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验收缺陷项目划分A、B、C

说明:本条是对《消防工程工程师备考知识点——脑洞大开9)的补充

★★★★消防设施质量验收判定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工程施工质量缺陷,当A=0,且B≤2,且B+C≤6时,竣工验收判定为合格;否则,竣工验收判定为不合格。

一、严重缺陷项(A)

8.0.4条第1、2款

1)应检查室外给水管网进水管管径供水能力,并应检查消防水箱消防水池容量,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2)当采用天然水源作系统的供水水源时,其水量、水质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检查枯水期最低水位时确保消防用水的技术措施。

8.0.6条第4款

4)打开消防水泵出水管上试水阀,当采用主电源启动消防水泵时,消防水泵应启动正常;关掉主电源,主、备电源应能正常切换。

8.0.6条第4款

4)打开消防水泵出水管上试水阀,当采用主电源启动消防水泵时,消防水泵应启动正常;关掉主电源,主、备电源应能正常切换。

8.0.8条第1款

1)管道的材质、管径、接头、连接方式及采取的防腐、防冻措施,应符合设计规范及设计要求。

8.0.9条第1款

1)喷头设置场所、规格、型号、公称动作温度、响应时间指数(RTI)应符合设计要求。

8.0.11条

系统流量、压力的验收,应通过系统流量压力检测装置进行放水试验,系统流量、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8.0.12条第3、4款 系统模拟灭火功能试验

3)压力开关动作,应启动消防水泵及与其联动的相关设备,并应有反馈信号显示。

4) 电磁阀打开,雨淋阀应开启,并应有反馈信号显示。

2、 重缺陷项(B)

8.0.5条第1~3款

1)消防泵房的建筑防火要求应符合相应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的规定。

2)消防泵房设置的应急照明、安全出口应符合设计要求。

3)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装置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8.0.6条第1、2、3、5、6款 消防水泵验收

1)工作泵、备用泵、吸水管、出水管及出水管上的泄压阀、水锤消除设施、止回阀、信号阀等的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吸水管、出水管上的控制阀应锁定在常开位置,并有明显标记。

2)消防水泵应采用自灌式引水或其他可靠的引水措施。

3)分别开启系统中的每一个末端试水装置和试水阀

,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信号装置的功能均符合设计要求。

5)消防水泵停泵时,水锤消除设施后的压力不应超过水泵出口额定压力的1.3~1.5倍。

6)对消防气压给水设备,当系统气压下降到设计最低压力时,通过压力变化信号应启动稳压泵。

8.0.7条第1、2、3、4、6款 报警阀验收

1)报警阀组的各组件应符合产品标准要求。

2)打开系统流量压力检测装置放水阀,测试的流量、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3)水力警铃的设置位置应正确。测试时,水力警铃喷嘴处压力不应小于0.5MPa,且距水力警铃3m远处警铃声声强不应

小于70dB

4)打开手动试水阀电磁阀时,雨淋阀组动作应可靠。

6)与空气压缩机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联动控制,应符合设计要求。

8.0.8条第4、5款 管网验收

4)管网不同部位安装的报警阀组、闸阀、止回阀、电磁阀、信号阀、水流指示器、减压孔板、节流管、减压阀、柔性接头、排水管、排气阀、泄压阀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5)干式喷水灭火系统管网容积不大于2900L时,系统允许的最大充水时间不应大于3min;如干式喷水灭火系统管道充水时间不大于1min

,系统管网容积允许大于2900L。预作用喷水灭火系统的管道充水时间不大于1min。

8.0.9条第2款

2)喷头安装间距,喷头与楼板、墙、梁等障碍物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

8.0.10条

水泵接合器数量及进水管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消防水泵接合器应进行充水试验,且系统最不利点的压力、流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8.0.12条第5~7款

5)消防水泵启动后,应有反馈信号显示。

6)加速器动作后,应有反馈信号

显示。

7)其他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启动后,应有反馈信号显示。

三、轻缺陷项(C)

8.0.3条第1~5款 竣工资料

1)竣工验收申请报告、设计变更通知书、竣工图;

2)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

3)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过程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质量控制检查资料。

8.0.6条第7款

7)消防水泵启动控制应置于自动启动档。

8.0.7条第5款

5)控制阀均应锁定在常开位置

8.0.8条第2、3、6、7款

2 管网排水坡度及辅助排水设施,应符合本规范第5.1.10条的规定。

第5.1.10条:管道横向安装宜设0.002~0.005的坡度,且应坡向排水管;当局部区域难以利用排水管将水排净时,应采取相应的排水措施。当喷头数量小于或等于5只时,可在管道低凹处加设堵头;当喷头数量大于5只时,宜装设带阀门的排水管。

3)系统中的末端试水装置、试水阀、排气阀应符合设计要求。

6)报警阀后的管道上不应安装其他用途的支管或水龙头。

7)配水支管、配水管、配水干管设置的支架、吊架和防晃支架,应符合本规范第5.1.8条的规定。

补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验收缺陷项目划分A、B、C

第5.1.8条:

1)管道应固定牢固;管道支架或吊架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表5.1.8的规定。

2)管道支架、吊架、防晃支架的型式、质材、加工尺寸及焊接质量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管道支架、吊架的安装位置不应妨碍喷头的喷水效果;管道支架、吊架与喷头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300mm;与末端喷头之间的距离不宜大于750mm。

4)配水支管上每一直管段、相邻两喷头之间的管段设置的吊架均不宜少于1个,吊架的间距不宜大于3.6m

5)当管道的公称直径等于或大于50 mm时,每段配水干管的配水管设置防晃支架不应少于1个,且防晃支架的间距不宜大于15 m;当管道改变方向时,应增设防晃支架。

6)竖直安装的配水干管除中间用管卡固定外,还应在其始端和终端设防晃支架或采用管卡固定,其安装位置距地面或楼面的距离宜为1.5~1.8 m。

8.0.9条第3~5款

3)有腐蚀性气体的环境和有冰冻危险场所安装的喷头,应采取防护措施

4)有碰撞危险场所安装的喷头应加设防护罩

5)各种不同规格的喷头均应有一定数量的备用品,其数量不应小于安装总数的1%,且每种备用喷头不应少于10个

8.0.12条第1、2款 模拟灭火功能试验

1)报警阀动作,水力警铃应鸣响。

2)水流指示器动作,应有反馈信号显示。

补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验收缺陷项目划分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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