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案疑案偵破紀實:千里追捕緝拿凶犯,銀川黑社會團伙襲警大案

案 件 發 生

1999年4月20日凌晨2時許,寧夏銀川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的電話響起。

一名本地口音的男子報警說:“銀川市新市區寧夏 軍區農場東側的一條便道上有一個出租車司機被捅傷,車牌號看不清。”

指揮中心估計可能是一起出租車搶劫案,立即向附近的巡警支隊新城基地發出了出警指令。

接到出警指令的巡警李富林、張建軍、孫虎、李海濱立即出警(車號:寧A警0154),高速駛向發案現場。

幾分鐘後,出警的四名巡警用車載電臺呼叫指揮中心,請求指示詳細地點,指揮中心予以答覆。

讓所有人沒有想到的是,此後,這四名巡警就再也聯繫不上了。

指揮中心的電臺再三呼叫沒有迴音,轉而傳呼巡警個人的BP機也沒有回答。

一種不祥的預感閃現在巡警支隊領導的腦海裡。

凌晨5時,四名巡警所在的二大隊三中隊派出巡邏車四處尋找,但並沒有收穫。

黎明時分,110指揮中心又接到一位晨練老人的報警,在新市區一條偏僻的土路邊發現一輛被炸燬的警車。

市公安局和巡警支隊的領導立即前往出事地點。

清晨7時許,趕到現場的警察們發現了翻在路旁的警車。

現場情形慘不忍睹:汽車整個被炸翻,殘骸飛出50米遠,一隻汽車輪胎鋼圈飛出去200米遠。寬約七八米的土路中央有一寬約2米、深約0.8 米的炸坑,現場隨處可見汽車被炸飛的碎片,緊接著在草叢裡、路旁和田埂旁發現了已經犧牲的四位戰友。

根據屍檢調查,其中3名警察為當場被炸死,其中兩人遺體被炸碎。

但其中1名警察孫虎並沒有在爆炸中受到致命傷,但隨後他又被連捅二十二刀,不幸犧牲。

警察們在現場經過仔細搜尋,在具體爆炸處約50多米的地方,發現了警車中唯一一把64式手槍。

顯然,這把手槍本來佩戴在其中一名警察的身上,在爆炸中,手槍和民警一同被炸飛出警車,分別落到草叢中。

經對現場進行的勘查,認為這是一起犯罪分子蓄意製造的、有預謀的特大襲警爆炸案,歹徒通過謊報警情,將警車引到預先埋下炸藥的偏僻地段然後引爆。

四名“110”民警犧牲的消息傳來,社會為之震驚。

許多市民說:“110是為我們老百姓辦好事、辦實事的呀!為什麼犯罪分子要對這樣的好人下毒手?”

在銀川市公安局巡警支隊的大院,戰友們為犧牲的四名烈士搭起了靈堂,流著眼淚為4位戰友守靈。

4月21日,自治區領導先後來到巡警支隊弔唁四位英勇犧牲的民警。公安部發來了唁電並派員趕到銀川弔唁、慰問了四位犧牲民警的家屬。

與此同時,銀川市出現 了空前的自發悼念場面。據不完全統計,僅一週內送花圈、花籃500多個,社會各界和市民紛紛解囊,為英烈捐款共計134萬元。

4月27日,自治區、銀川市黨政軍領導和銀川市數千名各界群眾在巡警支隊大院舉行了隆重的追悼大會,自治區政府授予李富林、張建軍、孫虎、李海濱革命烈士稱號。

“4.20”特大爆炸襲警案發生後,自治區領導非常重視,銀川市公安局組成了以局長張治旗為組長的“4.20”專案組,抽調上百名精幹警力進駐新市區全面展開偵破。

公安部賈春旺部長指示公安部有關業務局全力支持寧夏的破案工作,並派出由化驗專家、畫像專家、爆炸專家、 足跡專家組成的專家組來銀指導工作。

大量刑偵專家趕赴寧夏,這批精兵強將根據對現場反覆勘查和大量的調查瞭解,做出判斷:這是3人以上團伙作案,作案人年齡在20-35歲之間,打電話報假案者講銀川地區普通話,略帶銀南口音。

專案組的專家們經過多次爭論,最後一致認為,此次爆炸襲警並非只是為了殺死警察報復社會,應該是歹徒為了搶劫武器。

專案組在分析案情

刑偵專家烏國慶親臨爆炸案現場烏國慶,1936年12月5日出生,蒙古族人。是共和國培養的第一代刑偵專家,凡是公安部掛號的大案他幾乎都參與過偵破。

他出任過公安部刑事偵察局大要案處處長、 正局級偵察員、刑事技術高級工程師、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及中國刑警學院客座教授、中國刑事科學技術協會副理事長。

