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水資源!韓江邊這187畝地將被徵收,涉及面廣!

保护水资源!韩江边这187亩地将被征收,涉及面广!

保护水资源!韩江边这187亩地将被征收,涉及面广!

潮州市人民政府關於韓江飲用水源保護區

城西街道北關龍空片至鳳新街道高厝塘片區

項目用地有關事項的通告

潮府告〔2018〕22號

為落實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反饋意見整改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著力消除飲用水源環境安全隱患,保障飲水安全,對韓江飲用水源保護區實施永久性保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現就韓江飲用水源保護區城西街道北關龍空片至鳳新街道高厝塘片區項目用地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項目用地範圍:位於湘橋區城西街道北關村龍空片至鳳新街道高厝塘村片區韓江飲用水源保護區範圍內,用地總面積約187畝,具體範圍以規劃標示紅線為準。

二、項目用地範圍內所涉及的集體土地徵收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定程序報請批准實施,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由房地產管理部門依法定程序報請批准實施,徵收過程中涉及的拆遷和補償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湘橋區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實施。

市國土資源管理、城市綜合管理、城鄉規劃、住房和城鄉建設、房管、土地儲備、公安、工商等部門以及項目用地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村委會等相關單位應密切配合,確保徵地工作順利進行。

三、徵收補償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廣東省實施辦法》和《潮州市城區集體土地徵收與補償辦法》、《潮州市城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辦法》等相關規定執行。

四、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項目用地範圍內嚴禁非法佔用土地,非法倒賣、轉讓、出租土地使用權;嚴禁擅自改變農用地性質;嚴禁擅自轉讓,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將農用地用於非農建設;嚴禁開採礦產資源(包括挖取砂、石、土)和回填坑塘、河渠等改變地貌活動。

五、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項目用地範圍內不得搶建、改建、擴建建(構)築物或搶種多年生植物;不得改變房屋使用性質,或者變更租賃關係、轉移所有權。

湘橋區人民政府及項目用地所在地街道辦事處等相關單位應嚴格落實屬地管理原則,加強對項目用地範圍內土地及地上建(構)築物、多年生植物等現狀的控制管理,防止搶建搶種等現象發生。

六、項目用地範圍內的合法建(構)築物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的調查、登記等相關工作。

七、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項目用地範圍內任何單位或個人應立即停止一切違法用地和違法建設行為。各類違法建(構)築物及其他違法用地,其搭建人、使用人必須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自行整改、拆除和清退;逾期不自行整改、拆除和清退的,由城鄉規劃、國土資源等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採取強制措施並予以嚴肅處理。

八、項目用地範圍內涉及的供電、供水、通訊、有線電視等設施,由各相關部門根據需要自行遷移。

九、項目用地範圍內的墳墓,墓主應在本通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到所在村委會登記,並按徵地進程,根據相關部門規定期限自行遷移,逾期未遷移的按無主墳墓處理。

十、對妨礙、阻撓、擾亂土地徵收正常秩序或者煽動群眾鬧事,妨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附件:韓江飲用水源保護區城西街道北關龍空片至鳳新街道高厝塘片區項目用地範圍示意圖

潮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8日

保护水资源!韩江边这187亩地将被征收,涉及面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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