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交易中涉及到哪些稅費?

房地產交易中涉及的稅費主要有:契稅、增值稅、教育費附加、城市維護建設稅、地方教育費附加、個人所得稅、印花稅、土地出讓金、土地增值稅等。

房屋交易中涉及到哪些稅費?


1、什麼是契稅?

【定義】在土地、房屋權屬發生轉移時,對產權承受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

【納稅人】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的單位或個人,即購買人。

【計稅依據(稅基)】官方認可的成交價格(在土地、房屋權屬轉讓時)。

【基準稅率】契稅條例規定的比例是 1%-3%;其中市內為 1-2%,濱海新區為 1-3%。

2、什麼是增值稅及附加?

【定義】增值稅是以房產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徵收的一種流轉稅,是一種賣方需要承受的稅;增值稅附加,包括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三種稅的總稱。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三者是在增值稅額基礎上按比例稅率進行徵收的,所以在實操過程中統稱三者為增值稅附加。

1) 城市維護建設稅,簡稱城建稅,是我國為了加強城市的維護建設,擴大和穩定城市維護建設資金的來源,對有經營收入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個稅種;

2) 教育費附加是對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附加費。作用是發展地方性教育事業,擴大地方教育經費的資金來源;

3) 地方教育附加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為實施”科教興省”戰略,增加地方教育的資金投入,促進本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事業發展,開徵的一項地方政府性基金。該收入主要用於各地方的教育經費的投入補充。按照地方教育附加使用管理規定,在各省、直轄市的行政區域內,凡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的單位和個人,都應按規定繳納地方教育附加。

【納稅人】出讓土地、房屋權屬的單位或個人,即出售人。

【計稅依據】增值稅及附加的計稅依據:官方認可的成交價格(在土地、房屋權屬轉讓時)。

【基準稅率】天津市增值稅及附加的基準稅率為 5.65%。

【增值稅減徵或免徵的情形】房地產獲取產權時間滿兩年免徵增值稅,兩年以內全額徵收。

3、什麼是個人所得稅?

【定義】不動產買賣過程中的個人所得稅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對本國公民、居住在本國境內的個人財產轉讓取得的所得和境外

個人來源於本國的財產轉讓所得徵收的一種所得稅。

【納稅人】出讓土地、房屋權屬的單位或個人,即出售人。

【計稅依據】個人所得稅的計稅依據:官方認可的成交價格(在土地、房屋權屬轉讓時)。

【基準稅率】

① 非居住性質的稅率為增值部分的 20%-30%;

② 一般居住性質的稅率為 1%。

注:不考慮房屋是否滿兩年,具體基準稅率需根據各區地稅局要求而定。

【個人所得稅減徵或免徵的情形】

滿五唯一免徵個人所得稅。

滿五唯一中的”滿五”一般是指從契稅票上填發日期計算,時間滿 5 年或超過 5 年;”唯一”則是指業主在該市,登記在國土局系統裡得只有這一套住宅用地房屋。

4、什麼是印花稅?

【定義】是指因房地產買賣、房地產產權變動、轉移等而對書立的或領受的房地產憑證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稅賦。

【納稅人】買賣土地、房屋權屬的單位或個人,即購買人、出售人。

【計稅依據】官方認可的成交價格(在土地、房屋權屬轉讓時)。

【基準稅率】稅率為:0.05%,同時需繳納貼花的費用:5 元/件。

注:個人銷售或購買住宅暫免徵收 0.05%的印花稅;非住宅交易或公司主體交易,仍需繳納。

5、什麼是土地出讓金

【定義】二手房交易過程中的土地出讓金,主要是針對房改房,即已購公房、按經濟適用住房管理的二類經濟適用住房。即該房是在劃撥的土地上建造的,交易時需補交土地出讓金。

【納稅人】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的單位或個人,即購買人。

【計稅依據】官方認可的房屋建築,土地性質為出讓時免徵土地出讓金,土地性質為劃撥需徵收房價款的 1%的土地出讓金。

6、什麼是土地增值稅?

【定義】土地增值稅是指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築物及其附著物並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以轉讓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貨幣收入、實物收入和其他收入減除法定扣除項目金額後的增值額為計稅依據向國家繳納的一種稅賦,不包括以繼承、贈與方式無償轉讓房地產的行為。

【納稅人】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和其他附著物產權、並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

【計稅依據】納稅人轉讓房地產取得的增值額。增值額=納稅人轉讓房地產取得的收入-法定扣除項目金額。

【基準稅率】土地增值稅為增值部分的 30%-60%。

注:具體金額以稅務局核算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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