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贯|中共南溪区委第51次常委会集体学习《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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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1日下午,中共南溪区委第51次常委会集体学习了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会议由区委副书记、区长何永宏主持,区人大主任刘吉斌、区委副书记文卫及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周文武、纪委书记何春琳、组织部长朱砂、统战部长曾雄、宣传部长胡建军、区委办主任聂小燕、区武装部部长罗涛等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集体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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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会上,区消防大队负责同志就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区级党委政府主要消防工作责任等向与会领导做了详细解读,重点介绍了《办法》规定的区县、乡镇政府应当履行的主要职责和各级领导对分管领域消防工作责任,并介绍了区级相关部门在行政审批、城乡规划建设、主管行业领域的消防安全责任,并就社会单位主体责任、火灾事故调查权限、消防责任落实等做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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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永宏区长讲到,我区整体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一直以来保持了贯彻有力、推动有序的良好态势,总体消防安全形势良好,但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火灾总量不断上升,消防安全压力也日益增大。就加强和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何永宏区长强调,一是要加强社会面消防宣传,进一步指导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主体责任,尤其要提高单位企业负责人的主责意识;二是要加强消防监督执法服务,有针对性的指导企业整治火灾隐患、提高依法治区、依法经营的良性互动,补齐经济发展的短板;三是要进一步强化部门管行业管安全的责任,理清部门自身消防工作职责,要专门就区级部门履行消防工作职责进行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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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溪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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