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科男再次入獄 閃婚女怒訴離婚

蘆溪法院網訊 近日,蘆溪縣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離婚糾紛案件,已判決該案夫婦准予離婚。

據悉,原告陳某於2017年10月份與被告李某確立了戀愛關係,期間,被告以各種理由向陳某借款二十餘萬元,一直未還款,李某為表真心,於2018年6月與陳某在民政局登記結婚,直到同年7月,李某因涉嫌詐騙被捕入獄,陳某上網查到了李某有前科,這時候陳某才發覺受騙了,故訴至法院,以求解除婚姻關係。

在該案的審理過程中,李某一開始對陳某離婚的訴求表示沉默,辯稱在戀愛階段有照顧到陳某以及她的小孩,而陳某認為李某欺騙了她的感情,也因此欠下了諸多債務,成天被追債,度日如年,飽受非議,無法去面對自己的生活圈,堅持要解除這場可怕的婚姻。考慮到夫妻雙方都是二婚,且沒有共同生育小孩,在這種閃婚的狀態下,夫妻雙方感情薄弱,也未能做到相互忠實來維持和睦的關係,李某的刑事案件也還在審理中,不知何時才能重獲自由,故該院判決准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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