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第一案”

十大“第一案”

全文字數4583,閱讀時間約9分鐘。

十大“第一案”
十大“第一案”

王仲是改革開放後第一個因貪汙腐敗被判死刑的官員。

四十年以來,改革開放的紅利浸潤到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帶來發展機遇的同時,也衍生出各種誘惑。

在這四十年波瀾壯闊的反腐進程中,就有這麼一批權力不受制約、在誘惑面前失守的人倒下。查處這些“第一案”,既打擊了腐敗分子的囂張氣焰,彰顯了黨中央以“零容忍”的態度懲治腐敗的決心,也體現出攻堅克難、敢於亮劍的改革精神。尤其是十八大以來,查處腐敗大案要案毫不手軟,形成了強大的震懾效應,有效遏制了腐敗蔓延勢頭,正風、肅紀、懲貪,卓有成效。

改革開放後反腐第一案

案例回放:

1979年,時任廣東省海豐縣縣委書記王仲收受了一臺黑白電視機,從此一發不可收拾。當時,海豐縣正處在打擊走私販私鬥爭高峰期,查繳的私貨堆積如山,王仲借“視察”之機將大量緝私物品據為己有,再轉賣。到1981年,王仲侵吞緝私物資、受賄索賄的總金額達6.9萬元,相當於當時一個普通幹部100年的工資收入。海豐縣也成為遠近聞名的私貨市場,甚至被譏諷為“遠東的國際市場”。

時任中央紀委書記陳雲親自過問此案,認為在改革開放的關鍵時刻,王仲起到非常壞的作用,必須依法懲處。最終,王仲被判處死刑,該案也被稱為“改革開放以來反腐第一案”。

【點評】 上世紀80年代正值改革開放初期,不少人鑽改革空子,找新舊體制交接縫子。這一時期的突出問題是經濟領域犯罪,主要表現為一些海關監管失職,走私猖獗,在“價格雙軌制”下“官倒”盛行。1981年,國務院還專門發出過打擊投機倒把和走私活動的通知,中央接連查辦了一批典型案件,除了王仲,還查辦了海南省第一任省長梁湘。梁湘縱容妻兒倒賣房產,最終因以權謀私被撤職。這一系列案件的查辦,讓犯罪分子受到震懾,歪風邪氣有所收斂,經濟秩序也逐步恢復。

第一個被查的“特大老虎”

案例回放:

1995年4月5日,時任北京市常務副市長王寶森懾於反腐敗威力飲彈自盡。次日,原中央政治局委員、北京市委書記陳希同引咎辭職。這一消息猶如平地驚雷,揭開了北京市的“蓋子”。

在對王寶森違法犯罪活動的調查過程中,陳希同的問題被悉數牽出:侵吞貴重物品、腐化墮落、牟取非法利益、嚴重失職等等。1998年,陳希同最終因貪汙罪和翫忽職守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六年,成為改革開放以來第一個因貪腐問題被判刑的中央政治局委員。而以陳希同為中心有22名涉案人員,包括其秘書和兒子等人。

十年後,另一個原中央政治局委員陳良宇步陳希同後塵,在上海市委書記任上落馬,因濫用職權罪和受賄罪被判有期徒刑十八年。此後,還有原中央政治局委員、重慶市委原書記薄熙來被判無期徒刑,4年多後,同樣身為原中央政治局委員、重慶市委原書記的孫政才亦因受賄罪被判無期徒刑。

【點評】 改革開放進程中,反腐敗鬥爭步履不停,力度不減。不管是上世紀90年代還是21世紀,反腐敗鬥爭既要“揭蓋子”,更要“挖幕後”“鏟毒瘤”,消除特權思想。要知道,在法律面前沒有特殊公民,誰也不能無法無天、恣意妄為。正如在查處陳希同案時,時任國務院總理朱鎔基所說:“反腐敗要先打老虎後打狼,對老虎絕不能姑息養奸。”

首名國家領導人被判死刑

案例回放:

2000年9月14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原副委員長成克傑因受賄罪被執行死刑,他也因此成為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個因貪腐被判處死刑的國家領導人。

從1986年起,成克傑先後擔任廣西壯族自治區副主席、黨委副書記,直至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也正是在1986年,他認識了老領導的兒媳婦李平,幾年後,兩人有了特殊關係。為了結婚,兩人沆瀣一氣,通過官商勾結、大肆賣官等方式瘋狂斂財。短短4年間,兩人非法收受的賄賂款物合計4109萬元。

十大“第一案”

