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忘带饭卡手机转账后举报食堂阿姨,阿姨被罚2万,女生却被奖励2000,是阿姨不守规矩还是女生不道义?

袁绪强


愤怒之前,先说一下对此事的疑惑。这是一件很让人诧异的新闻,因为有些内容看起来是不正常的。不正常之处在哪里呢?

一、学校可能会有职业规则的制定,也可能有相关的处罚条款,但是如此大额的罚款真的是规定的吗?如此大量金钱的处罚,学校有这个权力吗?

(图片来自题主,爆料内容,不知真伪)

二、食堂阿姨工资并不算太高,20000也不是个小数目,阿姨如何承认这件事?是因为太老实了?他直接辞职不干都是个选择吧。

三、女士钓鱼执法,她不怕被发现吗?曝光出来,她如何在同学之中自处?不想混了还是脑袋不同于一般思维?

四、还有爆料此事件的人,爆料此事件的人是谁?很多消息称“有网友爆料”,那就是说这事可能不是阿姨爆料的了。阿姨怎么能缄口不语呢?爆料人又如何能知道从转账到罚款的种种细节呢?

五、转账的钱最后是到学校账户还是在阿姨那,阿姨在被处罚前来不来得及把钱给食堂?

六、学生不会借别人的卡来用?这在学校是一件很常见的事情吧。

这都是问题。这么多问题在这,还是等调查结果吧!

(图片来自题主,爆料内容,不知真伪)

声明:以下单纯的讨论这件事,只把事件作为一种假设来讨论,不涉及任何当事人和学校。

如果说一个女孩用此办法来寻求方便,后来又来举报阿姨违反规则和秩序,那她就是个利用秩序的人,自诩道德的人,获得最快利益的人。制度大家都应该遵守,但是要是她一边从对方那里获得方便,一边又坚持原则,恪守秩序,那她就是个十足的虚伪的人,是个阴暗的人。获得利益默不作声,面对秩序铁面无私,这是什么?她也是秩序的破坏者。

如果她纯粹为了钓鱼而钓鱼,那更可怕了。

适当的处罚是可以的,因为阿姨有能力把控他的工作环境,但是20000未免太重。

还是恳请有关部门彻查此事,看看到底事件是真是假。


大眼大世界


这事今天闹的沸沸扬扬,果真是道德沦丧?别急着发火,咱先把事情搞清楚。

大学女生钓鱼举报,食堂阿姨被罚两万女子奖励2000元,事情曝光后,成都文理学院迅速辟谣,表示经过查证不存在网络所述事件。而且根据校方的规定,此类事件的奖励是200元/次,女生获奖2000元似是无稽之谈。

成都文理学院后勤处网站显示,该校后勤处曾于2017年5月发布“关于发动学生共同监督食堂窗口收取现金的通知”。通知指出,食堂各营业窗口严禁收取现金,学生就餐只采取刷卡和打票两种方式。

凡发现食堂营业窗口收取现金的,应向后勤处膳食科举报,若核实属实,后勤处将对举报人进行200元/次的奖励

吃瓜群众的小心心总算放下来了,这世界可能没有想象中的那么乱。但是如果上述事件真正发生,我们该如何自处?笔者简单对当事三方做一做评价:

  1. 饭堂阿姨,傻。不管是工人还是自家老板,经商谋生最终规矩,既有规则在先,就不该为不值当的方便让自己处于风险之中,风险意识、合规意识明显不足。
  2. 钓鱼女生,贱。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你这倒好,反手一刀?电影《闻香识女人》中上校慷慨陈词,有些人灵魂都是乌黑的,说的就是你这种。
  3. 大学领导,恶。大学即社会,却又是不一样的社会,懵懂少年在此塑造三观,如果大学只教会教条主义生搬硬套死规则,对人情、良心不管不顾,这样的学校教出的也就是一群猪。


正品足球


这件事情官方已经辟谣了!

