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的效力在於約束力

文|泰然自若

制度的效力在於約束力

○工作用力去幹,可以乾得很合格;用心去幹,可以乾得很出色

●這是一位勞模的體會。遇事有無良策、工作幹得好壞,關鍵在於是否有心勁、用心思。對於工作,一般化地去幹是幹,高標準地幹也是幹,最忌諱的是馬馬虎虎、應付差使。許多好的對策、好的辦法都是咬牙堅持“啃”出來的。上心才能上進,出力才能出活,出色才能出眾,真可謂“世上無難事,只怕有心人”。

制度的效力在於約束力

○制度的效力在於約束力

●人們的社會生活離不開一定的規範和制度。建立制度的目的,是為了確立辦事的規章,規範人們的行為,是用來管人管事的。制度的效力在於它的約束力。失去了嚴格的約束,就失去了制度的效力,也就從根本上失去了制度存在的意義。發揮制度的效力,既要靠組織管束,又要靠大家督促,也要靠每個同志高度的自覺,搞好自我約束和自我管控。

制度的效力在於約束力

●有意用功,無意成功

○這是中央財經學院副院長陳明做事、習書之感言。做學問、幹事情,只要肯用功、勤用功,“功到自然成”。沒有這種有意的、長期的積累,就不會有不經意間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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