身為國家領導人,成克傑知法犯法,最終沒能逃脫黨紀國法的制裁。

在成克傑被判死刑的半年前,另一名省部級高官、原江西省副省長鬍長清因受賄540餘萬元被判處死刑。巧合的是,他落馬亦是因為情婦。1999年,胡長清參加昆明世博會期間,神秘失蹤,原來是私自跑到廣州去幫情婦胡某辦理購房和調動手續,中央紀委隨即對他進行審查,一起貪腐大案最終大白於天下。

【點評】 懲腐須得用重典。不管他的級別有多高,都必須打掉其仰著脖子看天的官架子,即使是國家領導人,必要時也能懲以死刑。本世紀以來,至少已有16名副廳級以上官員被判處死刑,除了成、胡二人,還包括內蒙古政協原副主席趙黎平、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原局長鄭筱萸等人。對這些人的查辦,說明了我黨反腐態度堅決,嚴重觸犯國法的高官不能免死是共識,再大的權,有罪必懲。

“河北第一秘”隕落

案例回放:

自稱“河北第一秘”的原河北省國稅局局長李真的一生充滿傳奇色彩。他用5年時間完成一般職工到廳級幹部的跨越,當上河北省委辦公廳副主任,其間在省政府、省委均擔任過秘書。即使後來調任省國稅局,他依然對外宣稱:“我仍是辦公廳副主任。”

依靠“秘書”職位資源,李真將其能量發揮至最大,不僅夥同前任秘書打通“權錢”通道,還把持著河北官員的升遷管道。甚至有人評價李真:他是可以左右河北權力系統的人,其地位相當於“二書記”,想讓誰上就讓誰上。李真的受賄數額達1051萬元,創下了當時河北黨政領導幹部貪汙受賄犯罪數額之最,他也因此在2003年被判處死刑。

【點評】 作為領導幹部的“身邊人”,秘書打著領導旗號胡作非為的事常有發生。除了李真,還有陳良宇的秘書秦裕、陳希同的秘書陳健,甚至是周永康的“秘書幫”等,他們分享和遞延了領導幹部的權力,逐漸成為腐敗的高發易發人群。李真曾說,“我做秘書時雖有人管,但沒人監督”,秘書腐敗的隱蔽性及對其監督的缺位讓他們有恃無恐。要想扼制秘書腐敗,除釐清領導與秘書的職責外,還要不怕投鼠忌器、敢於監督。

第一個被查的地級市紀委書記

案例回放:

2004年7月,湖南常德市原紀委書記彭晉鏞因貪汙罪、受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六年。他也成為改革開放後,第一個被查處的地級市紀委書記。

彭晉鏞曾給人留下“清正廉潔”的印象,下基層時還幫農民洗過腳,為他贏得了勤政親民的形象。但他在市紀委書記任上,卻大搞一言堂、私設“小金庫”、干預案件處理、插手人事任免等。這名長期監督別人的紀委書記最終從權力頂峰跌落,鋃鐺入獄,發人深省。

【點評】 紀檢監察系統不是天然的“保險箱”,紀檢監察干部也沒有天生的免疫力。信任不能代替監督,要嚴防“燈下黑”,刀刃向內,查處紀檢“內鬼”。近年來,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勇於“自曝家醜”,尤其是十八大以來,查處了魏健、曹立新、朱明國、謝克敏等一批嚴重違紀的紀檢監察干部,在“清理門戶”上不手軟,努力“建設一支讓黨放心、人民信賴的紀檢幹部隊伍”。

“第一女貪官”被判死緩

案例回放:

2005年12月,黑龍江省政協原主席韓桂芝因受賄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十年間,她先後非法收受財物共計700多萬元,在當時成為建國以來最大的女貪官。

韓桂芝仕途順遂,歷經大興安嶺林管局副局長、黑龍江省監察廳副廳長、省委組織部副部長等職務後,升任省委副書記。但在其升遷過程中,也伴隨“以色謀權”“以權謀色”,據悉,其官路亨通後包養了不少情人。她不僅貪色,更貪財,尤其是在人事任免上,為他人職務晉升、調整謀取利益,還對“官帽”明碼標價,攜全家人之力買官賣官,大肆貪腐,最終落得個家破人亡的結局。

【點評】 在一眾貪腐官員中,女貪官的身影並不多見,但近年來卻呈上升趨勢,北京市委原副書記呂錫文,山西省委原常委、統戰部部長白雲均已落馬。她們的升遷乃至落馬軌跡有些相似之處,快速提撥、家族式腐敗。相較於男貪官,女貪官這種“以柔克剛”的方式在違反法律的同時,也敗壞了社會風氣,嚴重腐蝕了幹部隊伍的純潔性。

