揣著假證還違法
聰明反被聰明誤
事情敗露難逃處罰
駕駛員:“樊”煩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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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證駕駛屬於嚴重交通違法,被罰後理應吸取教訓改正錯誤,做文明交通參與者。但就有膽大司機不思悔改,還動起“歪腦筋”用假證矇混檢查,結果被民警一“字”識破。12月27日,男子任某因無證駕駛、使用偽造的機動車駕駛證等交通違法被民警罰款5600元、並處行政拘留七日。
違法駕駛遇檢查
12月23日上午,人民廣場警務平臺民警在解放路與長征路路口執勤時,發現一輛號牌為鄂F***62的棕色小型車違反禁令標誌指示行駛,遂示意停車檢查。司機任某(男,33歲)主動出示了行駛證和駕駛證,並積極配合民警執法。
民警
咦?怎麼是襄樊市?
打開證件,駕駛證上核發機關“湖北省襄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字樣中的“樊”字,信息存在異常,引起了民警的注意。因為早在2010年底襄樊市就更名為襄陽市,該證初次領證日期為2016年3月2日,明顯與事實不符,民警懷疑這是個假證。
民警
這是你的駕駛證嗎?
任某
是我的。
使用假證被識破
為避免打草驚蛇,民警一邊穩控駕車男子,一邊比對人像照片通過交管綜合平臺進一步核實信息。
經查,任某至今未取得任何機動車駕駛證,且在2018年10月因無證駕駛被人民廣場警務平臺處罰過。面對查詢結果,任某也由“淡定”開始變得不安,眼看矇混不了了,也就放棄僥倖,向民警交待了事情的來龍去脈。
原來,任某因無證駕駛被處罰後,也去報考過駕駛證,但沒能通過科目考試。想著自己有車今後能“方便”點不再被罰,又自認為開車技術還行,便動起了“歪腦筋”,花錢做了一本假的駕駛證,以備遇到民警檢查時可以矇混過關,沒想到被民警一“字”識破。提起假證上的“樊”字,任某也一臉無奈,說辦證後從來沒仔細看過,真是“聰明反被聰明誤”。
通過民警的批評教育,任某深刻認識到交通違法的危害性,也對自己的錯誤行為後悔莫及,表示今後再也不做這樣的錯事了。
襄陽交警:
處罰不是目的,目的在於教育警醒所有交通參與者,要心存法律敬畏之心,自覺做到遵規守法,文明出行,共同維護交通安全暢通。
END
審核:馬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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