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貸氾濫的結果為什麼要讓借貸人來承擔?

現金貸監管後出現的空白期內,也就是從去年十二月至如今,時不時刷新聞都能刷出關於網貸者無力再以貸養貸後慘遭暴力催收不堪壓力走上不歸路。相對於在社會呆過好幾年的的社會人士,還處於象牙塔的大學生們屬於是重災區,他們不具備還貸能力,也不具備社會人士的抗壓能力,往往等待著他們的是一條走向死亡的絕路。

網貸氾濫的結果為什麼要讓借貸人來承擔?

網貸氾濫的結果為什麼要讓借貸人來承擔?

以下是個人觀點,如有不對請見諒。

  1. 大學生如何借到貸款?根據本人親身經歷網貸巔峰時期號稱一張身份證立下3000元並不作假,小貸公司根本不關心你是否有還貸能力,也不關心你是否是學生,甚至於還有專門針對學生的小貸公司以學生作為放貸主體可說為喪盡天良也不為過,學生長期處於象牙塔內不懂這些套路,難道你們還不懂嗎?

  2. 借款後還不起是誰的責任?首先借款人在自己沒有還款能力的情況向放貸公司申請消費貸款是不對的,但是說句人情上的話學生自制能力較差,那麼請問放貸公司當時在放貸的時候有沒有考慮過這個問題?我個人認為在這個問題上不能只追究借款人的責任,放貸公司也存在審核不規範甚至設下套路誘導學生以貸養貸致使其越陷越深。國家的法律法規在不斷的完善,但是對於新興事物是否要先探其深淺在其還未造成重大影響前先對其進行規範規定,讓其在合理合法的情況下發展呢?

  3. 暴利催收所造成的後果應由誰承擔?部分借款人因承受不住暴力催收的壓力選擇自我了結,可以說是被逼死的,那麼催收人員是否要負部分責任,據內行人說放貸公司巴不得借款人逾期,因為有高額的罰息,那是比利息更暴利的東西,加上學生一般較好忽悠比較怕事,聯繫其家裡人,家裡人一般為了不影響小孩的前途和學業也會選擇交錢了事。可是是否想過家裡有能力償還的還好,無能力償還的該怎麼辦?這是要把一個家庭往深淵裡推,分分鐘一個家庭就支離破碎。

如今國家已經出明文規定不允許向在校大學生放貸,這是好事。會出現網貸慘劇的情況絕不可能僅僅是借款人自身的原因,這是網貸不規範、催收方式太暴力、監管不力的共同造成的。但是後果卻總是讓借款人承擔,這後果卻成為永別。市場的不理智導致了一個個人間慘劇,肥美了一批批資本家。

網貸氾濫的結果為什麼要讓借貸人來承擔?

這是條不歸路,人生不易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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