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空置稅是什麼?

普羅米修斯TIME


國外叫Speculation and Vacant Tax.

這個問題很廣,比如說,溫哥華位屬於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目前來說溫哥華房產稅,針對於身份不同而稅率是不同的。首先海外投資者,未取得加拿大國籍(加拿大護照)或者加拿大永久居民(Pemenant Residence)的。本國國民,加拿大永久居民以及加拿大本土原住民(原住民在不仔細介紹,稅務政策也不同)。

投機空置稅

https://www2.gov.bc.ca/gov/content/taxes/property-taxes/speculation-and-vacancy-tax

只是針對住宅房屋徵收 商業不受限制。

2018年 按政府評估值徵收房屋0.5% ,不區分海外投資者和加拿大居民和永久居民。

2019年,針對海外投資者按政府評估值徵收2%。

本國居民和永久居民,按政府評估值徵收0.5%。當然這裡面有很多和麵條件的。比如說,房屋出租超過6個月以上,夫妻離婚,房屋裝修等等。

這是一種政府行為,為了防止洗黑錢,海外資本快進快出對本國樓市的影響,樓價高漲,本國居民可負擔能力降低,也防止被割韭菜。


加國天下


事實上,香港已經在考慮對空置房屋收空置稅了,原因是香港的房價已經連續22個月實現上漲。而從總體上看,香港樓市其實已經漲了10幾年。

香港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日前表示,香港特區政府正在考慮對空置房屋徵收空置稅。

在歐美地區上,英國、澳大利亞、加拿大溫哥華、意大利、法國、荷蘭、丹麥、德國等地區都曾相繼提出徵收房屋空置稅。

就拿加拿大來說,溫哥華市議會早在2016年就提出了徵收最高2%的空置稅。2017年1月1日,議會正式通過了房屋空置稅 (Empty Homes Tax)議案,稅率為1%。第一期空置稅將以2017年物業估價值的1%徵收,每年均以最新物業估價值,按1%收取。徵收對象是這樣界定的,如果是個人主要住宅是“免稅”的,這種性質的住宅每個家庭只能有一套。剩下的“多出來”的名下住宅,如果一年中出租時間不超過6個月,將被界定為需要繳納1%額外空置稅的房屋。

空置稅可以減少空置資源的浪費。理論上,徵收空置稅實際上是抑制房價的一個有效舉措。不過,房屋調控問題可以說是國際難題了,空置稅的徵收想必其效果也是微乎其微的。但是另一個可以想見的好處就是,可以用以提高租房市場的供給,來改善房屋租賃市場的現狀。

徵收空置稅理論上正好可以響應國家大力推進的房租租賃政策。只是這個政策要在中國實施還是有點難度的,首先,徵收對象的界定就不是那麼容易的事情。


華爾街見聞


房地產空置稅就是針對空置閒置不用的房子徵稅。

這是比房地產稅更有現實意義的一個稅種。

因為它是精準打擊炒房,空置的房子成本會越來越高,業主要麼租出去要麼賣出去。

但是它和房地產稅一樣,推行起來難度非常大。

這都跟我們的住房的歷史有關。

其中最大的問題就是房子產權和性質五花八門,一套徵稅方案根本就沒辦法做到通用,公平問題是很敏感的。

空置稅也是如此,你沒辦法確定稅基,沒辦法給空置房下一個定義。因為它太容易被破解了。

特別是現在人工智能和物聯網技術興起後,一套房子要實現實際空置,但不被徵空置稅,太容易了。

比如有人說數夜間亮燈情況。

物聯網興起後,房主可以遠程操控電器使用,晚上亮燈幾個小時就是了,讓電錶走點字。

該有說查實際居住情況,這個也很難,房主不能出差幾個月嗎?一個月住上幾天行不行?

空置的毛坯房一樣能規避被徵稅。

空置稅雖然支持度非常高,但它的技術性難題比房地產稅更多,而且幾乎無解。

我倒是希望想一些可行的辦法,在商品房供需上下功夫。

我是樓市微觀察,只說真心話,歡迎點贊與關注。


樓市微觀察


房地產空置稅就是:

首先,什麼是空置稅?字面意思,就是你的房子閒置不住超過一定時間就要交稅。比如你去外地工作,家裡房子閒了一年,不好意思你得交稅。

這個空置稅其實現在世界上很多國家、地區都已經在收了,比如加拿大溫哥華已經徵收了空置稅,空置或者使用率低的房子的所有者要主動來報稅。法國也有,如果房子閒置一年,業主需要付相當於樓價10%的罰金,第2年12.5%,第3年15%。還是很高的稅率。

那麼這個空置稅咱們國家到底會不會開徵呢?阿歷覺得短時間內的可能性不大,一是另外一個更加重要的房地產稅的相關政策還沒有落實呢,空置稅更談不上了,二是其實這個空置稅實施起來可行性是不太高的,為什麼呢?

