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川區面向2018年應屆高校畢業生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發佈時間:2017-12-28 17:46:15

重慶市南川區面向2018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為促進我區教育事業發展,全面提升教育水平,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於進一步規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及《關於做好區縣事業單位赴高校公開招聘優秀畢業生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66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經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現面向2018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按照任人唯賢、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採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計劃

本次擬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50名,具體招聘單位和崗位見《重慶市南川區面向2018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詳見附件1)。招聘崗位有專業要求的,統一參照《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最新修訂版)》(附件3)執行。

三、招聘範圍和對象

(一)學歷條件。

1. 2018年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學歷並取得相應學位的畢業生;

2. 國家重點大學(含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2018年應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並取得相應學位,且符合下列條件:大學就讀期間獲得過校級三等及以上專業或綜合獎學金;

3. 2018年應屆師範類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並取得相應學位,大學就讀期間專業成績無補考(即所有必修課程成績≥61分)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①就讀大學期間曾獲得過國家獎學金或校級三等及以上專業(或綜合)獎學金;②獲得省部級(如省政府、教育部、人力社保部門)表彰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人力社保部門組織的專業技能競賽三等獎及以上(須加蓋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人力社保部門公章);③所學必修課程平均成績達到80分及以上。 4.報考建築、財會、金融崗位的,要求:(1)2018年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學歷並取得相應學位; (2)2018年教育部直屬應屆全日制國家重點高校本科畢業生並取得相應學位,大學就讀期間專業成績無補考(即所有必修課程成績≥61分)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①就讀大學期間曾獲得過國家獎學金或校級二等以上專業(或綜合)獎學金;②獲得省部級(如省政府、教育部、人力社保部門)表彰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人力社保部門組織的專業技能競賽三等獎及以上(須加蓋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人力社保部門公章);③所學必修課程平均成績達到80分及以上。

(二)招聘其他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

3.熱愛教育事業,具備紮實的教師基本功和學科專業知識,具有較好的教師職業素養;

4.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年齡18週歲及以上,35週歲及以下(年齡計算時間截止報名開始之日前一天);

6.符合招聘崗位規定的條件(詳見附件1);

7.須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相應教師資格證,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的,不予聘用;

8.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迴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9.自願在南川區教育系統服至少5年,5年服務期內不得向區外事業單位進行交流轉聘。未滿規定服務期者,終止人事關係並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三)以下人員不屬於招聘範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黨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時,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於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於禁考期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佈的失信被執行人;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尚未建立人事關係但參加重慶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進入體檢及以後環節的人員;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現役軍人;本區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在讀的非2018年應屆高校畢業生;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其他不得報考的情形。

(四)其他

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人員,其畢業時間須在2018年1月至2018年7月期間,且其學歷(學位)須於2018年7月31日前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工作由區教委組織各招聘學校人員嚴格按照《簡章》規定條件,初步審查報考人員應聘條件,由區人力社保局進行復審,符合條件者進入考試考核環節。

1. 報名及考試考核時間:報考南川中學、南川中學東勝校區、南川一中、書院中學、隆化職中崗位的人員於2018年1月8日上午8:00至下午16:00在西南大學就業指導中心指定報名點報名。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於1月9日8:30前在西南大學就業指導中心集中,參加由區人社局和區教委統一組織的考試考核。未按時參加考試考核的視為自動放棄。

報考道南中學、南川三中、水江中學崗位的人員於2018年1月10日上午8:00至下午16:00在西南大學就業指導中心指定報名點報名。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於1月11日8:30前在西南大學就業指導中心集中,參加由區人社局和區教委統一組織的考試考核。未按時參加考試考核的視為自動放棄。

2. 報名考試考核地點:西南大學(重慶市北碚區天生路2號)就業指導中心。

3. 報名方式:應聘者持《南川區面向2018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經所在院系蓋章同意後, 攜身份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蓋有院系和學校教務處鮮章的成績證明、獲獎證明等印證材料原件及複印件、1寸近期免冠照片3張和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到指定地點現場報名參加資格審查。考生只能選擇報名當日一個招聘單位的一個招聘崗位報名,按報考崗位分別競爭,分別聘用。資格審查合格者進入考試考核環節。

各擬招聘崗位人數與資格審查合格人數比例須達到1:2,未達到該比例的,相應遞減擬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其中,屬急需緊缺人才的,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可作為緊缺崗位開考。

五、考試考核及簽約

考試考核採取專業科目測試和麵試方式進行,分值各100分。專業科目測試採取現場試講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考生的專業知識水平和業務能力。面試採取結構化面試、專業答辯等方式進行,主要測試考生的邏輯思維能力、組織協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考試考核成績當場公佈。專業科目測試和麵試單項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合格,不得確定為簽約人選。對考生考試考核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或90分以上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考試考核成績最後結果在60分以下或90分以上的,考官組須寫出書面報告,報區人力社保局備案。

考試考核成績=專業科目測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計算結果出現小數按四捨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

專業科目測試成績、面試成績和考試考核總成績以及擬簽約人員名單等於考試考核結束後在考點當場公佈,並於招聘結束7個工作日內在南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佈。

(三)確定簽訂就業協議人選

以考生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同一招聘單位同一招聘崗位1:1比例等額確定簽訂就業協議人選,招聘當天即與招聘單位簽訂《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並明確違約行為及違約責任。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低於60分者,不得確定為擬簽約人選。若總成績並列,則依次按學歷、面試成績、專業科目測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簽訂就業協議人選;若仍相同,則組織加試面試,以加試成績高者優先。

因考生本人自動放棄簽約資格,出現缺額的,則在合格考生中,按報考該崗位考生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簽約環節以後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六、報到、體檢和考察

 (一)報到。已簽訂《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人員在獲得學歷(學位)證書後,及時持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就業協議、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戶口簿及其他證書原件和複印件等相關材料到南川區人力社保局601辦公室報到並進行現場資格複審,2018年7月31日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解除協議,取消聘用資格。報到截止時間為2018年7月31日,逾期未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二)體檢。報到後,由南川區人力社保局統一組織體檢,體檢不合格者,解除協議,取消聘用資格。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渝人社發〔2017〕46號)等相關規定組織實施,並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國家對體檢政策有新規定或進行調整的,從其規定。並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體檢在區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複檢並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受檢者或招聘單位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申請複檢,經區人力社保局同意後到指定醫院進行復檢,複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複檢結論為準。複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

  (三)考察。體檢合格者,由區人力社保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擬聘人員政治思想素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學習工作情況、身份狀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一組織考察,並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選。

  體檢、考察、資格條件複查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及考察以後環節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七、公示

  經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名單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南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畢業學校、畢業時間、考試考核總成績、擬聘單位及符合聘用崗位的其他條件等。

八、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按有關程序辦理審批備案手續,經審批備案同意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於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範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續,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應福利待遇。

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予以轉正。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的、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提供虛假材料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九、招聘紀律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之一,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工作順利進行。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並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報考人員應完成相應的各個聘用環節、程序。除因法律、法規規定的不可抗力外,符合條件的人選放棄考試考核以後環節的、被聘用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試用期內主動申請放棄等取消聘用資格的,3年內(即2017年至2020年)不得報考我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考人員有弄虛作假、惡意報考等情形的,5年內(即2017年至2022年)不得報考我區機關事業單位公招工作人員。本簡章由南川區人力社保局和區教委負責解釋。


原文鏈接:

http://www.cqhrss.gov.cn/c/2017-12-28/509545.shtml

一錘官網:

http://www.1chu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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