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两年了,你其实还算应届毕业生!

毕业两年了,你其实还算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一直是公务员考试的“主力军”,那么应届生的定义是什么?哪些人在报考国家公务员考试算应届生呢?其实应届毕业生这个问题一直困扰了很多考生,最近也有很多小伙伴在后台私聊小编。就针对应届生的身份如何确定,小编选择了一些具代表性的问题,供大家参考,看看是否会遇到相应的问题。

具体问题

“我是17届的学生,在两年择业期内,填报名表的时候应该填应届生吧?”

“我是18届刚毕业的学生,是应届生身份吗?”

“我是2019年6月份毕业,我可以报名公务员考试吗?”

这些问题是大家问的最多的问题,下面小编就为大家答疑解惑。

毕业两年了,你其实还算应届毕业生!

其实最多的问题就是毕业一两年内算不算应届生。严格意义上的应届毕业生须是当年从高校毕业出来大学生。毕业两年后的学生不应该属于应届生。但对于在毕业后的次年的某一个时间段内地毕业生,很容易发生“应届”的概念模糊化。这主要看招聘单位的界定了。接下来给大家看看应届生定义。

应届生的定义

应届生的定义非常的简单,就是当年毕业的学生。比如参加2019年度公务员考试,2019年毕业的学生就是应届毕业生。

但在公务员考试的规定中,有这么三种情况,虽然不是应届生,却能以应届生的身份报考公务员。

具备应届毕业生身份的情况

第一种是在择业期内的往届毕业生。

国家统一招生的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按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上述中户口、档案、组织关系未落实的,无论是保留在学校所在地,还是保留在生源地的,均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注意:非统招的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不按应届毕业生对待,即使是毕业的当年,也不属于应届生。

PS:这里指的择业期,也就是尚未就业,主要看是否签订三方协议,如果已经签订三方协议,那就肯定不是应届毕业生了。

有人问已经签订三方协议了,还能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么?需要明确这一点,就业协议不等于劳动合同,已签署就业协议但并未报到的,可和公司协商解约,明确到时候能够重新进行派遣即可。但如果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就算是落实工作了,不能再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

第二种是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生

有部分考生在上学前,曾有过工作经历,也就是先上班,后上学的,这类应届毕业的考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第三种是“四项目”人员服务期满当年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当年,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

温馨提示:应届生专指考试当年顺利毕业的毕业生,上述第一和第二类人员虽也可报考要求为应届生的公务员职位,但并非也叫应届生,只能理解为具备报考国家公务员应届生资格,可按应届生对待。而第三类人员是属于应届生身份的。

作为应届毕业生考2019年上半年重庆公务员有没有优势?优势在哪里?

应届毕业生的劣势就在于工作经验缺乏,但他们所拥有的知识都比较新,更新能力比较强,应对变化的能力也比较活跃,精力和体力也正处于一个上升的阶段,所以应届毕业生应该充分的利用好这些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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