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辰法院執行法官朱鋼妥善執結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被執行人劉某訴訟期間,經我院多次傳喚均不到庭,後經缺席判決劉某償還申請執行人張某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計50餘萬元。但劉某一直東躲西藏,躲避執行。
申請人提供線索告知法院劉某在河東區某商場經營一家奶茶店,承辦人第一時間前往該奶茶店將劉某拘傳到庭。到庭後,劉某仍然態度強硬,甚至撥打了110來威脅法官,面對這種情況,法官依法擬對其採取拘留措施,在醫院進行拘留前抽血體檢之際,暈血的劉某突然情緒崩潰,主動聯繫其朋友閻某前來籌錢。
回到法院後,在法官的主持下,雙方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欠款本金及利息共計60萬元,被執行人於次日償還10萬元、十日內償還10萬,剩餘40萬元於六個月內付清。閻某自願作為擔保人為被執行人提供西青區某處房屋做擔保,若被執行人不按照約定付款,申請人將請求法院追究擔保人的擔保責任、依法處置擔保人的房屋。法官的這一天輾轉於法院、被執行人工作地點、體檢醫院之間,爭分奪秒擒“老賴”,苦口婆心促和解,送走了雙方當事人,已是晚上八點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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