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學生忘帶飯卡手機轉賬後舉報食堂阿姨,阿姨被罰2萬,女生卻被獎勵2000,是阿姨不守規矩還是女生不道義?

袁緒強


憤怒之前,先說一下對此事的疑惑。這是一件很讓人詫異的新聞,因為有些內容看起來是不正常的。不正常之處在哪裡呢?

一、學校可能會有職業規則的制定,也可能有相關的處罰條款,但是如此大額的罰款真的是規定的嗎?如此大量金錢的處罰,學校有這個權力嗎?

(圖片來自題主,爆料內容,不知真偽)

二、食堂阿姨工資並不算太高,20000也不是個小數目,阿姨如何承認這件事?是因為太老實了?他直接辭職不幹都是個選擇吧。

三、女士釣魚執法,她不怕被發現嗎?曝光出來,她如何在同學之中自處?不想混了還是腦袋不同於一般思維?

四、還有爆料此事件的人,爆料此事件的人是誰?很多消息稱“有網友爆料”,那就是說這事可能不是阿姨爆料的了。阿姨怎麼能緘口不語呢?爆料人又如何能知道從轉賬到罰款的種種細節呢?

五、轉賬的錢最後是到學校賬戶還是在阿姨那,阿姨在被處罰前來不來得及把錢給食堂?

六、學生不會借別人的卡來用?這在學校是一件很常見的事情吧。

這都是問題。這麼多問題在這,還是等調查結果吧!

(圖片來自題主,爆料內容,不知真偽)

聲明:以下單純的討論這件事,只把事件作為一種假設來討論,不涉及任何當事人和學校。

如果說一個女孩用此辦法來尋求方便,後來又來舉報阿姨違反規則和秩序,那她就是個利用秩序的人,自詡道德的人,獲得最快利益的人。制度大家都應該遵守,但是要是她一邊從對方那裡獲得方便,一邊又堅持原則,恪守秩序,那她就是個十足的虛偽的人,是個陰暗的人。獲得利益默不作聲,面對秩序鐵面無私,這是什麼?她也是秩序的破壞者。

如果她純粹為了釣魚而釣魚,那更可怕了。

適當的處罰是可以的,因為阿姨有能力把控他的工作環境,但是20000未免太重。

還是懇請有關部門徹查此事,看看到底事件是真是假。


大眼大世界


這事今天鬧的沸沸揚揚,果真是道德淪喪?別急著發火,咱先把事情搞清楚。

大學女生釣魚舉報,食堂阿姨被罰兩萬女子獎勵2000元,事情曝光後,成都文理學院迅速闢謠,表示經過查證不存在網絡所述事件。而且根據校方的規定,此類事件的獎勵是200元/次,女生獲獎2000元似是無稽之談。

成都文理學院後勤處網站顯示,該校後勤處曾於2017年5月發佈“關於發動學生共同監督食堂窗口收取現金的通知”。通知指出,食堂各營業窗口嚴禁收取現金,學生就餐只採取刷卡和打票兩種方式。

凡發現食堂營業窗口收取現金的,應向後勤處膳食科舉報,若核實屬實,後勤處將對舉報人進行200元/次的獎勵

吃瓜群眾的小心心總算放下來了,這世界可能沒有想象中的那麼亂。但是如果上述事件真正發生,我們該如何自處?筆者簡單對當事三方做一做評價:

  1. 飯堂阿姨,傻。不管是工人還是自家老闆,經商謀生最終規矩,既有規則在先,就不該為不值當的方便讓自己處於風險之中,風險意識、合規意識明顯不足。
  2. 釣魚女生,賤。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你這倒好,反手一刀?電影《聞香識女人》中上校慷慨陳詞,有些人靈魂都是烏黑的,說的就是你這種。
  3. 大學領導,惡。大學即社會,卻又是不一樣的社會,懵懂少年在此塑造三觀,如果大學只教會教條主義生搬硬套死規則,對人情、良心不管不顧,這樣的學校教出的也就是一群豬。


正品足球


這件事情官方已經闢謠了!

