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國地稅創新合作模式 聯合開展合作規範落實督查

為確保《國家稅務局 地方稅務局合作工作規範(1.0版)》落實到位,雲南省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聯合組成兩個督查組,於10月19日至23日對昆明、玉溪等六個州、市國、地局和部分縣、市、區國、地局落實《合作規範》情況進行了聯合督查。通過督查,對推進各地充分落實《合作規範》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

一是有利於整合人力資源,提高工作效率。兩個督查組由國、地稅雙方各確定一名具體負責國地稅合作事宜的徵管處副處長任組長,分別帶隊負責,抽調雙方負責國地稅合作事宜的人員參與,具體開展督查工作。督查過程中,要求各級國、地稅局按督查要求在前期自查的基礎上,統一彙報,統一接受督查,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有利於全面開展督導,詳細瞭解情況。督查組在實地督查過程中,採取由國地稅雙方自行確定一方為主,對國地稅合作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彙報的模式。一定程度上促進了被檢查國、地稅局充分對前期合作事項、合作成果、存在問題和工作建議等進行溝通協商,形成統一共識。同時,也有利於雙方就各自開展工作的特點進行補充和補正,促進相互交流,便於更加全面和深入的瞭解各地合作的詳細情況。

三是有利於促進溝通協調,推進縱深合作。通過此次聯合督查,各級國、地稅部門紛紛表示,在彙報、座談、交流等過程中,各級國、地稅間、上下級稅務機關間的溝通交流都更為充分有效,極大地促進了國地稅合作的橫向和縱向間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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