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聲“舅舅”泯仇怨

張吟豐 劉亮 羅蘭


一聲“舅舅”泯仇怨


湖南省株洲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官楊繼平

“公訴是天大的事,絲毫馬虎不得!”談到公訴工作,湖南省株洲市檢察院“老檢察”楊繼平一臉嚴肅。在他37年的檢察工作生涯中,辦理的重大疑難案件已無法一一細說,但有一宗案件在他心裡一直揮之不去。

案犯落網

這是一樁因家庭矛盾引發的血案。時間回到1997年。龍某與本市女孩帥某接觸時間不長後即結為夫妻,但因雙方性格不合,夫妻雙方經常因為家庭瑣事爭吵、打架,婚後家庭生活很不和諧,兩人的積怨不斷增多。

1998年10月的一天,龍某和帥某又因生活小事發生口角,被帥某言語激怒後,昏了頭的龍某竟用家中的一根鐵棍擊打帥某頭部,並從廚房拿出菜刀,殺死帥某。事後,十分害怕的龍某用家中的被子將帥某屍體包好,將其丟棄在自家後山一個廢棄的礦洞裡,然後外逃。公安機關對其追捕多年未果。

時間來到2011年12月。公安機關在一次清網行動中,將隱藏多年的龍某從海南抓獲歸案,經過偵查核實後,決定移送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因時間緊迫,案件重大,案情複雜,涉案當事人親屬及當地群眾關注度高,株洲市檢察院決定選派經驗豐富、辦案穩重的楊繼平作為主訴檢察官承辦此案。

歸案後,龍某如實供述了當年殺死妻子帥某的詳細過程。楊繼平心裡不免舒了一口氣,“這麼大的一件案子,也沒有傳說中的那麼‘懸’嘛。”

但隨著案件證據審查的不斷深入,案件辦理難度很快提升。犯罪嫌疑人的口供有了,但證據鏈並不樂觀,不少關鍵證據的缺失,讓楊繼平之前放下來的心越提越緊。不過,這也重新激起了他的“鬥志”。

楊繼平不無感慨地說,作為辦案人,有時候心情很矛盾,一方面希望承辦的案件簡潔明瞭,能快結快審,但這種案件往往留不下什麼印象,不能提高辦案水平;另一方面,又希望遇到複雜難辦的案件,這種案件會讓辦案人費盡心機,精疲力竭,但是辦理完這種案件後,承辦人的辦案水平會得到很大提高,甚至多年後都會帶來無盡的回味。龍某故意殺人案正好屬於這種“難啃”的案子。

證據鏈斷裂

在龍某的供述中,他對自己殺害帥某的原因和經過供述得比較清楚。證人證言中,有村民證實,案發當天凌晨聽到了龍某、帥某在家裡爭吵和打鬥的聲音;也有村民表示,看到龍某經過自家的窗戶外出;還有龍某搭乘別人的車去集市後外逃的線索。同時,龍某親屬證實,事發當天龍某曾告訴親屬自己“搞死了”帥某,並交代親屬代為照看孩子。其他證據方面,有龍某離別前寫給父母、兄弟的信,信中陳述了殺死帥某的原因和身後事的囑託;有公安部門接到報案後,提取帶血鐵棍、菜刀的筆錄;有龍某殺人後拋屍現場及屍體的照片。

楊繼平反覆審查現有證據,對該案進行了全面分析。從案件輪廓上看,發案和偵查的基本情況脈絡比較清楚,證據上的邏輯結構比較明晰,但案件材料在組成證據鏈上卻缺失了幾件關鍵證據。比如,確認屍體身份的辨認筆錄、法醫檢驗屍體鑑定意見等證據均在案卷中沒有體現,現場雖對發現的屍體進行了拍照固定,但案卷中只有一張看不到傷痕情況且被遮蓋面部的屍體照片。此外,因事隔十幾年之久,作為關鍵證據的殺人工具——帶血的鐵棍和菜刀,移送起訴時未在物證中一併移送。

被害人屍體未被完全確認身份,犯罪工具沒有在物證中提供,這些都是該案證據鏈上的關鍵環節,沒有這些證據,就無法對龍某進行有效的犯罪指控。

面對看似案情簡單、證據鏈卻如此薄弱的現狀,楊繼平陷入深深的憂慮之中。

開棺驗屍

對手頭現有證據進行清理後,楊繼平根據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開列了補充提供證據清單,要求偵查部門提供屍檢報告、有關物證等證據材料。

經過多次溝通,楊繼平還了解到,現任偵辦人員都沒有參加案發時的偵查工作,對當初相關證據的調取過程及後續情況均不清楚。

為找到嫌疑人作案時使用的鐵棍和菜刀,偵辦人員不得不重新去物證保管室查找,但是經多次翻看,仍然未能找到。

為了不遺漏任何一項有價值的證據,楊繼平提出了全面清查證物室的請求。經過工作人員近半個月的細心清理,楊繼平終於接到負責預審的偵查人員打來的電話:嫌疑人殺人時使用的鐵棍、菜刀及扣押物品清單在一個物證袋裡找到了。

根據案件材料記載,楊繼平詳細地比對了這些物證與扣押物證清單記載的內容,證實鐵棍、菜刀與記載描述相一致。

關鍵物證雖然找到了,但並沒有給楊繼平帶來多少興奮,因為經過十幾年的時間,當初的鐵棍、菜刀已經鏽跡斑斑,鐵棍和菜刀上的血跡受到了嚴重汙染,法醫和相關專家經過檢驗後,認為已經沒有鑑定的價值,無法對血跡與被害人的關係進行準確確認。