如果發生了這個事件:該如何處理呢?明顯了是這個女生的不道德行為,她借用食堂阿姨的同情心騙取這兩千塊錢真的是忒不地道了。

網傳事件經過:該名女學生以飯卡沒錢為由,讓食堂阿姨刷卡轉賬,然後該名女學生微信支付給食堂阿姨,但是隨後向學校舉報,食堂阿姨違法了某條例被罰款了2萬元,該女學生得到了2千元的獎勵。

食堂阿姨可以向學校申明自己被這名女學生所欺瞞,且食堂的監控視頻可以證明自己的清白,這名女生感覺是有預謀的一樣,不會之前和這名阿姨有過節吧。

溫馨提示網友,在面對此類信息時,可以做到不傳謠,不信謠言。


愛在南昌


1、從道德的角度來看,這位女大學生幹了一件缺德事,她幹了一件損人利已之事。

2、從制度的角度來看,這位食堂阿姨把人情置於制度之上,她幹了一件違反制度之事。

3、從誠信的角度來看,如果食堂阿姨讓這位女大學生寫一紙憑據,說明緣由後,簽字畫押,再微信轉帳給阿姨,由阿姨再把錢和憑據交給食堂財務,這算是履行了承諾。

從上述三點來看,只有第三點才有可能(請注意,是有可能,而不是一定)讓道德與制度皆得以保全,既女大學生本著誠信做人為根本,阿姨有一紙憑據在手說明事出有因。如果除去第三點,那阿姨雖然佔有道德的制高點,但受到的確是真實的財產損失(被罰兩萬),而那位女大學生卻是不當得利(得到兩千元獎勵),背上了不道德的十字架,一但大家都知道是她在害阿姨,相信沒有人會瞧得不起她不仁不義的品行。

通過上述分析,相信你對這件事有一個明確的思路了吧?凡事都有理字可講,但是理又和制度或法律法規緊密相聯。這位阿姨的行為給了我們一個深刻的警示——當好人要注意遵守規守矩,切莫輕易同情不合規之人。

不過,是否有人會懷疑這件事的真與假,是否有人編造的事實呢?果真,事件很快被澄清,是虛假的,有人故意編造事實。請勿相信!


韓國成老師


什麼叫“見風就是雨”?這件事就是典型的“見風就是雨”:

10月24日,有題主在網上提了個問題:四川師範大學成都文理學院一名女大學生吃飯時忘帶飯卡手機轉賬後舉報食堂阿姨,阿姨被罰2萬元錢,女子卻被獎勵2000元現金,讓網友們評論:是阿姨不守規矩呢?還是女生不道義?

此問題一發到網上,不少網友既不加思考也不加分析,就把這件事當成真事,在網上發表評論,不少網友還一個勁地噴那名女大學生人性扭曲、道德敗壞、原顏無恥。可是,沒想到,第2天,成都文理學院針對網上的帖子很快進行了調查核實,確認根本就沒有這麼一回事。原來,這個帖子是有網友杜撰出來的,是假新聞。

我想,這不是說“事後諸葛亮”。其實,對這樣的帖子只要稍加思考和分析,就很值得打問號:

第一、如果學校真有這個規定,難道食堂阿姨能這麼傻,用一個“善良的舉動”來冒風險換來20000元的罰款嗎?我想,除非是這個食堂阿姨有“神經病”或者說“腦子進了水”。可是,這個食堂阿姨要真是神經病患者,也肯定不會在大學食堂當服務員阿姨。所以,這樣的事杜撰的有些“大離譜”,完全不符合邏輯和情理。

第二、如果這名女大學生真要是採取這種手段去騙取2000元所謂的獎金,那她就是必須打定主意離開這所大學,這顯然也是一個正常的女大學生不可能去幹的事情。

第三、任何一所大學,只要學校領導的思維正常,是不可能出臺這麼一項“高風險”的所謂獎罰制度和規定的。因為這樣的制度和規定嚴重違背了公平合理的原則,如果真要實施,將會帶來嚴重的不良後果。


潤友


飯堂阿姨罰20000,舉報的女生獎2000,這個說法其實沒有得到證實。應該是失實的,事情的緣由應該不止這點,網上的截圖也不一定就是事實。不過,女生舉報飯堂阿姨都是真有此事。


但不管緣由是怎樣的,個人覺得那個女生確實不厚道。

畢竟,沒帶飯卡用現金支付,其實應該是很常見的事情。而這個

女生,卻為了自己之私、或是一點蠅頭小利,居然放棄自己的人格,不顧道義的出賣別人。即便不是為了小利,而是純粹不妥那位飯堂阿姨而舉報,那也是能證明她是一個睚眥必報的小人。這難道不覺得很可怕嗎?

