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金不昧須防範道德風險

拾金不昧須防範道德風險

(李女士遺失的手包)

大連市民李女士帶著孩子在餐廳吃飯,不慎將手包遺失在餐廳的座位上,包裡有一個LV的錢包,內裝9000元現金以及銀行卡等。讓她驚喜的是,不久後她接到了撿包者打來的電話,包找回來了,可裡面裝錢的錢包卻不見了。對此撿包者姜先生大吐苦水,稱包是他和別人一起撿的,自己從來沒看到現金。而另外一位撿包者表示,她從沒有動過包,根本沒看到裡面有什麼。(3月6日長江網)

李女士的手包失而復得,按說該感恩姜先生才對。然而,就因為包裡的9000元現金不見了,便懷疑對方並非“完璧歸趙”。於是,原本一樁暖心的佳話,卻偏偏引來一場“論戰”,乃至有走上法庭的趨勢。而這起紛爭無疑提示人們,即便是拾金不昧,也須避免其間的道德風險。

筆者無意揣摩李女士的手包裡是否確有9000元現金。基於李女士已報警,相信不日會有結論。但就姜先生而言,若要證實自身的清白,同樣需要有理有據。不然,在雙方各執一詞的情況下,很可能百口莫辯。而這對於確屬拾金不昧的人來說,無疑會陷入極為尷尬的處境。

拾金不昧須防範道德風險

遺憾的是,姜先生恰恰忽視了相關細節,以致留下讓人遐想的空間。首先,姜先生撿拾手包的地方,並非無人之處,而是一家德克士餐廳的大堂,分明系顧客失落。故而,較為合情合理的做法,是要麼報警、要麼將手包委託餐廳交還失主。即便不相信他人,也當與餐廳人員一道,查驗內中物品,並留下聯繫電話後,方可離去。

道理很簡單,顧客遺落在餐廳座位上的手包,一旦察覺,必然第一時間返回查找。對於撿拾者而言,這也是送還失物最直接、最有效的路徑。而姜先生撿拾手包以後,既不報警,也未告知餐廳方及留下聯繫方式,即獨自離去,似有不妥。顯然,對於欲送還失物的姜先生而言,這並非明智的選項。

誠然,姜先生隨後通過朋友圈發文尋人,並主動聯繫上了失主,可見其並非要“不當得利”。然而,不通過更有希望的餐廳尋找失主,而選擇相對小眾的朋友圈,未免讓人難以理解:倘若非姜先生與李女士有一共同的好友,對方也恰巧看到了李女士在另一朋友圈的尋物啟事,其相遇的幾率實在太小。

拾金不昧須防範道德風險

此外,姜先生打開手包的時機及方式也值得推敲。據與姜先生同行的一位女士說,“(離開餐廳後)他先上的車,然後打開了包,我上車時包已經被打開。”按說,開包驗物,當交給警方為宜,最起碼也應第一時間在餐廳人員的見證下進行。而姜先生沒作上述選擇,已是失策,就更不該在並非一人的情況下,避開同伴獨自開包,從而給人留下口實。

當然,指出上述細節上的瑕疵,並非意味著姜先生一定難脫干係。或許,姜先生並非見利忘義之人,而只是大大咧咧慣了,太過“不拘小節”而已。何況,即便有證據證實,李女士就餐之前,剛剛從銀行取出這筆錢,尚未放回家中,但並不代表沒有在其他地方遺落的可能。故而,姜先生是否“有嫌”,顯然不應僅以此定論。

相信隨著警方的介入,真相終會水落石出。但不管最終結論如何,這起風波卻無疑是前車之鑑。它告誡人們,拾金不昧本是傳統美德,倘若處置失當,則很可能造成無謂的糾紛,導致對當事人的道德評價降低。更重要的是,這種因拾金不昧引發的道德風險,必然帶來負面導向,不利於社會正能量的傳遞,值得所有拾金不昧者引以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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