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管」車輛當月不檢,扣分罰款!年檢新規真相如何?

「车管」车辆当月不检,扣分罚款!年检新规真相如何?

「车管」车辆当月不检,扣分罚款!年检新规真相如何?

“從2019年1月1號起,當月該年檢車輛必須在當月年檢或者提前兩個月審驗。”

“取消可推遲一個月審驗的規定,對超出本月未審驗的機動車一律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處200元罰款,並記3分。”

……

近日,一些網絡媒體、朋友圈流傳著這麼一條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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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管」车辆当月不检,扣分罚款!年检新规真相如何?

山西便民在線從交管部門瞭解到,這是一則謠言,公安部交管局近期沒有發佈有關車輛年檢改革的新規,車輛年檢規定沒有變化。

「车管」车辆当月不检,扣分罚款!年检新规真相如何?

也就是說,“車輛必須在當月年檢或者提前兩個月審驗,逾期處200元罰款,並記3分”的說法根本不存在!

「车管」车辆当月不检,扣分罚款!年检新规真相如何?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四十九條規定:

第四十九條 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在機動車檢驗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檢驗合格標誌。

申請前,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申請時,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並提交行駛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車船稅納稅或者免稅證明、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確認機動車,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核發檢驗合格標誌。

溫馨提示

提醒廣大群眾,針對不明信息,不能輕易信謠、傳謠,切勿被網絡不實信息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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