。

事故車有折舊從何而來?

汽車銷售市場方面來看,普遍認為事故車(出現交通事故車輛統稱)對以後二次出售有一定的衝擊,因此對於發生事故之後就認為對二次出售造成影響,因此就有了這就一說。

可以要求對方針對摺舊進行賠償嗎?

從事汽車行業10餘年,每年都會遇見關於折舊費的問題。折舊問題的解決往往取決於雙方協商,因為在目前的法律法規裡面,並沒有任何一條明確規定是有折舊一說的。也就說,及時你上訴,法院也沒有任何依據判定對方需要賠償你折舊費用。


王小胖Big


這個事我最有發言權了。我因為折舊費打過官司,贏了。

八年前雅閣新車一個月一千公里。被對方追尾把我頂到前車上,因為我們都在等紅燈,我車前後受損,花了兩萬多修車,對方給我修好後我跟對方司機協商車損費折舊費對方不同意,我拿著交警判定的責任書去法院起訴。 法院委託三個鑑定機構其中的一個給我鑑定(抽籤決定哪一個),鑑定費用1000,誰輸誰拿。 最後鑑定損失7600。法院判了7600。

這個鑑定是有標準的

,一:車比較新,二,車子確實受損比較厲害(掉點漆,鈑個金不能算)

座標遼寧瀋陽 給你借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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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說我的車吧,車買了一個月,我老公在三環路堵車,車沒動,也是被罐車給剮了!左後視鏡掉了,左葉子板憋了,左車門剮了,正好那跟前有交警,交警說不嚴重一邊處理,保險公司定損三千,大車駕駛員滿口答應,我老公也老實就沒讓把車拖走,第二天去處理修車,那司機跟著隊長去的,說我們訛他,直接不幹了我,給我三千也不要,你就給我修車,到維修店車就放那裡了!一週後通知取車,我和我哥去的,到那左車門關不嚴,傷到那個大筋了,我哥就問怎麼修的,那個修車班長說修不好就這樣,也能用,我哥要揍他,我這新車,修不好你就給我換門,後邊我們就走了,又過了十天,通知取車,到那一看車修好了!我說這些天我來回跑,新車剮了怎麼算,那個隊長真賤,說要不在給你點錢,我說那給3000吧!就這樣修車他花了7800多,還給我三千塊現金,一開始得虧他沒答應給我三千,不然我虧大了,這樣的人就是照人下菜,看我老公好說話就耍橫,看見我和我哥脾氣不好就怕,真無語別說三千,就是三萬,我新車我也不想剮一下


明天會更好143661585


前天提的車,昨天被撞,對方全責,對方電頻車,沒有保險,交警隊處理協調對方賠了1000元,今天修車花了剛好1000(外面修理店修的)。

交警說只陪直接損失,其他的他們不管,自己協調。






休想動我頭髮


自己新買的愛車,不到一個月都被罐車這個怪獸撞了,雖然對方全責同意修理,但是自己總覺得很虧,畢竟一輛新車,現在簡直成了二手車,怎麼辦?該如何主張自己的折舊費呢?有希望嗎?

一個真實的案例

朋友幾年前買了一輛標誌408,白色的,非常拉風,辦下來15萬左右。剛開了三個多月,一次在進入濱江路的路口上,左轉進入濱江路主幹道,車速較慢,綠燈狀態,但是被直行撞紅燈的一輛jeep橫著撞過來,車輛受損嚴重,所幸車上人員受傷較輕。顯然,jeep違章,事後交警測出速度在80左右,當時濱江路限速60,而且,關鍵是還是闖紅燈。


交警判定jeep全責,車輛維修花了5萬多。這讓朋友很是心疼。儘管對方全責,但是自己好好的一輛才開3個多月的新車,瞬時變成了廢鐵一般。

朋友提出車輛折舊費,交警沒有采納,保險公司也不賠。最後朋友只好作罷,自認倒黴。

折舊費可以主張,但是賠付較難

實際上,類似這樣的案例還真不少。那麼,這些準新車被撞後折舊費如何主張,該找誰?

目前只有一種渠道,那就是根據交警認定的事故責任書,起訴到法院,要求對方車主賠償。如果是題主說的這種水泥罐車,連同對方單位一起起訴。

但實際情況是,要獲得賠付會比較難,除非你的車價比較高,而且車確實比較新。法院在折舊費這個問題上是這麼認為的:

首先,車輛正常行駛也要折舊,但是發生事故後,一些零部件重新更換了,實際上也對你折舊進行了一定的補貼,也就是損益相抵的問題,但是怎麼個抵法,並沒有細則,需要實際判斷;

第二,要判斷折舊,需要專業的鑑定機構對車輛進行鑑定,但目前並不規範。在利益的驅使下,鑑定機構可能會做出不公正的鑑定結果,鑑定認為損失較大在,折舊較大。

第三,車輛發生事故後,客觀來說,都會貶值,如果每輛事故車都來進行鑑定與賠償折舊費,那麼,法院的案子非常多,不利於糾紛的化解。

實際判決中,也有獲得折舊費賠償的案例。但往往流程很長,鑑定麻煩,理賠麻煩。所以,如果被撞的是豪車,你有大把的時間,可以走里程訴訟,否則一般的家用車,還是洗洗睡吧!好心情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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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尚渝妹仔


