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常識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常识

人員密集場所是指公眾聚集場所,醫院的門診樓、病房樓,學校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集體宿舍、養老院、福利院、幼兒園、託兒所、公共展覽館和博物館的展示廳、勞動密集型企業的加工車間和員工集體宿舍,旅遊、宗教活動場所等。由於大部分人員密集場所場所空間大,可燃物多,人員相對集中,一旦發生火災,極易造成群死群傷火災事故。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常识

一、正確使用電器設備,不亂的接電源線,不超負荷用電,及時更換老化電器設備和線路,外出時要關閉電源開關。

二、教育兒童不玩火,將打火機和火柴放在兒童拿不到的地方。

三、不躺在床上或沙發上吸菸,不在勞動和尋物時吸菸,不亂丟菸頭和未燒盡的火柴梗、亂磕菸灰,不將引燃的菸頭隨處亂放。

四、愛護公共場所的消防器材、設施,不能隨意用來打鬥;發現有人偷盜,要及時報告。

五、使用電暖氣、電吹風、電熨斗等取暖設備來燒烤衣物時,操作人員不要輕易離開。

六、建築工地放有大量裝飾材料和木板、油漆、香蕉水等,不能在那裡玩火或亂扔火種。

七、遇到火災時沉著、冷靜,迅速正確逃生,不貪戀財物、不乘坐電梯、不盲目跳樓。

八、身上著火,可就地打滾或用厚重衣物覆蓋,壓滅火苗。

九、自覺維護公共消防安全,發現火災迅速撥打119電話報警。消防隊救火不收費。

十、不攜帶易燃易爆破作業危險品進入公共場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十一、每個家庭都應配備小型滅火器等,每位成員都要掌握使用方法。

十二、每個家庭都應制定消防安全計劃,繪製逃生疏散路線圖,及時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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