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原副省長李貽煌在安徽被提起公訴

江西省原副省长李贻煌在安徽被提起公诉

江西省原副省长李贻煌在安徽被提起公诉

近日,安徽省安慶市人民檢察院對江西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長李貽煌涉嫌受賄、貪汙、挪用公款、國有企業人員濫用職權一案向安慶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該案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指定,由安徽省監察委員會立案調查,調查終結後,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移送安徽省安慶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中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訴訟權利,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各項訴訟權利。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李貽煌利用擔任江西銅業集團公司總經理、董事長,江西銅業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董事長,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非法佔有公共財物,數額巨大;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營利活動,情節嚴重;濫用職權造成國有企業嚴重損失,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貪汙罪、挪用公款罪、國有企業人員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江西省原副省长李贻煌在安徽被提起公诉

安徽商報融媒體新聞中心綜合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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