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性!女子酒後吵架為洩憤劃破7輛車

一個夜黑風高的晚上

凌晨3點大家都在熟睡的時候

突然躥出一個黑影

手起刀落

劃傷了停放在路邊的七輛車

任性!女子酒後吵架為洩憤劃破7輛車

而劃傷這七輛車身的犯人

居然是一位女性

這是怎麼回事?

4月2日,洪某涉嫌尋釁滋事罪一案在昆明市盤龍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而洪某劃破七輛車的理由只是因為酒後和丈夫吵架,出去之後越想越氣,便找來紐扣把停放在路邊的7輛車給劃傷了。

任性!女子酒後吵架為洩憤劃破7輛車

(網絡圖片,與本案無關)

這是要生多大的氣,才能把一個女子逼的去刮花七輛車......

任性!女子酒後吵架為洩憤劃破7輛車

最終洪也為她的“任性”付出了代價。

“我知道錯了。”庭審中,被告人洪某某承認了自己的犯罪事實,自願認罪,並表示此前已對被劃破的七輛汽車進行了一萬餘元的超額賠償,並獲得了被害人的諒解。

任性!女子酒後吵架為洩憤劃破7輛車

2017年11月11日3時許,在昆明市盤龍區金刀營村內,犯罪嫌疑人洪某因酒後和其丈夫發生口角,為發洩情緒,她掏出了口袋裡的一顆紐扣,用該紐扣肆意刮劃路邊停放的汽車,造成多輛汽車車身漆被損壞。民警於當日將嫌疑人洪某傳喚至派出所審查,因車輛損壞情況不明,盤龍公安分局遂依法對嫌疑人洪某予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後經盤龍區價格認證中心鑑定,被刮劃汽車共七輛,損壞價值為人民幣8000元。洪某於2017年11月21日被昆明市拘留所刑事拘留。經審訊,洪某承認了任意損壞他人財物的犯罪事實。

因涉嫌尋釁滋事罪,洪某於2017年12月5日被昆明市公安局盤龍分局取保候審。盤龍區人民法院於4月2日早上審理了此案。此案開庭審理後,盤龍區人民法院將擇日進行宣判。

相關法律鏈接: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尋釁滋事罪】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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