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被限高槓撞死的少年怪不得任何人,只能怪自己家長,你怎麼看?

陳年往事6667


2018年10月28日,16:58,新餘交警微博發佈一則交通事故。駕駛著袁某駕駛一輛小型轎車,在京開大道由南向北方向行駛時,乘車人鍾某(13歲)將身體伸出車頂天窗外,結果再通過道路限高橫杆時,與橫杆發生碰撞當場死亡。

此事件全部經過被後車駕乘人員全程拍攝,並上傳網絡,拍攝期間車內人員談笑風生,視頻中顯示,後車人員一邊在拍攝,一邊還笑著討論:"裝X,前面有限高欄,撞上必死無疑!"因此有網友認為孩子之死後車人員預測到危險應該提醒,該車人員不但沒提醒卻談笑風生是否該付法律責任?

還有網友認為,此事故源於限高杆,是否要讓限高杆的負責部門擔負一定責任?

但是很快權威人士就做出解釋:

一、後車駕乘人員和前車人員在法律上沒有任何關係,沒有義務提醒前車小孩,只能說在道德上受到一定的譴責。但是話說回來,如果後車大喊大叫提醒前車天窗外的孩子,但沒救下孩子造成受撞死亡,有可能就會被告干擾孩子注意力造成躲閃不及死亡,那時就脫不開干係了。

二、當地限高杆樹立及管理部門也不應該對此事負責,除非該限高杆的設置不合規不合法才負責任。但是隻要是政府部門設立的限高杆,一般不合規不合法的很少。

總之作為一個13歲的孩子,他還是一個未成年人,他的行為是由其監護人全程監護的。監護人負責孩子生命安全,應負保護孩子的責任,從這次惡性事件來看,主要原因還是其監護人沒有起到監護保護孩子的作用而造成的悲劇,由此說來真怨不得別人。




指尖教育帝國


這幾日,一段"江西新餘13歲男孩坐車時將身體伸出天窗外,被路上限高槓撞死身亡"的視頻,引發廣大網友的熱議。

看到這段視頻的事發全過程,確實令人感到痛心,一個13歲的花季少年,就這樣沒了。

只是,事已發生,無法挽回;但是,在此次悲劇發生的責任劃分上,卻引起了網友們的熱議。



是駕駛人自己要負全責嗎?但據報道,駕駛人是袁某,而被撞孩子卻是鍾某,難道又是媽媽級女司機?或者是跟孩子不是一家人的別個?但不管是誰,主要責任還是車中的所有人吧!

有人說拍視頻的後車也有責任:為什麼不提醒前車?但在高速行進的兩臺車中,又距事發地如此短的距離之下,怎麼能超越前車?逼停前車?喊,聽得到嗎?在追逐喊叫之下,還有可能會引起誤會和不必要的麻煩!

有人說這個限高杆的設立有責任:為什麼在如此寬闊平整的道路上設置如此低的限高杆?但是,在道路上設置限高杆自然有其合法有用的充足理由。況且,一臺小車的安全範圍只限在車輛外包裝範圍的車裡,孩子卻將身體伸出車外,責任顯然在車內小孩的監護人……如果硬要說限高杆的有責任,我感覺它的所在是:好象在寬闊平整的馬路上沒有看到它的警醒標誌,本地人或經常跑這條道的就會知道這裡有個限高杆,而對這裡還不熟悉的外地司機就不知道了!……

當然,以上分析都只是個人猜測而已,真實結果如何?還有待官方的正式消息!

圖片摘自網絡


知足常樂1284922


悲劇已經發生了,孩子的家人現在是非常傷心,作為駕駛車輛的家長不但悲痛而且還在深深的自責當中,換言之,親者痛,恨不能死去的是自己可以換回十三歲花季少年的命!但一切均已晚了,自己的一次疏忽,怨不得別人!



作為駕駛人必須熟記的法律法規之交通法規裡有一條:不得將頭和手等身體各部位伸出在行駛中的車輛。這是用鮮血和生命得出的經驗教訓,你違反了,也將得到血的教訓。


天台觀寧波


我覺得他說得好。



與狗人鬥其樂無窮


一、孩子自身的責任

十三歲的孩子,已經是少年了,雖說還屬於未成年人。他應該知道乘車時頭手不能伸出窗外的常識。從視頻截圖可以看到,這孩子將身子爬出天窗,是自身行為。從其行動可知,估計也不止第一次有過類似舉動。這一次撞在限高杆上,是咎由自取。即使這次沒撞,有這樣的經歷且沒受過教訓,始終會被撞。他終於被撞上了。

二、家長監護人責任

孩子的安全,家長的責任最大。從這次事件中可以看出,家長對這個孩子的安全教育是很不負責任的。淘氣頑皮是孩子的天性,但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孩子的許多壞習慣是逐步形成的。十三歲的男孩,應該是初中生年紀了,雖說在家長眼裡心裡還是孩子,但對其不顧安全的舉動聽之任之,任其隨心所欲,不加管束,甚至縱容孩子的一些出格行為,家長難辭其咎。現在終於釀成大禍,連後悔的機會都沒有了。

三、司機的責任

這一次車上孩子撞限高杆死事件,作為當事人之一的司機,責任難辭。作為一個駕駛員,應當預見到孩子把頭手伸出車窗外的危險後果。在行駛著的車上,像這樣直接把身子爬出天窗,即使沒有撞限高杆,也是危機四伏的,停車、拐彎、加速等各種正常操作或應急控制,都可以將孩子甩飛或摔傷。對孩子的這種舉動不加制止,屬於以危險方式駕駛,是負有責任的。在行駛途中,駕駛員對前方限高杆、自身車況、乘客的安全如系安全帶等相關安全規定都應隨時關注,對車上乘客的安全負責,對孩子爬出天窗的觸目驚心舉動不及時制止,司機素質實在是不盡人意的。

願天堂不再有危險!