這位兄弟,我與你有過一樣的經歷,先PO圖

買來沒幾個月就被大貨車懟了。(前女友,現老婆出去見小姐妹),那時心裡的委屈真的無法用語言形容,對不起小灰在維修間躺了一個月啊。


回到正題,事故是雨天大貨車看不清前方,追尾造成的,它全責。從後面滑上來,雖然沒有傷筋動骨,但還是換了2個門,做了鈑金和油漆,沒有結構上的大傷,但貶值是肯定的了。


當時也查過不少資料,並沒有賠償折舊費這麼一說,法律只是規定賠到修好就行了,對方沒有義務賠你其他額外的費用。雖然很心痛,但是沒辦法,當時就是去4S店裡修了,該換的全換新的,保險賠償什麼的還是比較順利的。


如果要繼續追償,那隻能通過法律途徑。那麼這個時候就要考慮通過法律途徑要花費的成本,是否能抵得上追回來的賠償。就算為車子出一口氣,也是可行的。


但當時並沒有這麼做,可能有點對不起小灰,這一耗真的耗不起,咱怕麻煩,也不是斤斤計較的人,以後照顧好小灰,自己開車小心,好好保養小灰。2年半開了8萬公里,小灰沒有出現過問題,真的很感激,很多時候離不開他。


如果以後那一天要送走它,我可能會哭,我並不是一個好主人。




也別想那麼多,人沒事就好。


汽修工貴哥


有位新手司機朋友問彈哥,新買的車不到一個月,就被罐車給撞了,對方全責,保險給修理,應該問他要折舊費嗎?彈哥就來解答解答。

可以很肯定地說,即便是對方全責,保險公司也只負責承擔車輛維修的直接費用,其間接費用折舊費保險公司肯定是不會賠付的。但是我們也有幾項措施可以儘量減少我們的損失。

首先我們要讓我們的車輛最大的保值,新車不到一個月往往都沒有超過質保期,倘若我們在外面維修,後期出現質保問題,4S店肯定不會認的,所以我們的車輛必須要到專業的4S店進行維修。

再者,如果你認為車輛損害實在大,嚴重影響了你的車輛價值,你還可以找鑑定機構鑑定,以做後期訴訟處理。特別是你的車輛價值越高,越值得找鑑定機構做折舊鑑定,這樣你還可以通過訴訟追回一些損傷,最大可能地保護自身利益。

總之,碰到這樣的事,一定不要慌張,要冷靜處理。


彈個車


新車購買不到一個月出事故確實讓人心疼,維修好以後最少折損20%以上。

保險公司只負責承擔車輛維修的直接費用,其間接費用折舊費保險公司肯定不會賠付。那麼遇到這類事件我們必須想到怎樣減少自己的損失。

1,車輛必須施救到4S店維修。

因為無法確認對方是否賠付你車輛的折舊費,所以必須先讓自己車輛最大保值,同時也能夠繼續用新車質保。由於車輛是才購買1月,所以肯定沒有過質保期,如在外面維修後期出現質保問題,4S店肯定不會認可。車輛在外邊修理廠維修無法保障維修店使用材料,但4S店基本都是用指定配件,車輛更能保值。

因在4S店維修,材料價格和工時價格更高,同時由於新車在殘值車拍賣時價格更高,如果殘值車價格和維修價格之和已超全車價格,保險公司肯定願意按報廢處理。如保費處理,就不會再有折舊費問題。

2,因碰撞後的配件能換的堅決更換。

由於車輛碰撞後會造成連帶部分受損,但配件維修後噴漆,在二手車檢查時會直接檢查出來,這樣就降低了車輛交易時的價格。所以針對外觀件維修,能更換的配件儘量更換。

3,找罐車單位協商折舊賠付。

罐車一般都是單位擁有,針對這事件找單位跟容易解決。罐車駕駛員一般都是單位合同工,只負責開車後期保險賠付和其他賠付是公司出面承擔。針對該車的折舊費和單位協商更容易協商。

4,找鑑定機構鑑定,後期訴訟處理。

車輛價格越高,越值得做折舊鑑定。通過訴訟來追討車輛折舊費,法院有些是支持折舊費。通過訴訟時效很長,所以能協商最好,否則要做好長期準備。

最後新車折舊費這個確實要協商,不讓自己損失更大。

先說結論:應當賠償!