如果发生了这个事件:该如何处理呢?明显了是这个女生的不道德行为,她借用食堂阿姨的同情心骗取这两千块钱真的是忒不地道了。

网传事件经过:该名女学生以饭卡没钱为由,让食堂阿姨刷卡转账,然后该名女学生微信支付给食堂阿姨,但是随后向学校举报,食堂阿姨违法了某条例被罚款了2万元,该女学生得到了2千元的奖励。

食堂阿姨可以向学校申明自己被这名女学生所欺瞒,且食堂的监控视频可以证明自己的清白,这名女生感觉是有预谋的一样,不会之前和这名阿姨有过节吧。

温馨提示网友,在面对此类信息时,可以做到不传谣,不信谣言。


爱在南昌


1、从道德的角度来看,这位女大学生干了一件缺德事,她干了一件损人利已之事。

2、从制度的角度来看,这位食堂阿姨把人情置于制度之上,她干了一件违反制度之事。

3、从诚信的角度来看,如果食堂阿姨让这位女大学生写一纸凭据,说明缘由后,签字画押,再微信转帐给阿姨,由阿姨再把钱和凭据交给食堂财务,这算是履行了承诺。

从上述三点来看,只有第三点才有可能(请注意,是有可能,而不是一定)让道德与制度皆得以保全,既女大学生本着诚信做人为根本,阿姨有一纸凭据在手说明事出有因。如果除去第三点,那阿姨虽然占有道德的制高点,但受到的确是真实的财产损失(被罚两万),而那位女大学生却是不当得利(得到两千元奖励),背上了不道德的十字架,一但大家都知道是她在害阿姨,相信没有人会瞧得不起她不仁不义的品行。

通过上述分析,相信你对这件事有一个明确的思路了吧?凡事都有理字可讲,但是理又和制度或法律法规紧密相联。这位阿姨的行为给了我们一个深刻的警示——当好人要注意遵守规守矩,切莫轻易同情不合规之人。

不过,是否有人会怀疑这件事的真与假,是否有人编造的事实呢?果真,事件很快被澄清,是虚假的,有人故意编造事实。请勿相信!


韩国成老师


什么叫“见风就是雨”?这件事就是典型的“见风就是雨”:

10月24日,有题主在网上提了个问题:四川师范大学成都文理学院一名女大学生吃饭时忘带饭卡手机转账后举报食堂阿姨,阿姨被罚2万元钱,女子却被奖励2000元现金,让网友们评论:是阿姨不守规矩呢?还是女生不道义?

此问题一发到网上,不少网友既不加思考也不加分析,就把这件事当成真事,在网上发表评论,不少网友还一个劲地喷那名女大学生人性扭曲、道德败坏、原颜无耻。可是,没想到,第2天,成都文理学院针对网上的帖子很快进行了调查核实,确认根本就没有这么一回事。原来,这个帖子是有网友杜撰出来的,是假新闻。

我想,这不是说“事后诸葛亮”。其实,对这样的帖子只要稍加思考和分析,就很值得打问号:

第一、如果学校真有这个规定,难道食堂阿姨能这么傻,用一个“善良的举动”来冒风险换来20000元的罚款吗?我想,除非是这个食堂阿姨有“神经病”或者说“脑子进了水”。可是,这个食堂阿姨要真是神经病患者,也肯定不会在大学食堂当服务员阿姨。所以,这样的事杜撰的有些“大离谱”,完全不符合逻辑和情理。

第二、如果这名女大学生真要是采取这种手段去骗取2000元所谓的奖金,那她就是必须打定主意离开这所大学,这显然也是一个正常的女大学生不可能去干的事情。

第三、任何一所大学,只要学校领导的思维正常,是不可能出台这么一项“高风险”的所谓奖罚制度和规定的。因为这样的制度和规定严重违背了公平合理的原则,如果真要实施,将会带来严重的不良后果。


润友


饭堂阿姨罚20000,举报的女生奖2000,这个说法其实没有得到证实。应该是失实的,事情的缘由应该不止这点,网上的截图也不一定就是事实。不过,女生举报饭堂阿姨都是真有此事。


但不管缘由是怎样的,个人觉得那个女生确实不厚道。

毕竟,没带饭卡用现金支付,其实应该是很常见的事情。而这个

女生,却为了自己之私、或是一点蝇头小利,居然放弃自己的人格,不顾道义的出卖别人。即便不是为了小利,而是纯粹不妥那位饭堂阿姨而举报,那也是能证明她是一个睚眦必报的小人。这难道不觉得很可怕吗?