紅豆詩社


怪誰呢?怪誰呢?這種慘事已經發生了,要怪就怪孩子吧!反正他已經走了。怪他自己的錯誤,可他已經為自己錯誤的行為,付出了生命的代價。所以怪誰,不怪誰就不要再糾結。這對大家是一種教訓,特別是有小車或者準備買小車的朋友,更應該引起重視。

孩子好象有十多歲,在公路上行駛的小車,速度是肯定的快,他都有膽量把上半身露出車外,看來他不是第一次。但是,此次卻成了他人生最後一次,由此可能證明他是一個淘氣的孩子。我相信孩子的父母,肯定不只一次的教育。有什麼辦法,他不聽呢?慘!失去了生命的代價!那開小車的就沒有錯嗎?有,肯定有。錯一,你怎麼就沒有注意孩子,他在車內站起來的時候,就應該靠邊停車,好好地教育他。錯二,開車當時天氣好,視線好,應該可以發現限高欄,孩子上半身站出天窗外出,就應該減速。以上兩點,是安全文明駕駛的最基本知識。為了安全,建議今後此駕駛員,最好不要開車。節哀順變,這已經是沒辦法改變的事,祝早日生個聰明寶寶吧!

哎,這個這個它,哎,其實還高一點點就好了噢!


手機用戶好大一顆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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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者無敵勇者無懼2018

怎麼沒人說限高杆的問題呢?有本事找公路管理局呢,自己找死還要怪別人,開車的難道不知道有人自己在車頂速度多快,高度多少,應該判駕駛員故意殺人罪,公路部門也有責任沒能及時管理好公路車輛??是不是這樣個意思,什麼玩意的社會,道德綁架毀了誰會


仁者無敵勇者無懼2018


如各地經常發生,應當發明並強制標準。【【限高杆標準:限高杆的高度等級,限高杆材質類型(彈簧式,鉸鏈式 ,鈴鐺式,鋼化玻璃式,塑料式,強光喇叭式,薄鐵皮式,木頭式,噴水式,易碎漏水式,橡皮筋式,滾輪伸縮式,等等等】】,,,《公路限高杆設計思路要模仿減速帶設計思想格局原理,讓司機清醒的知道而不是王級知道》,,,,,限高杆核心價值目標應該是警示和提示作用的柔性攔截,而不是純剛性淡然攔截,就像人行道秩序疏導員是拿手旗攔截闖紅燈者而不是刀具棍棒等。。。。。。我是善於並熱衷用法治和技術等來解決問題的人之一(主觀固然很重要,但是對於人的生安全方面的事情,還是需要重複的冗餘備份方案最為科學合理)。。。。。。現在免費隨便發明一個【【二次限高杆攔截系統==物理和電子】】(未申請專利),而不是航天級攔截。。。。第一次是柔性警告(物理+電子),第二次是亞剛性攔截系統。。。。。超高物體通過系統時,第一次被警告,第二次有限破壞而不是車毀人亡級別的破壞(完全不需要這樣懲罰)。。。。。。。一般馬大哈被第一次或第二次撞擊時都自動停車,除非喝酒。。。。


88萬E每元每小時


現在討論到底是誰的責任,完全沒有什麼討論的意義。已經發生了無法挽回的事情,再繼續討論“應該怪誰”這個問題真的沒有任何參考價值。

我素來都是喜歡從一件無法挽回的事情中尋找發生這件事的原因到底是什麼,我個人認為這也是最重要的。13歲男孩為什麼會被限高杆撞死呢?深究其原因還是因為其太鬧騰,不對自己負責任。可能有些人會說,十幾歲的孩子正是頑皮的時候,可是頑皮也不能將自己的性命白白的奉獻給限高杆啊。



缺乏安全意識,最終導致了孩子的死亡。

既然找出了原因,那麼我們就應該讓監護人對孩子進行安全知識教導。現在已經發生了這麼一場血淋淋的事情,我覺得父母們完全可以作為一個典例來教導自己的孩子。

責任在於誰?最主要的還是孩子和父母,這種事情完全怨不得別人!

這是大貓的一些看法,歡迎大家在文章下面留言評論!

漁一涵的生活觀


作為一個家長,我想說孩子無論是好是壞還是平庸。都是家長造就的。

其實昨天就想評論,挺痛心的,好好的一個孩子走的這麼慘痛。

孩子自身的幼稚、安全意識差,是原因之一。而家長要負主要責任!

我平日開車時,發車前,都會提醒孩子,繫好安全帶,不要把頭、手伸出窗外。車子在行駛中,是極危險的。

但是,這孩子的家長肆意讓孩子身體伸出車外,更別說有沒有提醒過孩子系安全帶了!

自己的孩子,自己不好好教不好好養。出了事哭天喊地有用嗎?包括那些孩子墜樓事件,溺水事件,都是家長的不重視才頻繁發生。

除此以外,各種言行素養的教育,孩子走出家門,就代表這家人的形象、走出城市,就代表城市的形象,走出國門,就代表中國人的形象!而孩子言行素養的習慣培養,主要就來源於家庭。曾有人評論,是學校老師的責任!老師一個人要教幾十個孩子,家長兩個人只教育1-2個孩子。言傳身教,教育孩子最好的榜樣,安全意識、行為素養從小教育培養好,還會有危險隱患嗎?還會在外面因為不文明被唾罵嗎?

家長們要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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