理由:

《道路交通安全法》,《侵權責任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雖然沒有明確規定車輛貶值費用的賠償項目。但是我國侵權法的原則是填平原則,只有有損失就應該賠償。侵權責任法第第十九條 也明確規定: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方式計算。在實際交易市場上,同樣的車輛,發生過交通事故和沒有發生過交通事故實際價值也會不一樣。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關於交通事故車輛貶值損失賠償問題的建議”的答覆也對相關問題做了說明:

我院在起草《關於道路交通損害賠償司法解釋》徵求意見中,對機動車“貶值損失”是否應予賠償的問題,討論最為激烈。從理論上講,損害賠償的基本原則是填平損失,因此,只要有損失就應獲得賠償,但司法解釋最終沒有對機動車“貶值損失”的賠償作出規定。主要原因在於,我們認為,任何一部法律法規以及司法解釋的出臺,均要考慮當時的社會經濟發展情況綜合予以判斷,目前我們尚不具備完全支持貶值損失的客觀條件:(1)雖然理論上不少觀點認為貶值損失具有可賠償性,但仍存有較多爭議,比如因維修導致零部件以舊換新是否存在溢價,從而產生損益相抵的問題等;(2)貶值損失的可賠償性要兼顧一國的道路交通實際狀況。在事故率比較高、人們道路交通安全意識尚需提高的我國,賠償貶值損失會加重道路交通參與人的負擔,不利於社會經濟發展;(3)我國目前鑑定市場尚不規範,鑑定機構在逐利目的驅動下,對貶值損失的確定具有較大的任意性。由於貶值損失數額確定的不科學,導致可能出現案件實質上的不公正,加重侵權人的負擔;(4)客觀上講,貶值損失幾乎在每輛發生事故的機動車上都會存在,規定貶值損失可能導致本不會成訴的交通事故案件大量湧入法院,不利於減少糾紛。綜合以上考慮,目前,我們對該項損失的賠償持謹慎態度,傾向於原則上不予支持。當然,在少數特殊、極端情形下,也可以考慮予以適當賠償,但必須慎重考量,嚴格把握。我們會繼續密切關注理論界和審判實務中對於機動車貶值損失賠償問題的發展動態,加強調查研究,將來如果社會客觀條件允許,我們也會適當做出調整。

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該如何界定是否有折舊呢?

一:假如車輛在出事故前市場價與新車相差無幾,事故後,車輛雖然修復,但市場價值相差連大,這一差價是車主的直接損失,那一定就是有折損了。

二:損失程度的界定就需要車主去專業機構鑑定了。

三:重點!車輛折舊應該向誰索賠?

目前保險公司沒有對車輛折舊的賠付政策,車主只有向肇事者索賠!


惠用車


新車不到一個月就被撞,確實讓很多的車主難以接受。雖然新車車主沒有責任,但是這讓很多的車主無法接受。深表同情。



但是你想要折舊費,這個我認為是比較困難的。說實話,我就碰到過。我也是新車車主。以下就以我為例,大家來看看🈶多難。



2011年10月買新車,2012年一月,車子被一豐田卡羅拉倒車,撞壞右側車門,前後都撞壞了。對方肯定全責。但是對方保險公司來了後,讓豐田車主必須報警,否則不賠。



交警到後,也是同樣的結論,豐田全責。可是我車買了不久,就被撞。心裡十分不爽。同車的同事提出車子的折舊費時,保險公司很堅決,不支持,不賠。讓找豐田車主自己協商,協商不成就上法院,由法院來裁定。交警也是一樣的看法。

實際上,從這兒就可以看出,這個折舊費不在保險公司保險範圍內,所以只能找車主了。到4S店,修車費用1800多,對方保險公司全陪。但是折舊費未見動靜。在加上車在4s放了三天才拿回來,來去的車費,油費,保險公司都不管,要自己掏腰包。



而豐田車主也是不管不問,就連打電話都是4s店打來的。我去,發火了。我直接打電話找豐田車主,讓他負擔油費,差旅費,高速公路費,誤工費。不然到他單位找他。本來想算了,把車開回來就行了。但媳婦不願意了,說豐田車主不懂事,必須要。一個電話沒有,一句歉意的話也沒有。

剛開始,他還囂張,但是我說,那好。大家都很忙,我明天請假,到你單位找你。熊了,最後給了200多,還一個勁地道歉。



後來,還就這事問過,車子的折舊費的確不好要,也不在保險的理賠範圍內。除非是豪車,一般的車就算了吧。還不夠折騰的。心情也會不順。

如果是豪車,那還必須要的。但那也只有通過法院這個途徑,法院一般也會支持你的訴求。另外就是對方明事理,通過協商同意給你。

以上是本人親歷,希望能夠給你參考。


人在天涯680


其一,車輛發生事故後,保險公司經過定損,只承擔車輛修理費用,即修到看起來完好就可以了,也叫直接費用。可是,被碰撞過的車,如果比較嚴重,例如經過大修換過軸承等問題,就有了一個專有的名詞“事故車”
,這種車的價值就會大打折扣,在將來二手車買賣時會給車主帶來較大的損失。


所以,出現這種情況,肯定是要找責任方負責車輛折舊費。因為這純粹是責任方的過錯造成的。所以在法律上的邏輯也是通順的。

其二,車輛折舊費因為保險公司不賠,所以責任方一般不會那麼爽快的負擔。所以要做好去法院打官司的準備,那麼自己就要準備證據,例如事故認定書,現場照片,保險公司的理賠材料等。還建議找鑑定機構對車輛折舊情況進行鑑定。另外,訴訟時,還可以找對方負責因車輛碰撞造成的交通費、誤工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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