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收據”可以入賬

綠洲財務 郅偉

哪些“收據”可以入賬

財務人員都知道發票是合法的做賬憑據,而對於收據是否能入賬,卻不是很清楚。有一種較為普遍的認識是:除了發票以外的任何收據都是“白條”,都不能作為合法的財務憑據入賬。

其實,收據與我們日常所說的“白條”不能畫等號,收據也是收付款憑證,它有種類之分。至於能否入賬,則要看收據的種類及使用範圍。

哪些“收據”可以入賬

收據可以分為內部收據和外部收據。外部收據又分為稅務部門監製、財政部門監製、部隊收據三種。

內部收據是單位內部的自制憑據,用於單位內部發生的業務,如材料內部材料的調撥、收取員工押金、退還多餘出差借款等等,這時的內部自制收據是合法的憑據,可以作為成本費用或者往來會計事項入賬。

單位之間發生業務往來,收款方在收款以後不需要納稅的,收款方就可以開具稅務部門監製的收據,如收到下屬單位歸還的借款,因為收到借款不存在納稅義務,所以可以向下屬單位開具稅務局監製的收據。

行政、事業單位發生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可以使用財政部門監製的收據。如防疫站收取防疫費,環保局收取環保費等等,都可以使用財政部門監製的收費收據作為合法的費用憑據。

單位與部隊之間發生業務往來,按照規定不需納稅的,可以使用部隊監製的收據,這種收據也是合法的憑據,可以入賬。

除了上述幾種收據外,單位或個人在收付款時使用的其他自制收據,就是日常所說的“白條”,如果是涉及費用的,則不能入賬,如果是記錄往來事項,是可以入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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