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你相關!公職人員掛證執業藥師開始整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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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南平市人社局發佈《關於開展清理公職人員利用職稱、職業資格證書違規掛靠取酬行為專項工作的通知》,決定在全市範圍內組織開展公職人員利用職稱、職業資格證書違規掛靠企業或社會中介機構、取酬行為專項清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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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清理對象

全市各級黨政機關、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民主黨派、群團組織、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在職在編的工作人員。

二、清理內容

此次清理內容為清理對象將本人的職稱、職業資格證書提供給非本人所在單位使用的行為,無論是否取得報酬。其中職稱是指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如工程師、主治醫師等職稱,職業資格是指國家人社部發布的《關於公佈國家職業資格目錄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68 號)文件中規定的140項職業資格(文件可在南平市人社局網站下載中心欄目下載),如律師證,造價工程師、註冊會計師、執業藥師、註冊建造師、註冊監理工程師等。各級各部門要重點圍繞清理對象在企業違規掛靠職稱、職業資格證書及掛證取酬等問題,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隸屬本單位的公職人員,通過填報表格,逐人逐項核實查清,特別是對具有相關職稱和職業資格的群體要做重點調查摸底,確保無一遺漏,不留死角。

三、清理時限(分三階段)

第一階段:自查自糾階段

從本《通知》下發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所有公職人員如實填寫《公職人員職稱與職業資格“掛證”情況登記表》(含未掛靠的公職人員),報本單位存檔備案。確因工作需要在本單位外兼職並領取報酬的,應當提供報經有關部門批准的證明材料。未經有關部門批准有“掛證”行為的人員應主動與“掛證”單位聯繫,終止合同或者註銷註冊,停止“掛證”行為。

第二階段:查處整改階段

從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月31日,由各級主管部門組織排查,通過查詢住建、水利、交通、食藥監等信息數據庫進行核查,掌握公職人員掛證、取酬等情況。發現未自查自糾的,經核實後依法依規予以處理。

第三階段:材料彙總上報階段

各級主管部門負責彙總本單位及下屬單位自查自糾情況並填寫相關表格。市直各單位於2019年2月15日前將《公職人員職稱、職業資格“掛證”情況彙總表》一式二份(含電子版)以及清理整改報告統一報送市人社局。各縣(市、區)人社局於2019年2月28日前將《各縣(市、區)公職人員職稱、職業資格“掛證”情況彙總表》一式二份(含電子版)以及清理整改報告統一報送市人社局。


與你相關!公職人員掛證執業藥師開始整治了!

這次,嚴查掛證的範圍已經延伸至公職人員了,可見整治力度是多麼大!其實在今年,對於掛證執業藥師,頻頻查處、頻頻通告。各省藥監局發力整治,大批掛證執業藥師被查處並通報。除此之外,不少省市還出臺了文件,表態嚴厲整治。

與你相關!公職人員掛證執業藥師開始整治了!

可以預見,今後“掛證”監管無疑越來越嚴!在全國嚴查執業藥師掛靠兼職的情況下,或將有更多掛證的執業藥師將被公示、註銷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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