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媽公交車上吃餈粑被噎死,家屬卻向司機索賠,這合理嗎?

臨近年底,這奇葩事和奇葩人也開始活躍了,看來大家都是在為年底衝業績了。而這兩天就有一個“大媽公交吃餈粑被噎死,然後老伴向公交車司機索賠”的事情被刷屏。

這個新聞背景是這樣的,事情說的是馬大媽和老伴肖大伯一起乘坐公交車,在上車前,馬大媽買了一塊兒餈粑,一邊吃一邊坐車。但是,馬大媽在吃的過程中卻不小心被噎住了,然後就導致氣息不通暢,雖然肖大伯也進行了簡單的救治,並且馬大媽也被及時送往了醫院。但是,最紅馬大媽還是因為搶救無效死亡了。然而,馬大媽死後這肖大伯可沒閒著。肖大伯認為,公交車司機沒有阻止馬大媽吃餈粑,那麼就應該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

大媽公交車上吃餈粑被噎死,家屬卻向司機索賠,這合理嗎?

大媽公交車上吃餈粑被噎死,家屬卻向司機索賠,這合理嗎?

說真的,第一次看完這事的時候我都不敢相信這是真的,而後來在有官方媒體報道後才真的是讓我感覺世界之大,無奇不有了。但是,我們必須明白:在這件事中,公交車司機是沒有任何責任的。

首先,就公交車司機的本身的職責來說,公交車司機需要做的就是安全地把乘客送到對應的站點。當然,這個安全僅僅指的是安全駕駛,比如說,公交車司機不能違反交通規則,不能違規駕駛。舉個例子來說,如果公交司機因為超速或者闖紅燈導致出車禍進而導致車上乘客死亡,那麼肯定是要擔責的。而在這件事中,公交車司機是正常駕駛,大媽吃餈粑被噎死純屬個人行為造成的。就算是說公交車有顛簸,那麼大媽作為一個成年人也是應該自己預防這種風險的,因為這是公交車的固有屬性。就好比我們喝水的時候會有可能被嗆死,但是,我們不能因為被嗆死了,就去找生產水的人,是一樣的道理。

大媽公交車上吃餈粑被噎死,家屬卻向司機索賠,這合理嗎?

然後,就大爺的索賠訴求來說,那就更是無理取鬧了。大爺說公交車司機應該賠償是因為公交車司機本來是應該阻止大媽在公交車上吃東西的。誠然,在公交或者地鐵上確實有要求不能吃東西,但是,這是對乘客的道德要求,司機可以提醒乘客不要吃,也可以不提醒,這不是強制性要求。換句話來說,車上不吃東西,是應該由乘客自覺自願遵守的,而不是說需要司機提醒了才遵守的。這是個人的基本道德素養,本來在車上吃東西就是不文明行為了,你這自己吃東西吃出事了,還要讓司機賠錢,那真的可以說是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了。

大媽公交車上吃餈粑被噎死,家屬卻向司機索賠,這合理嗎?

所以,總的來說,司機是沒有任何責任承擔這種無理索賠的,如說死者家屬繼續無理取鬧,那麼司機則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依法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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