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学堂|乡村振兴战略一周年了,业内专家这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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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兴学堂|乡村振兴战略一周年了,业内专家这么看

日前,我国首个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提出打造各具特色的现代版“富春山居图”,并重点从构建乡村振兴新格局、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发展壮大乡村产业、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完善城乡融合发展政策体系等8个方面进行了具体部署,诸多与自然资源管理息息相关。10月18日,我们将迎来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一周年。值此之际,特邀请业内专家再谈乡村振兴,聆听他们的真知灼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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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小农户:我们未来的“同代人”

前不久,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指出,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对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时,首次明确要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2018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一号文件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均强调了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把小农户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是马克思主义文明观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大理论创新,必将在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不断获得检验。

新中国成立以来,严格说从十月革命以来,对于“小农户”,古典政治经济学就以所谓的“亚细亚生产方式”,对中国文明、印度文明习惯性地投以怀疑的一瞥。中国几千年形成的以小农户为载体的传统生产组织形式,规模狭小、经营分散,不仅不利于社会分工和商品经济发展,也不利于人自身的发展等等。这种传统看法的本质,藉着西方殖民主义、帝国主义的大炮,通过暴力而证实。因此,东方民族为自救,纷纷投身于改造小农户的社会革命。在中国,苏联集体化式的计划经济与人民公社体制之失败,随后以家庭为主的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伟大胜利,是业已得到实践检验的真理之路。

上世纪90年代以来,农村经济“不规模”的困难表明,在消除“大食堂、大锅饭”体制弊端,调动农户生产经营积极性同时,必须赋予小农经济以新的历史发展动量。

在实践层面,就是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即党中央强调的坚持小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与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为引领相协调,按照服务小农户、提高小农户、富裕小农户的要求,加快构建扶持小农户发展的政策体系,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提高小农户生产经营能力,提升小农户组织化程度,改善小农户生产设施条件,拓宽小农户增收空间,促进传统小农户向现代小农户转变,使小农户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积极参与者和直接受益者。

在理论层面理解这种衔接,就要突破传统的“亚细亚生产方式”对小农户的界定,从人类文明史的高度,放在农业文明、工业文明、生态文明的历史时空中进行观照。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我们中华文明以百折不挠、生生不息,证明了自身独一无二的生命力。这种崇尚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伟大文明,历经40个世纪而不衰,表明了永续发展的自然品格,却在西方工业革命以来德先生、赛先生的坚船利炮面前不堪一击。于是,改造小农经济、实现工业化,就成为民族救亡图存所必需。21世纪以来,工业文明的弊端直接威胁人类社会发展和地球生态安全。人类社会向哪里去?就区区一万年左右的人类史所及,要突破不足400年的工业文明困境,只能向超过4000年的中国农耕文明求计。正如100年前出版的《四千年农夫——中国朝鲜和日本的永续农业》所强调,以中国为代表的东亚农耕之道是世界上最优秀的农业,在供养全球最密集人口的同时,保持了土壤的肥沃、山林湖泊的永续利用,以家庭为主的农耕方式,使每一株秸秆都成为燃料、每一堆灰烬又成为肥料,从人畜粪便到炕砖泥瓦,这是一个不存在“废物”的高度节约、亲近环境的社会。一些现代人嘲笑这一社会生产力低下,却不知他们所养活的人口是欧美的数倍。美国在不到100年时间里,就穷尽了北美土壤地力,不得不求助化肥。而中国养活数倍于美国的人口,历经4000余年,土壤肥沃依旧。

事实上,随着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为马克思主义生产力观念,注入了生态文明之维。农业文明被称为黄色文明,工业文明被称为黑色文明,生态文明被称为绿色文明。全球性生态危机表明,地球不能支撑资本至上的工业文明发展。从螺旋式上升角度,我们到了重新认识农业文明特别是中国农耕文明历史价值的时刻。

