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10月19日,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中新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产业集团”)关于所持公司股份进行补充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补充质押的具体情况

中新产业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9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1%,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0.60%)和1,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0.97%)分别质押给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分别作为对2017年4月5日办理的13,800,000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详见2017年4月7日公告[临2017-016])和2016年5月25日办理的23,300,000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详见2016年5月26日公告[临2016-028])的补充质押,质押初始交易日均为2018年10月18日,购回交易日分别为2018年12月31日和2019年5月23日,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截止本公告日,中新产业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154,508,4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48%。本次质押后,中新产业集团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147,83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95.68%,占公司总股本的49.25%。

二、控股股东的质押情况

1.股份质押目的:本次中新产业集团办理的两笔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均为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

2.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中新产业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

3.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本次质押不会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中新产业集团将采取提前还款、追加担保物、补充质押等措施应对。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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