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了,代购!再见了,微商!正式出手,下周开始实施

Part.1

保健品,是一种有争议的产品。

权健被丁香医生曝光后,保健品的存在更引起了大家的深思。

我不知道吃保健品能有多大效用,如果说保健品有用,我认为也只是在预防阶段,比如经常对着电脑,可以补充些维生素预防眼疾,如果到了要治疗的阶段,我选择相信医生。

看词条:保健品是保健食品的通俗说法。《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第3.1条将保健食品定义为:“保健(功能)食品是食品的一个种类,具有一般食品的共性,能调节人体的机能,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但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


这次事件,让人想起了一年前广州谭秦东医生事件。

2017年12月,来自广州的医生谭秦东在网上发表了一篇2000字的帖子,文章因质疑某上市药酒夸大宣传,对老年人身体会造成伤害,涉事企业就以他恶意抹黑造成自身140万元经济损失为由报警,谭医生即被跨省抓捕。

一位站出来质疑大公司大品牌产品的医生,因此招来祸端,5个月后突发精神疾病。

“专业”相对地方纳税大户而言,显得很无力。

不一样的是,丁香医生这回明显是有备而来的,有录音、有文件、有公证,做好了打官司的准备,不再是谭医生那般孤军作战了,胜算大很多,希望这次事件会有不一样的结局。

权健描述他们的营运模式是直销。

直销是指厂家绕过传统批发与零售通路,由直销员面向顾客接受订单,多由厂家发货。

我们在商场超市里是看不到直销公司的产品的,多为身边的朋友、亲人、家人推荐购买,所以这类公司会招募非常多的直销员。

而直销员如果想多赚钱,就要多下单,所以经常会在朋友圈等社交平台上推广,也算是微商之一吧。

这种模式明年起就会被监管了,真的!

Part.2

好了,入正题。

今天的主题其实是要讲明年起施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针对的主要是卖家,包括经营平台的卖家(卖服务)。

不管你是淘宝店店主,还是朋友圈微商、直播卖货网红,也不管你是淘宝网还是自建的网站,只要是通过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都接受电商法的监管。

说两点对经营者影响颇大的——

1、明年起做微商也得持证营业了

电商经营者要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并取得相关行政许可。

要求在显眼的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或信息的链接标识。

如果不按规矩做,会处以1万以下的罚款,而平台也会被处2万以上10万以下的罚款。

不过电商法允许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等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算是对农业手工业的一种鼓励吧,但仅限个人,而且需要公示你不需要执照的证明,不然也要处罚!

写的好拗口啊,反正就是所有人都要做公示,只不过是公示什么的区别。

估计这条规定会筛去不少只是玩玩的电商从业者吧~

2、电商也要纳税啦!

以前做微商,纳不纳税没人管,明年起收入过了起征点就得纳税了。

如果不听话,那有关部门会责令限期等你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即使不需要牌照的个人,也需自行申报纳税哦。

问题是怎么查呢?朋友之间“发个红包、送个礼物”能查得到吗?这我就不知道了。

但税改的力度大是很明显的,好些大事都集中在明年1月1日起施行:社保由税局征收、电商法对电子商务征税,还有 当日现金消费5万、转账20万以上可能被监控,也是为了打击逃税漏税的。

没几天了,不久的将来啊~~

Part.3

说到底,电商法的出台主要还是保护我们消费者的,所以对我们来说是利好哇(。・∀・)ノ゙

电商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

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实施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或者实施侵犯知识产权、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处罚。


以后炒信刷单、删差评、卖假货等都会被罚!

电商平台也应当知道平台内的卖家有没有违反上述规定,不然平台被罚的更重!

也就是说,平台也会审核和监督你。

而且批露的信息、广告要向新《广告法》看齐,这就有趣了←▽←

广告法规定,广告主使用“最”“第一”“顶尖”等极限词时要有事实相关依据。

瓜子二手车就吃了“遥遥领先”四个字1250万元的罚单,还有锤子科技等知名大企也曾中招。

从此再也没有人敢说自己最好、吹嘘自己排第一了。

除了这些极限词外,涉嫌诱导、欺骗消费者的用词也可能被罚,比如“售罄”“抢疯了”......

如此一来,小公司就容易入坑了,而且很受伤。

有那么一群职业举报人,专门扒品牌的网站、电商主页、公众号、微博找敏感词,找到了就联系你私了,不然就去举报,然后就会收到工商局寄来的罚单,金额还不轻。

刚刚说朋友之间“发个红包、送个礼物”、朋友圈发个小广告监管很难查到,但别忘了还有职业举报人啊!

举报人“勒索”讹钱有违道德,但卖家守法也是必须的,小心被盯上了钱包痛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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