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沒有“節假日”

去年元旦假期,從事交通安全宣傳工作的我,隨一線民警上路巡邏。剛下過一場大雪後的道路上,來往車輛比平時少了許多,道路上顯得有些“冷冷清清”,但執勤民警的敬業精神令筆者感動。時值元旦,大多數崗位上的人們也許都在自己溫暖的家裡歡度新年,但我身邊的交警卻冒著嚴寒,走在冰冷的雪地上,嚴肅認真、一絲不苟地巡視著來來往往的車輛,不時地糾正著各類違法違規行為。筆者跟隨上路僅兩個小時,令人擔心的是,在檢查的10輛機動車中,竟有3輛存在交通違法行為,更令人吃驚的是在對這些違法駕駛人進行教育時,他們竟滿臉疑惑地問:“怎麼,過元旦放假了,你們還查車?”

大家都知道,“元旦”、“春節”、“五·一”、“十·一”等都是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同時也是閤家團圓、吉祥喜慶的日子或黃金旅遊周。在這些節假日裡,安全回家對每一個出行者或學生、外出務工人員返鄉至關重要。為了保障行車安全,維護道路暢通,各級交管部門不但不放假休息,還會從機關科室抽調警力,加大路面巡邏巡查力度。與此相悖的是,節假日期間,一些駕車者鋌而走險,有的人認為交管人員也放假休息,路上無人管,就可“無憂無慮”地駕車了;有的人被巨大的利潤所誘惑,拿乘客的生命財產當兒戲,使用報廢車、帶病車、拼裝車或超員超載等違法手段來上路營運,大發不義之財。而一些乘客為了出行方便或時間緊迫,不顧自身安全,乘坐危險車輛,客觀上為違法提供了“市場”,給道路交通安全埋下了隱患。

安全沒有“節假日”。交通安全是每一名駕車者、交通參與者大腦中無時不存在的信條和警示,不要認為安全工作只是交管人員的事,恰恰相反,交管人員冬迎寒冷、夏頂酷暑,不是為了他自己,而是為了駕車者、交通參與者的人身財產安全和千家萬戶的安寧和幸福……2019元旦鐘聲即將敲響,希望廣大駕駛人朋友和交通參與者,一定要摒棄“節假日”念頭,心中牢記交通法律法規,做到安全警鐘長鳴,共同維護好道路交通秩序,同時積極向交警部門舉報酒後駕駛、報廢車復駛、農用車違法載人等各類嚴重違法行為,協助交通管理部門有效清除事故隱患,確保路暢民安,讓千家萬戶在歡樂、吉祥中度過每一個“節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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