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的1982年出生,最小的2000年出生,本來是最好的年紀,卻因為涉惡案件而站在了審判庭裡。12月26日上午,九原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白某明等5人尋釁滋事、白某明容留他人吸毒罪一案。
2016年12月至2017年10月,白某明在位於九原區的富力城小區經營裝修用沙生意期間,為了壟斷經營,謀取不法利益,多次糾集張某、李某傑、辛某、張某斌採用暴力、威脅、恐嚇、打砸等手段阻攔其他經營者銷售及該小區業主自行購買的沙子進入富力城小區,白某明等人在該區域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形成惡勢力,涉嫌尋釁滋事罪。同時白某明多次在其經營的小賣部中容留他人吸食毒品,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
該案由九原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九原區人民法院依法組成合議庭,經過庭前精心準備,依法召開了庭前會議。昨日,自治區、包頭市九原區政法部門有關負責同志,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部分群眾約100餘人旁聽了庭審。
該案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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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校:李詠梅
主編:唐建權
審核:於小村
出 品:內蒙古警界全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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