全國著名爆炸案件偵破專家。公安部首批八大特邀刑偵專家之一。

烏國慶根據炸點所在的坑、坑深,以及車拋出去的距離,只憑經驗,一眼就能判斷出犯罪分子引爆了12公斤左右的炸藥。

現場所在的這條路在軍區農場附近,原來是用作拉石頭的一條小路,後來建立了一條新路拉石頭就把這條舊路廢棄掉了,但以前走慣了的行人、騎自行車的人照走不誤。

既是廢棄的路,路上便不知何時被何人倒了不少垃圾。路邊就是農田,拖拉機、小汽車湊合著也能開過去。

犯罪分子在這條廢棄的路中間挖了一個坑,埋下炸藥,用電線引出去68.3米遠,至西瓜地裡,然後在那裡伏著。

110是2點09分接到報警的。報警的男人在電話裡說,有個出租車司機被捅了。

問他在什麼地方,他說從北京路往西走,然後走乾溝那條路,到了軍區機關農 場門口以後往右拐,過了鐵路幾百米就到了……報警人說得比較清楚。

110接到報警馬上指定在外面巡邏的一輛警車按報警人所說的路線迅速趕赴現場。而犯罪分 子在炸點前面的路上放了5塊大石頭做路障,這樣車就不能快開了。

這個時候就正好進入了犯罪分子設伏埋炸藥包的位置。烏國慶尋到犯罪分子拉引線引爆的那個位 置向現場看時,就發現了兩棵樹;炸藥恰埋在兩棵樹的中間,犯罪分子是利用這兩棵樹當瞄準器的,警車只要進入兩棵樹中間就引爆……

現場反映的情形是,一爆炸車就翻過去了,車上的4名警察當場有3名被炸飛,拋出去50多米遠,另一人被炸成重傷……

當時,大家作出比較一致的分析意見是:把110報警車給調出去,然後再施以爆炸。這夥犯罪分子肯定是報復公安機關,與被害的警察們有仇。很可能就是110處理過的人所為。查找範圍也應圍繞這方面做工作。

烏國慶卻不這樣認為。

專案組在研究案情

以他刑偵生涯積累的經驗,他以為,破案子除了看現場的情況外,更不可忽視的是犯罪分子在實施犯罪行為時要引起一系列的變化,在這個變化中有的是有形的,有的是無形的。

比如說現場留下的鞋印、指紋,這些都是有形的,是通過現場勘查可以取到的痕跡物證。

這些痕跡物證有用沒有?有用。

但在什麼情況下起作用呢?只 有把嫌疑人找到,對上以後才起作用。

破案子關鍵是把嫌疑人定下來,你要利用他在現場的所有活動情況形成的特定的犯罪的場,搜尋出一種犯罪信息,而這種信息 有的時候就把他犯罪的心理特徵,作案的動機、目的於不經意或不自覺狀態下反映出來。

他說就“4.20”這個案件來看,如果犯罪分子單純是為了報復,他炸完了說明已達到了報復的目的,就應該迅速撤離現場了。

而從現場的實際情況看來,犯罪分 子在炸了以後卻往炸點跟前跑,為什麼判斷他們到炸點跟前去了呢?

其中受傷的民警是在被炸後又被捅了20多刀,另外兩個被炸得四肢不全的警察,犯罪分子翻動 了他們的衣服。

翻動的跡象,屬於犯罪分子在現場實施的一種行為,這種行為就反映出一種信息,犯罪分子把這些人炸了以後,目的還沒有達到。所以才再過去,過去以後還對衣物進行翻動。

翻動這個行為如果是為了錢的話,一般巡警身上不會有錢,那麼巡警身上應該有什麼呢?應該有槍?也就是說犯罪分子是奔槍來的!

據此,合乎情理的分析推理應該是:犯罪分子實施爆炸以後不跑,就反映了不完全是為了報復。過去翻東西反映了他們在找槍的過程,不是找錢。

所以推斷犯罪分子炸這個車是為了搶槍,搶到槍以後再去作案。

因為不少的犯罪分子都視槍為最得力的作案工具。 而當時4名警察只有一支64式手槍,帶槍的警察又是攔腰被炸的,褲腰帶被炸斷的瞬間,槍即隨著身體的碎塊被炸飛,並落到幾十米外的草從裡邊去了。犯罪分子沒有看到這一幕,加上天色太暗,歹徒又比較慌張,所以槍也就沒有被搶走。

