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說海泉問羽凡涉毒的十個“為什麼”,沒問到痛處

藉助資本和市場,一旦藝人被包裝成“明星”,就會產生巨大的社會影響力,並借影響力獲得不菲的個人收益。如果被模仿者奉為“偶像”,明星的許多行為——從舞臺表現到幕後舉止,都會成為“仿效”的對象。特別是某些被標榜“特立獨行”的言行,更可能被未成年人“膜拜”。正是基於這個原因,明星必須切實承擔起社會責任——法律是必須遵守的底線,對公德良序的推動促進也同樣不可推卸。

明星不是也不必是聖人,但也不能恣意驕縱甚至自甘墮落。但願陳羽凡這樣的明星人物設定崩塌少一些,但願“最美”的凋零是最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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