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債多次催還未果“限高”治住老賴

近日,三亞市城郊人民法院通過網絡財產查控,並對一“老賴”採取“限高”等措施後,成功促使被執行人履行兩起買賣合同糾紛債務。

被執行人海南某建築裝飾設計工程有限公司系申請人李某、呂某和王某兩宗買賣合同糾紛案的共同被執行人。2012年12月至2013年8月間,被執行人因項目工程裝修需要,分多次向兩案申請人購買石材、瓷磚等材料。被執行人支付部分貨款後,剩餘部分一直拖欠未支付,申請人多次催還未果,遂起訴至法院。經三亞市城郊人民法院判決,被執行人海南某建築裝飾設計工程有限公司需向兩案申請人支付76322元和33496.9元貨款。判決生效後,因被執行人一直未履行給付義務,兩案的申請執行人向三亞市城郊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承辦法官多次通知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柴某到法院接受詢問,可柴某皆以各種藉口推諉。執行法官果斷採取措施,通過網絡查控,將其公司名下賬戶凍結,並將該公司法定代表人柴某列入“限高”名單。懲戒措施生效後,被執行人的業務開展受到影響,柴某也因被“限高”而無法乘坐飛機和高鐵。此後,執行法官密切關注案件進展,多次打電話告誡、督促柴某及時履行債務、及時到法院接受詢問,並告誡其躲避、抗拒執行所承擔的法律後果。

在這一系列有效措施之下,柴某終於主動和執行法官聯繫,承認了錯誤,表示願意履行債務。之後,被執行人速到三亞市城郊人民法院將全部款項交納完畢,兩起案件順利執結。(記者 吳英印 通訊員 海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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