改革開放後最大“老虎”

案例回放:

隨著2014年7月29日原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被立案審查,“刑不上常委”的謬論不攻自破。在這之前,圍繞他曾工作過的地方和部門,中央紀委已查處大批官員,其中包括曾經的貼身秘書及其親友黨羽。

周永康案背後有宗派主義、山頭主義身影,還呈現出家庭式腐敗的特徵,為了自己或小集團的利益侵吞國家公帑,嚴重損害黨內政治生態。2015年6月11日,周永康因犯受賄、濫用職權、故意洩露國家秘密罪被判處無期徒刑。

【點評】 十八大至今已有100多名省部級以上“老虎”落馬,正國級的周永康領榜首,可算是官中之大虎,國中之大蠹。他視主政的地方、領域為“獨立王國”,把國家“公器”當做個人“私器”,下決心剷除這些“毒瘤”,是黨和人民的必然選擇。對周永康的查處,說明“打虎”需要政治勇氣,這既是一條艱難之路,更是一條必經之路。

最大“軍老虎”落馬

案例回放:

2015年3月初,軍方公佈了14名被查處的軍級幹部,其中包括剛被提拔為浙江省軍區副政委的郭正鋼。隨著郭正鋼的落馬,其父郭伯雄逐漸浮出水面,4個多月後,這名原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軍委副主席被查,“郭家軍”背後的“大老虎”終究在劫難逃。在郭伯雄之前,另一名軍中“老虎”中央軍委原副主席徐才厚已落馬,徐才厚終因病醫治無效死亡,郭伯雄因犯受賄罪被判無期徒刑。

【點評】 強軍就得先治軍,治軍必須反腐。郭伯雄、徐才厚虛化弱化了軍委主席負責制,嚴重觸犯政治底線,大肆提拔自己人,搞亂了軍隊,把軍隊置於危險境地。對他們的查處,是在緊要關頭挽救了黨、挽救了軍隊,為軍改清除了障礙。如今,軍中仍在全面開展肅清郭徐流毒的活動,讓軍隊迴歸乾乾淨淨、清清爽爽的傳統本色。

第一個被追回的紅通人員

案例回放:

2015年4月25日,潛逃出境14年之久的原中國經濟開發信託投資公司上海營業部總經理戴學民被緝捕歸案。此前3天,我國公佈了100名涉嫌犯罪外逃人員的“紅色通緝令”,戴學民成為“紅通”名單公佈後的第一個落網人員。

戴學民被抓捕的半個月後,潛逃新加坡4年的江西省鄱陽縣財政局經濟建設股原股長李華波被遣返回國,他是“紅通”名單上的2號疑犯。這次遣返是我國國際追逃追贓專項行動中,首個成功的國際執法合作案例,意義重大。

十八大後,“天網”行動佈下天羅地網,“百名紅通”集中公開曝光,追回來的遠超新增外逃的。截至2018年4月底,“天網行動”先後從90多個國家和地區追回外逃人員4141人,其中國家工作人員825人,“百名紅通”人員52人,追回贓款近百億元人民幣。

【點評】 海外追逃追贓被稱為反腐敗的第二戰場,在這一戰場上,我國織密“天網”巧“獵狐”,同時積極深化國際反腐敗執法合作,決不讓國外成為腐敗分子的“避罪天堂”。同時,還要築牢放逃堤壩,堵住腐敗分子後路,“讓已經潛逃的無處藏身,讓企圖外逃的丟掉幻想”。

國家監委成立後打落“首虎”

案例回放:

今年3月23日,國家監察委員會在北京正式揭牌。4月1日,貴州省委原常委、副省長王曉光落馬的消息被坐實,他也成了國家監委成立後打落的“首虎”,同時也是十九大後落馬的第五個副省長。

時隔近半年,王曉光於9月20日被“雙開”。在其“雙開”通報中,有一些說法還是十八大後首次提及,比如“熱衷於閱看有嚴重政治問題的境外書刊”“不遵守外事工作紀律”“痴迷蘭花”等。目前,王曉光已被提起公訴。

【點評】 揭牌之初就有省部級官員落馬,充分表明黨中央懲治腐敗的堅定決心,節奏不變、力度不減的反腐態度。各級監委會的成立,讓反腐從黨內擴展到整個國家層面,隨著這一輪反腐風暴來襲,腐敗分子不再有藏身之地,反腐敗鬥爭壓倒性勝利必將來臨。

十大“第一案”

視覺 / 曾麗

▼下滑到留言區 發表你的看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