由於烏國慶推理的無懈可擊,案件定性準確,為破案贏得了寶貴時間。

順 藤 摸 瓜

全國重視的案件果然不同,這樣一來,警方確定了兩點。

第一報案者為寧夏本地人,第二此次爆炸襲警的目的在於搶劫武器。

由此進而推論,可以認為這批歹徒就是本地人或者銀川附近的居民,他們的目的在於做大案子,就說明這些人之前肯定有做過其他案子。

讓一些沒有任何前科的人來做這種驚天大案,怕是給他十個膽子他也不敢。

這樣一來,警方偵破方向就很明確,在本地有劣跡的人中重點排查,並且配合報警的錄音確定身份。

很快,撥打這個電話的電話亭主人,協助警方畫出來報警青年的模擬畫像。

專案組立即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公佈了其中一名犯罪分子的模擬畫像,並懸賞1至10萬元徵集案件線索。

廣大市民也積極辨認畫像和犯罪物證、辨聽犯罪分子謊報警情的電話錄音,在極短時間內彙集到了近200多條線索。

專案組分為八個專門小組,按照各自分工,日夜工作,展開拉網式排摸。

很快,線索就出現了。根據爆炸的炸藥分析,這批炸藥應該來自礦山。

而就在銀川市“4.20”案件發生之前,靈武市於3月31日凌晨發生一起炸藥、雷管搶劫案。

三個蒙面歹徒在靈新煤礦,持刀搶劫炸藥126公斤、雷管900餘枚。

經過對炸藥和雷管的分析,公安部刑偵專家認為兩起案件的炸藥完全一致,可以併案。

由此,案件就開始逐步清楚明白了。

結合“4.20”爆炸襲警案,經過深入調查,長期活動在靈武市的以無業人員陸文林、郭永濤、張彥彬為成員的犯罪團伙被納入公安機關的視線。

4月9日,靈武市警方查出了此團伙在銀川市新市區的落腳點附近的一間出租房,並查出了關係人楊傑。

非常熟悉這個團伙成員的靈武市公安局民警李桐,被調來聽完錄音辨認。在聽完錄音後,他確認“報警人”是靈武市磁窯堡鎮無業人員陸文林。

專案組民警對陸文林等所居住的出租房進行了搜查,在室內地面粉塵中化驗出有銨銻炸藥成分,並發現3月30日晚22∶40通過銀川至靈武銀古公路收費站的收據一張,由此確定陸文林等有搶劫炸藥和爆炸襲警的作案嫌疑。

5月18日,專案組民警在查清犯罪嫌疑人可能逃匿的方向後,決定抽調警力組成6個追捕小組,立即出發前往東北、北京、河南、廣東、內蒙古、陝西等地展開清查追捕工作。

千里追捕緝拿兇犯

5月21日上午10時45分,追捕組組長鍾兵在河南洛陽金古園路一市場內突然碰見兩個人,都戴了眼鏡,進行了喬裝。

多年從事刑偵工作的鐘兵一直緊緊追隨兩人,等追捕組和洛陽警方六名民警趕到後,兩地民警分兩路包抄,將楊傑、謝建文抓獲。

與此同時,在北京市公安 局協助下"4.20"案件另一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張彥彬等也在北京落網。

幾個真兇落網後,他們道出了此次案件的原委。

犯罪嫌疑人楊傑(前)、謝建文(後)被抓獲歸案

案犯楊傑(33歲)、謝建文(27歲)、陸文林(27歲)、郭永濤(21歲)、張彥彬(19歲),均系銀川、靈武的社會閒散人員,或者說是地痞無賴。這些人年紀都不大,卻都劣跡斑斑,不同程度地受到過我公安機關的打擊和處理。

從監獄或者勞改所出來以後,這幾個人不但沒有改邪歸正,反而拉幫結派開始團伙搶劫作案。他們團伙以年齡最大,也最兇殘的楊傑、謝建文兩人為核心,在短短1年時間,先後在銀川、平羅、靈武等地蒙面入室搶 劫加油站和路邊小商店10餘起。

期間雖然搶到的財物有限,這個團伙的手段卻十分兇殘。一旦遭遇受害者抵抗或者看受害人“不順眼”,立即用砍刀匕首鐵棍等對受害人進行毆打。

1年時間內,該團伙至少致一人死亡,多人重傷。

見已經搞出人命,自知最終難逃法網的楊傑、謝建文兩人認為反正也是槍斃,乾脆開始做大案。

但做大案,比如搶劫銀行,搶劫運鈔車都有可能和警察交火,就必須有武器,也就是槍械。

於是,在一次在喝酒時,謝建文對團伙其他成員說,說:“這樣小打小鬧沒意思,要幹就幹大的。”