現在她還只是學生,沒有步入社會。如果她進入到社會,那麼為了錢,為了利益,她會不會做出更加可怕的事情來呢?細思極恐!

至於那個飯堂阿姨,說無辜但也不冤。畢竟學校飯堂規章制度本來就有規定,自己當時如果能有清醒的認知,自然就能免遭處罰,不是嗎?這件事,其實是非常值得大家引以為戒的。

最後,


這些歷史要讀


看了這個描述讓人感到不舒服,一個私德有問題的女大學生被獎勵2000元,一個違犯了內部合理性存疑規定的阿姨罰了2萬元。這個學校的做法有問題,食堂的阿姨應該和學校對薄公堂,討回公道。可以想到這個食堂阿姨是學生食堂的承包者,如果僅是個打工的,2萬元應是筆鉅款。即使是食堂的承包者,2萬元也不是個小數字。學校這麼心狠,這麼點小事罰款2萬,是不是有點苛刻?

而且這樣的飯卡,究竟是什麼意思?學校既然把食堂交給到人承包,讓學生和食堂直接用人民幣打交道好了。為什麼中間再沒一道卡?這道卡究竟對學生有什麼好處?如果只是徒加麻煩或有利可圖的話,是不是自己更應受罰?學校應給學生或有關方面或關注這件事的人一個合理解釋。即使有充分的理由,這個罰款也太重了,如果不合理,可能會觸犯相關法律。

再說這位女大學生,讓人懷疑她是不是在配合學校“釣魚執法”。如果不是,自己的心態是否有點扭曲。沒帶飯卡,明知付現金會被學校罰款,為什麼自己做了,還要去舉報食堂?這麼做自己的良心上過得去嗎?一方面是別人被罰2萬,另一方面是自己得了十分之一。為了一點蠅頭小利,不惜讓別人鉅額損失,把自己的快樂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上,心安理得嗎?這樣的學生恐怕人們要象敬鬼神一樣和你拉開距離了。


天太2


女大學生忘帶飯卡哀求食堂阿姨用微信付款,吃過飯後翻臉不認人,竟然拿著轉賬憑證舉報食堂阿姨,導致阿姨被罰款2萬,女生自己卻獲得了2000元獎勵。

剛剛看到這個問題我也想上來吐槽一番,這不就是現代版的農夫和蛇嗎?

一開始我還心存疑惑,如果真有明文規定,這樣做會被罰款2萬元,那食堂阿姨可真是冤枉啊。不過無論是學校還是食堂都不應該有罰款的權力吧?

查了一下資料,發現了新問題。

這到底是學校認真調查的結果,還是為了平息事端做了工作呢?

大家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吧。


夜雨如書


首先是阿姨不對,知道學校不允許學生使用其他支付方式買飯,只能用飯卡,卻還接受女生的微信轉賬,是明知故犯,無論出於什麼心理,都是違反了學校的規章制度,就應該為自己的行為承擔後果。但是,在學校食堂打工的阿姨都很辛苦,掙錢也不多,一次性罰款兩萬確實太多了。

其次,我覺得這個女生可惡至極。一個大學生連最起碼的做人準則都沒有,心機女一個,可以說很歹毒。一是不應該給阿姨犯錯的機會,有可能她是誘使阿姨犯錯的。沒帶飯卡可以回去帶或是不吃,也不能讓別人因為自己犯錯。二是這個女生當時用微信轉賬買飯,如果是阿姨主動提出的,女生可以拒絕,並給以提示或警告。如果是阿姨每次都這樣做,又不聽勸告,女生舉報了也有情可原。如果是女生提出用微信支付的,為了方便自己,這位阿姨就是幫了她的忙,給了她方便,女生在這樣的前提下再舉報阿姨,那就是沒有人性。

食堂阿姨都不容易,而且年齡大都和一些大學生的母親差不多,身為學生每天接受她們的服務,一定要善待她們,尊敬她們,對她們切不可耍心眼,坑害她們。“人為善,福雖未至,禍已遠離;人為惡,禍雖未至,福已遠離。”


春日蒼穹


看看這個通報,說的是食堂經營公司的聯營商戶,曹氏鴨脖微信收了22元購買款,也不存在處罰食堂曹阿姨,也不存在獎勵學生的事。

說實話,剛看到新聞報道時有點不可思議,如果真有這事,那真是太缺德了。看來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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