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境内同步披露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境内同步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18-69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12月24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刊登了公告《方盛(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拟进行之股份远期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16.1 条关于境内外同步披露的要求,特将有关公告同步披露如下,供参阅。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157)

公 告

方盛(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拟进行之股份远期交易

本公告由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作出。

本公司获本公司管理层间接控制的公司方盛(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方盛」)告知,方盛(作为股份远期买方)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与一家国际银行(作为股份远期卖方)就本公司的H股股份(「股份」)订立股份远期交易(「股份远期交易」)。股份远期交易涉及的最大股份数目为52,500,000股,而股份远期交易涉及的最高股本名义金额为1.5亿港元。股份远期交易期限为5个月。股份远期交易涉及股份将根据股份远期交易之条款于股份远期交易期限内以实物形式交付予方盛。

股东及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詹纯新

中国长沙,2018年12月24日

于本公告刊发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詹纯新博士;非执行董事为胡新保先生及赵令欢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赵嵩正先生、黎建强先生、刘桂良女士及杨昌伯先生。

* 仅供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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