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管」车辆当月不检,扣分罚款!年检新规真相如何?

「车管」车辆当月不检,扣分罚款!年检新规真相如何?

「车管」车辆当月不检,扣分罚款!年检新规真相如何?

“从2019年1月1号起,当月该年检车辆必须在当月年检或者提前两个月审验。”

“取消可推迟一个月审验的规定,对超出本月未审验的机动车一律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处200元罚款,并记3分。”

……

近日,一些网络媒体、朋友圈流传着这么一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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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管」车辆当月不检,扣分罚款!年检新规真相如何?

山西便民在线从交管部门了解到,这是一则谣言,公安部交管局近期没有发布有关车辆年检改革的新规,车辆年检规定没有变化。

「车管」车辆当月不检,扣分罚款!年检新规真相如何?

也就是说,“车辆必须在当月年检或者提前两个月审验,逾期处200元罚款,并记3分”的说法根本不存在!

「车管」车辆当月不检,扣分罚款!年检新规真相如何?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

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温馨提示

提醒广大群众,针对不明信息,不能轻易信谣、传谣,切勿被网络不实信息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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