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徵收,應當向被徵收人公開哪些信息?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是市縣人民政府政府作出行政決定將公民、企業或其他組織的房屋予以徵收並給與補償安置的行為,徵收活動影響著被徵收人的根本利益,徵收行為中的有關信息應當及時充分公開以充分保障被徵收人的知情權,那麼被徵收人在房屋徵收中都可以瞭解什麼呢?

萬典律師根據根據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辦法》、《政府信息公開條》和住建部《關於推進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信息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以及各省的實施辦法以及辦案經驗為您作出歸納,希望對廣大被徵收人維護自己權益有所幫助。

第一、主動公開的信息

1、房屋徵收補償法規政策;

2、房屋徵收決定;

3、房屋徵收補償方案;

4、房屋徵收補助、獎勵政策和標準;

5、徵收補償方案制定過程中徵求公眾意見的情況彙總

6、根據公眾意見的修改情況

7、徵收範圍內房屋的調查結果;

8、被徵收房屋分戶的初步評估結果;

9、被徵收房屋分戶補償情況。

10、對未經登記建築物的調查、處理和認定情況


第二、可以申請公開的信息


1、徵收建設項目的項目批准文件

2、房屋徵收補償安置方案批覆

3、用於產權調換房屋的土地審批、規劃、建設審批手續

4、有關征收補償方案修改的聽證資料

5、房屋徵收範圍紅線圖

6、有關城鄉規劃、專項規劃圖紙

7、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8、上一年度國民經濟發展計劃

9、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10、城鄉規劃

11、專項規劃

掌握了以上信息,您對房屋徵收的有關事項瞭解的就夠詳細了,如果您不瞭解具體申請公開的程序步驟,電萬典律師事務所律師專業為您提供諮詢服務:01053329711.工作時間隨時可以致電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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