现在她还只是学生,没有步入社会。如果她进入到社会,那么为了钱,为了利益,她会不会做出更加可怕的事情来呢?细思极恐!

至于那个饭堂阿姨,说无辜但也不冤。毕竟学校饭堂规章制度本来就有规定,自己当时如果能有清醒的认知,自然就能免遭处罚,不是吗?这件事,其实是非常值得大家引以为戒的。

最后,


这些历史要读


看了这个描述让人感到不舒服,一个私德有问题的女大学生被奖励2000元,一个违犯了内部合理性存疑规定的阿姨罚了2万元。这个学校的做法有问题,食堂的阿姨应该和学校对薄公堂,讨回公道。可以想到这个食堂阿姨是学生食堂的承包者,如果仅是个打工的,2万元应是笔巨款。即使是食堂的承包者,2万元也不是个小数字。学校这么心狠,这么点小事罚款2万,是不是有点苛刻?

而且这样的饭卡,究竟是什么意思?学校既然把食堂交给到人承包,让学生和食堂直接用人民币打交道好了。为什么中间再没一道卡?这道卡究竟对学生有什么好处?如果只是徒加麻烦或有利可图的话,是不是自己更应受罚?学校应给学生或有关方面或关注这件事的人一个合理解释。即使有充分的理由,这个罚款也太重了,如果不合理,可能会触犯相关法律。

再说这位女大学生,让人怀疑她是不是在配合学校“钓鱼执法”。如果不是,自己的心态是否有点扭曲。没带饭卡,明知付现金会被学校罚款,为什么自己做了,还要去举报食堂?这么做自己的良心上过得去吗?一方面是别人被罚2万,另一方面是自己得了十分之一。为了一点蝇头小利,不惜让别人巨额损失,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心安理得吗?这样的学生恐怕人们要象敬鬼神一样和你拉开距离了。


天太2


女大学生忘带饭卡哀求食堂阿姨用微信付款,吃过饭后翻脸不认人,竟然拿着转账凭证举报食堂阿姨,导致阿姨被罚款2万,女生自己却获得了2000元奖励。

刚刚看到这个问题我也想上来吐槽一番,这不就是现代版的农夫和蛇吗?

一开始我还心存疑惑,如果真有明文规定,这样做会被罚款2万元,那食堂阿姨可真是冤枉啊。不过无论是学校还是食堂都不应该有罚款的权力吧?

查了一下资料,发现了新问题。

这到底是学校认真调查的结果,还是为了平息事端做了工作呢?

大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


夜雨如书


首先是阿姨不对,知道学校不允许学生使用其他支付方式买饭,只能用饭卡,却还接受女生的微信转账,是明知故犯,无论出于什么心理,都是违反了学校的规章制度,就应该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后果。但是,在学校食堂打工的阿姨都很辛苦,挣钱也不多,一次性罚款两万确实太多了。

其次,我觉得这个女生可恶至极。一个大学生连最起码的做人准则都没有,心机女一个,可以说很歹毒。一是不应该给阿姨犯错的机会,有可能她是诱使阿姨犯错的。没带饭卡可以回去带或是不吃,也不能让别人因为自己犯错。二是这个女生当时用微信转账买饭,如果是阿姨主动提出的,女生可以拒绝,并给以提示或警告。如果是阿姨每次都这样做,又不听劝告,女生举报了也有情可原。如果是女生提出用微信支付的,为了方便自己,这位阿姨就是帮了她的忙,给了她方便,女生在这样的前提下再举报阿姨,那就是没有人性。

食堂阿姨都不容易,而且年龄大都和一些大学生的母亲差不多,身为学生每天接受她们的服务,一定要善待她们,尊敬她们,对她们切不可耍心眼,坑害她们。“人为善,福虽未至,祸已远离;人为恶,祸虽未至,福已远离。”


春日苍穹


看看这个通报,说的是食堂经营公司的联营商户,曹氏鸭脖微信收了22元购买款,也不存在处罚食堂曹阿姨,也不存在奖励学生的事。

说实话,刚看到新闻报道时有点不可思议,如果真有这事,那真是太缺德了。看来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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