正如钱穆先生在最后的著作中所说:科学落后的民族,如何习得科学,建设新都市,投入大群体而活动;城市人如何调整科学发展过度的种种毛病,使僵化了的城市,僵化了的群体生活,依然回过头来重亲自然,还使人享受些孤独与安定的情味。这是现代人所面遇的两大问题。而中国农耕文明的基因,完整地保存在小农户的生产方式中。这一方式,从传说的神农后稷以来,就保持着家庭为主的生产特征,也保持着家庭为主伦理特征,吃苦耐劳、高度节俭、忠诚坚毅。这不是思古怀旧,而是坚信四千年农夫,我们与之血肉相联、血脉相通,正是我们未来的同代人。

王立彬

乡村产业兴旺须激活

农户家庭经营这池“活水”

今年9月以来,我国农业农村政策扶持的天平不断向农户倾斜。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第四次农业深化改革会议、我国首个乡村振兴战略规划都一再强调“坚持小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与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为引领相协调”“促进小农户生产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并专门出台了《关于促进小农户生产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这些都旨在凸显小农户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

关于农业规模经营和经营主体,近年来一直存有纷争。人们把承包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统称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但是,关于这些主体在产业兴旺中所能发挥作用的领域和环节的认识,却是模糊的。如常听到“把土地流转给合作社”,但是给了合作社的某个成员还是合作社整体,不清楚;再有,人们制造出诸如“把农民变成既拿地租,又挣工资的农业工人”,让“农民变股东”等时髦口号,但实际上醉翁之意不在酒,往往盯着的还是土地,而不是农民,与乡村振兴背道而驰。

笔者以为,不论是乡村振兴还是乡村产业兴旺,其基本主体只能是农户。这不仅因为农户的存在从社会稳定、粮食安全、社区秩序、乡村复兴和文化保护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而在于农户是适合农业生产特点的最有效组织形式。

家庭经营是农业产业融合的理想空间,也是循环农业得以实现的重要节点。种养殖业之间的能量交换是在家庭范围内完成的,村民生产与生活的循环也是在家庭范围内实现的。正是在家庭经营的意义上,才能最有效地实现产业融合并把增值收益留给农户。同时,家庭经营还是专业化农业的基本单位和乡村多样化经济的单元。也就是说,农户可以是专业化的,不同专业农户构成了多元化生产的乡村,满足着乡村居民多样化的需求。我们强调农户经营的适应性,并不否认农户经营的弊端和问题。农业生产者的老龄化、普遍的农业兼业化现象,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业科技的推广应用和农民组织程度的提高。但解决这些问题不能以否定农户经营制度为前提。否定农户经营的任何所谓“创新”,都是对农业基本特点和规律的否定。乡村振兴战略下的农业发展,只有在坚持农户经营的基础上才能实现。

中央强调,乡村振兴要重塑城乡关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只有高度融合意义上的城乡关系,才能实现城乡发展要素的双向流动,为农户规模农业提供空间。但是,这种规模农业必须“适度”。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上指出,发展农业规模经营要与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相适应,与农业科技进步和生产手段改进程度相适应,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相适应。离开了这些条件,盲目推进规模化,结果是既伤害农户,又伤害农业投资者,同时威胁国家农业安全。笔者以为,这个适度规模就是家庭农场的规模。通过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三权”分置制度,把已经脱离耕地家庭的承包地流转给种地的农民,让他们种更多的地,培育出适度规模经营的家庭农场,作为中国现代农业的基本经营单位。

但必须认识到,家庭农场与一般农户同样,也存在一些自身难以克服的问题,如市场交易成本问题、自然风险与市场风险问题、农业品牌建设问题等,需要更高层面的组织才能实现。理论和实践证明,这种更高层次的有效组织形式是合作社。通过合作社把农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联合起来,与健全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一起,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如此,才能激活农业生产的微观活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维护农民的利益,真正实现乡村的产业兴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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