為了實現這個“發大財”的夢想,他們預謀搞槍支去搶劫銀行運鈔車,並將搞槍支的犯罪矛頭指向了110民警。

他們先是在3月31日蒙面搶劫了煤礦,獲得了100多公斤的炸藥和大量雷管,搞到了作案的武器。

隨後,他們又開始密謀爆炸殺死警察搶劫。這群狂徒本來想炸公安局,但又覺得公安局面積太大,警察又太多,不好放炸藥。

後來又想炸單個的民警,遺憾的是當時普通民警除非特殊案件,一般不帶槍。最後還是幾次坐牢的楊傑有經驗,他提議炸110警車。因為110警車經常處理惡性案件,很有可能帶槍械出警。

幾個傢伙一拍即合,決定通過埋設炸藥襲擊110警車的方式來搞槍!

4月20日凌晨,謝建文、楊傑、陸文林攜帶從煤礦搶劫的炸藥、雷管、引爆導線等作案工具,在銀川市新市區原新幹公路上挖坑填埋好爆炸裝置,謝、楊二人埋伏等待,陸文林則在一電話亭向110報警,謊稱在埋藏爆炸裝置的路上發生出租車司機被捅傷的案件。

楊傑、謝建 文在埋炸藥的前方放了幾塊巨石阻礙警車前進,又挖出一個坑,迫使警車改道進入爆破點。

銀川市公安局巡警支隊四名民警的車行至埋爆炸裝置處時,謝建文將炸藥引爆。

而當時110警車不過是普通的麵包車,根本無法承受12公斤炸藥的巨大威力,立即被炸燬,4位民警中3名當場犧牲。

謝楊兩人冒著硝煙跑到現場發現,被炸擊受傷的巡警孫虎尚有氣息時,謝建文又手持利刃在孫虎身上連捅22刀,將他殺死。

他們手持手電在現場找了幾圈,並沒有發現槍支,只好拿走了警察衣袋中的幾十塊錢和幾包香菸。

由於自知做了驚天大案,這夥人也非常緊張,沒有敢在現場停留太久,就趕忙逃走。

案發後,公安機關根據電話亭主人對打電話人的特徵描述,對謊報警情的陸文林進行了模擬畫像並公開通緝。

此時,靈武警方為偵破“3.31”案也正在調查陸文林。

有多年坐牢經驗的楊傑、謝建文估計同夥陸文林已經暴露,而且陸文林的畫像也已公開。到了這個時候,兇殘的謝建文提議將他殺死滅口,然後分頭逃竄。這樣一來,如果警方並不知道陸文林和他們是團伙,他們就有可能逃脫法網。同樣兇惡的楊傑立即表示同意。

由於郭永濤和陸文林關係很好,楊傑、謝建文兩人怕郭永濤也已經暴露,乾脆一不做二不休,把兩人一起殺掉。

楊傑、謝建文這兩個暴徒經過密謀,把同夥陸文林、郭永濤從靈武騙至銀川,在一出租房內用安眠藥加入飲料中使其昏睡。

然後楊傑、謝建文用匕首將兩個同夥刺死滅口。

事後,由楊軍開車將屍體埋在平羅到石炭井公路旁邊的沙丘裡。

可惜陸文林、郭永濤這兩個歹徒居然被同夥殘忍殺死,也算是報應。

隨後,楊、謝兩人及張彥彬隨後分頭逃匿。其中楊傑、謝建文向南方逃竄,張彥彬則逃往北方。

楊、謝之前搶劫的錢款早已被他們揮霍一空,此次兩人僅僅攜帶數百元跑路,逃到廣東省佛山市時已身無分文,連飯也吃不上。

這兩個兇暴之極的歹徒毫不思索的決定,繼續殺人搶劫!

5月17日,他們在一招待所內將同居一室的一男子殺害,但僅僅搶劫到現金10餘元。

隨後,二人逃往河南省洛陽市,他們準備在這裡伺機作案後再繼續外逃,不料,被我公安民警發現抓獲。

與此同時,張彥彬也在北京被警方抓獲!

經過一個多月的縝密偵查,涉及此案的犯罪嫌疑人全部歸案,可以告慰烈士的英靈了。

“420”案發一個多月後,犯罪嫌疑人除兩人已死亡外,全部被捕。

6月28日至29日,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開 庭審理此案,一審認定謝建文等上述犯罪事實,當庭判處謝建文、楊傑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1萬元;判處楊軍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 8000元;判處張豔彬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5000元;分別判處楊輝等9人4年至10年有期徒刑。

一審宣判後,張豔彬等6人及一名法定監護人不服判決,提出上訴。經寧夏回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1999年7月20日宣判大會後,謝建文等四人在銀川被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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