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T融資的種類和創新

BOT融資的種類和創新





BOT的雛形發端於19世紀後期的北美大陸,運用於建築鐵路和一級公路上。20世紀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由於經濟發展、人口增加、城市化等導致對交通、能源、供水等基礎設施需求的急劇膨脹,國家財政資金無力承擔,轉而尋求私營部門的投資,在此背景下,BOT方式在一些國家推廣。80年代中後期以來,BOT不僅在發達國家取得很大成功,而且在發展中國家也得到一定程度的發展。

經過幾十年的發展,BOT融資方式在實際運作過程中存在許多變形如:BOOT(build—own—operate—transfer):建設—擁有—運營—移交。這種方式明確了BOT方式的所有權,項目公司在特許期內既有經營權又有所有權;BOO(build—own—operate):建設—擁有—運營。這種方式是開發商按照政府授予的特許權,建設並經營某項基礎設施,但並不將此基礎設施移交給政府或公共部門;BOOST(build—own—operate—subsidy—transfer):建設—擁有—運營—補貼—移交;BLT(build—lease—transfer):建設—租賃—移交。即政府出讓項目建設權,在項目運營期內,政府有義務成為項目的租賃人,在租賃期結束後,所有資產再轉移給政府公共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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