對這個結論雖然有點失望,但楊繼平並不後悔,他不想放過任何一個可能。不管怎樣,找到了作案工具和原始的扣押物證清單,該案的指控證據就豐富了許多。

作案工具上原有的血跡已無法鑑定,原始的法醫鑑定書缺失,也沒有現場確認死者身份的筆錄,那麼,就只能通過再次尋找當初屍體發現現場的證人,以及通過開棺驗屍來固定物證,確認被害人身份。楊繼平按照自己的審查思路,對該案證據逐層進行剝離,將目光瞄準了最後的核心。

時間過去十多年了,如何確認當時發現的屍體為帥某?楊繼平細緻地梳理了證明的邏輯關係,清晰地提出了取證指導意見。綜合全案現有證據,根據證據相互間的證明關係,能夠證明現場發現的屍體就是帥某的證人,必須既是公安機關現場勘查時的在場人,同時又是認識、熟悉帥某的人。

楊繼平覺得,唯一的希望只能是重新梳理出案發勘查現場的證人,並重新進行調查取證。偵查人員對龍某所在村村民和被害人雙方親屬等相關人員進行了艱難的排查,打聽到被害人帥某之兄當初就在屍體勘查現場。電話聯繫到人後,帥某之兄出面證實,當年他與另一妹夫湯某一起都到了現場,看見妹妹的屍體被辦案人員抬出礦洞,他倆作為死者親屬,一同見證了屍體的檢查過程,看到妹妹的頭被打塌,頸部被刀割開……

楊繼平總結了帥某之兄與湯某證言之間的關鍵共同點,兩人均證實帥某頭骨有塌陷傷、頸部有刀割傷等重要特徵。為在屍體上印證上述內容,並確認死者身份,偵查人員走訪了被害人孃家的親屬,向他們介紹了該案在證據方面存在的困難,提出了可能要開棺驗屍的商談意見,帥某之兄等親屬經商量後表示同意,並配合偵查人員指認了埋葬帥某的墓地。

為進一步掃除開棺驗屍及證明上的障礙,偵查人員同時向雙方親屬打聽了龍某、帥某兒子的情況,因為找到二人的兒子既可以徵求他對開棺驗屍的意見,也便於與死者做DNA身份鑑定。經向帥某之兄打聽得知,龍某與帥某的兒子已14歲,性格內向,因帥某親屬一直要求嚴懲龍某判死刑,龍某兒子與帥某之兄已有十幾年不通往來,所以,帥某之兄表示自己無法幫助辦案人員去做龍某兒子的工作。

經多方打聽,數次往返後,公安民警終於找到了龍某的兒子。龍某之子明白辦案人員的來意後,最終答應配合公安機關開棺驗屍,並願意提供自己的血樣進行檢驗比對。

從證據收集上看,因缺失了對帥某屍體進行檢驗的鑑定意見,開棺驗屍已是勢在必行。現在,外圍工作均已做通,開棺驗屍的條件也已經成熟,經與偵查機關溝通後,楊繼平將該案退回公安部門補充偵查,正式確定對該案進行開棺驗屍。順利開棺後,經過對屍骨進行現場檢驗,死者生前頭部骨頭確有受過鈍器擊打的傷痕,DNA親子鑑定也確認了龍某的兒子與死者的血緣關係——死者確係帥某。

至此,經過楊繼平及偵查人員的艱難補證,該案所缺失的重要證據全部得以健全,證據鏈由此得以修復。

楊繼平提交了自己的審查意見和結論,得到了檢察委員會的一致同意,案件迅速移送法院提起公訴。

舅甥言和

開庭當日,龍某兒子在被告人席上見到了十多年未曾謀面的父親,帥某孃家的親屬也因龍某深深的悔罪和含淚的道歉而慢慢消除了心中的怨恨。

作為主訴檢察官,楊繼平在法庭上結合辦案中雙方親屬的矛盾逐漸消淡的情況及雙方的意願,提出了人性化的量刑建議,請求法庭考慮龍某如實供述罪行和悔罪表現,考慮該案確因家庭糾紛導致的犯罪誘因及兩家親戚間矛盾化解的需要等因素,建議對龍某判處無期徒刑,這樣既可以給兩家化解積怨帶來希望,也有利修復由此損壞的社會關係。

法院審理後,最終支持了楊繼平的公訴意見和量刑建議,判處龍某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龍某當庭表示服從判決,好好改造。

案件宣判後,楊繼平看到龍某兒子神情複雜地目送父親上了囚車,許久之後,落寞地來到法庭外的大坪裡。楊繼平走過去安慰這個可憐的孩子,並問他對判決有什麼意見、有沒有需要自己幫助的地方。

孩子表示很感謝有這樣的判決結果,不管怎樣,自己以後還可以有機會去看看父親。他告訴楊繼平,這是他記事以來第一次看到父親,希望父親認真改造,爭取早日出來和他團聚。

這時,帥某之兄及其妹夫湯某等人也走出了法庭,在楊繼平的勸慰下,龍某兒子猶豫片刻,走過去對帥某之兄輕輕地叫了一聲“舅舅”。帥某之兄非常意外,隨即回過神來,高高興興地應了一聲。當楊繼平詢問其對判決結果的意見時,他連聲說:“沒意見,沒意見。”

望著舅甥倆一起離開的背影,楊繼平如釋重負,不僅僅因為案件辦完可以鬆口氣了,而是看到先前勢同水火的兩家人,在相互怨恨了十幾年後,終於有望和和氣氣地走到一起。

這在楊繼平的心裡,比辦結了任何大案要案都要令人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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