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民解憂 心繫百姓”,崇福分局獲錦旗點贊!

“真的非常感謝你們!”近日,消費者楊女士將一面寫有“為民解憂 心繫百姓”的錦旗送到了市市場監管局崇福分局。

“為民解憂 心繫百姓”,崇福分局獲錦旗點贊!

事情還得從上個月說起……

2018年9月10日,消費者楊女士在崇福購買了一商鋪,簽約總價為24.3263萬元,當天繳納了定金3.05萬元。沒想到在辦理按揭手續過程中,由於楊女士在家務農,沒有收入證明,無法辦理,這可愁壞了楊女士。而在買房之前,銷售人員也沒有將貸款事宜向楊女士進行充分告知,因為家庭經濟能力有限,楊女士向房產公司提出了退房的申請。在多次交涉之下,房產公司堅持表示楊女士為自願購房,定金不予退還。無奈之下楊女士來到了崇福分局請求幫助調解。

在瞭解了事情的經過後,分局工作人員輾轉與房產公司負責人、公司財務、房產銷售公司經理取得了聯繫。“我們公司沒有強迫要求楊女士買房,都是基於自願的行為,而且房子也沒有質量問題,按照合同上來說,定金是不退的,如果消費者都這樣操作的話,我們也沒辦法做生意。”房產銷售公司龔經理向分局工作人員解說道。

本著切實為老百姓服務的理念,分局工作人員擺事實講道理,多次與龔經理電話溝通,工作人員表示一方面銷售人員確實沒有將貸款等方面的細節向消費者解釋清楚,公司存在一定的責任;另一方面楊女士是由於無付款能力才希望退房的,且並不影響房屋的再次銷售。最終,房產公司同意了楊女士的退房要求,在扣除了部分手續費後,退還楊女士2.7萬元。對此,楊女士表示滿意和感謝。

“為民解憂 心繫百姓”,崇福分局獲錦旗點贊!

在購房熱潮中,消費者買房前還是要謹慎,尤其要注意以下幾點:

一是售樓廣告莫要輕信,廣告內容要與房產方認真核實;

二是買賣合同簽署需留心,應認真閱讀並與其他當事人協商合同的條款或內容,不輕信對方口頭承諾;

三是購房細節要清晰,特別是銀行貸款方面,避免承擔違約責任造成經濟損失,並影響個人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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