你想好,你怎麼去界定這個房子的空置狀態呢?我一年偶爾住個一天兩天的算不算空置呢?就算能認定,也要耗費極高的人力物力時間成本,像加拿大讓房主自己報稅?這個事兒好像挺難靠自覺的。所以在加拿大和法國是實施過程中就會出現稅率挺高,要求停嚴格,但收不上來錢的尷尬情況。


阿歷觀樓市


房地產空置稅,就是一套房子之外多餘空置的房子進行徵稅。這從某一方面來說,是對炒房現象的一種處罰和遏制。



房地產空置稅在歐美國家已經很成熟,在我國還沒有正式實行。



2018年2月27日,九三學社中央擬向全國政協十三屆一次會議提交《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建議的提案》,裡面提到:“必要時試點空置稅,減少空置和'捂盤'。”



試點的話,應該從一線大城市開始,具體的徵稅方案似乎還沒有出臺。


綠蘿寶貝


房地產空置稅是房子購買後處於閒置狀態,長期無人居住,水電等使用幾乎為零。這樣的業主購房大部分是為了升值賺錢。這是對資源的浪費。國家將來會適時推出徵收房地產空置稅,是為房地產開發走向良性健康發展的軌道採取的調控手段之一。一線城市一般是指經濟比較多達的省會城市和一些計劃單列市,北、上、廣、深四城市屬超一線城市。


關山54


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有錢者用來囤的和炒的!

能調控房市長穩的政策,歐美國家能實施,中國為什麼不願實施?

很快研究出臺實施吧!雖然涉及著富人的利益,可掀不起什麼巨浪...

因為我們的國策,在維護著一個龐大市場的穩定和普通百姓的生存。


恆遠謝


阿彌陀佛!房地產空置稅是指國家按一定的標準向房地產商收起閒置不用的地皮稅,這有利於國家督察控制房地產開發商有意炒作抬高房產價格,從中謀起暴利。不同地區和城市,經濟及地理位置不同,地皮價格和使用價值效益也是不同,根據不同地區和經濟狀況收起相應稅收,厄制開發商過度開發浪費土地資源,使我國房地事業經濟得到健康持續地良性發展。阿彌陀佛!


西方同歸


如何認定房屋空置是一大難點,這個稅很難徵。一個月住一次算不算,租出去的算不算,白天住晚上住算不算,一套房,一套500平的和一套50平的是不是都屬於第一套?光說收空置稅,誰都會唱,能有實際可操作的徵收方法才行


一本正經得扯蛋


空置稅就是房屋空著不住所產生的稅,應當由地稅由取。

表面上看起來這個稅非常完美,可以有效的打擊一戶多房,一人多戶,惡意吵房。因為在房住不炒理論下,你用不著這麼多房你就要為多買的話負出一定的代價。

但越是完美的東西空子越多,越不好實際操作。

空置認定:如何認定這個房子是空房,是別人住不著的。一年住一晚上算不算?裝修了就不算?電錶走一度以上就不算空置?按子女數量?以人為單位還是以戶為單位?離婚瞭如何算?如何進行認定者監督等等一系列問題,人力物力太大,彈性太大,各家情況千差萬別,認定極難。

計稅期:從實際交房算還是按產權證辦理日期算?以前那麼多的無產權房如何徵收?

產權:和房產稅一樣,空置稅的小產權房問題也是繞不過去的一座大山。另一個是七十年產權。目前這個問題在法理上無解。

房屋類別:只對住宅徵收空置稅嗎?對別墅,商鋪,公寓等其它業態是否徵收?可本身就是出租性的房屋,租不出去反而國家再多收一份錢嗎?

房產信息庫:以上所有情況及稅款標準都要建立在全國性的房產信息庫基礎上。一但這個數據庫形成,肯定要充許以個人和家庭為單位的查房。好像目前有人會反對。

總上所述吧,空置稅肯定是以房產稅為前提後才能徵收的稅種,有了房產稅也不一定會出臺空置稅。空置稅還相當遙遠,寄希望空置稅來降房價的人可以死了這條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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