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解忧 心系百姓”,崇福分局获锦旗点赞!

“真的非常感谢你们!”近日,消费者杨女士将一面写有“为民解忧 心系百姓”的锦旗送到了市市场监管局崇福分局。

“为民解忧 心系百姓”,崇福分局获锦旗点赞!

事情还得从上个月说起……

2018年9月10日,消费者杨女士在崇福购买了一商铺,签约总价为24.3263万元,当天缴纳了定金3.05万元。没想到在办理按揭手续过程中,由于杨女士在家务农,没有收入证明,无法办理,这可愁坏了杨女士。而在买房之前,销售人员也没有将贷款事宜向杨女士进行充分告知,因为家庭经济能力有限,杨女士向房产公司提出了退房的申请。在多次交涉之下,房产公司坚持表示杨女士为自愿购房,定金不予退还。无奈之下杨女士来到了崇福分局请求帮助调解。

在了解了事情的经过后,分局工作人员辗转与房产公司负责人、公司财务、房产销售公司经理取得了联系。“我们公司没有强迫要求杨女士买房,都是基于自愿的行为,而且房子也没有质量问题,按照合同上来说,定金是不退的,如果消费者都这样操作的话,我们也没办法做生意。”房产销售公司龚经理向分局工作人员解说道。

本着切实为老百姓服务的理念,分局工作人员摆事实讲道理,多次与龚经理电话沟通,工作人员表示一方面销售人员确实没有将贷款等方面的细节向消费者解释清楚,公司存在一定的责任;另一方面杨女士是由于无付款能力才希望退房的,且并不影响房屋的再次销售。最终,房产公司同意了杨女士的退房要求,在扣除了部分手续费后,退还杨女士2.7万元。对此,杨女士表示满意和感谢。

“为民解忧 心系百姓”,崇福分局获锦旗点赞!

在购房热潮中,消费者买房前还是要谨慎,尤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售楼广告莫要轻信,广告内容要与房产方认真核实;

二是买卖合同签署需留心,应认真阅读并与其他当事人协商合同的条款或内容,不轻信对方口头承诺;

三是购房细节要清晰,特别是银行贷款方面,避免承担违约责任造成经济损失,并影响个人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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