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亞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吉林亞泰生物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暫時閒置募集資金購買理財產品的進展公告

特 別 提 示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公司2018年第六次臨時董事會和2018年第一次臨時監事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所屬子公司繼續使用暫時閒置募集資金購買理財產品的議案》,同意吉林亞泰醫藥產業園管理有限公司、吉林亞泰明星製藥有限公司、吉林亞泰生物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亞泰集團長春建材有限公司在合理規劃資金使用並確保不影響募集資金項目建設和募集資金使用計劃的前提下,繼續使用暫時閒置募集資金合計不超過人民幣106,000萬元購買保本型理財產品,使用期限自公司2017年第八次臨時董事會通過的使用期限結束之日(2018年8月8日)起延期6個月(不得超過6個月),公司前述子公司可在使用期限及額度範圍內滾動投資(公告詳見2018年6月21日《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和《證券日報》)。

公司2019年第一次臨時董事會和2019年第一次臨時監事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所屬子公司繼續使用暫時閒置募集資金購買理財產品的議案》,同意公司所屬子公司在合理規劃資金使用並確保不影響募集資金項目建設和募集資金使用計劃的前提下,繼續使用暫時閒置募集資金合計不超過人民幣50,000萬元(含50,000萬元且包含尚未到期的理財產品22,500萬元)購買保本型理財產品,其中吉林亞泰醫藥產業園管理有限公司使用暫時閒置募集資金購買保本型理財產品的最高額度不超過7,500萬元(含7,500萬元),吉林亞泰明星製藥有限公司使用暫時閒置募集資金購買保本型理財產品的最高額度不超過22,500萬元(含22,500萬元),吉林亞泰生物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暫時閒置募集資金購買保本型理財產品的最高額度不超過20,000萬元(含20,000萬元)。使用期限自公司2018年第六次臨時董事會通過的使用期限結束之日(2019年2月7日)起延期6個月(不得超過6個月),公司前述子公司可在使用期限及額度範圍內滾動投資(公告詳見2019年1月9日《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和《證券日報》)。

一、本次購買理財產品情況

公司所屬子公司——吉林亞泰生物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於2019年1月8日以部分閒置募集資金人民幣20,000萬元在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春分行辦理了結構性存款業務。結構性存款業務具體情況如下:

1、產品名稱:結構性存款

2、存款金額:人民幣20,000萬元

3、年利率:3.3%

4、交易日:2019年1月8日

5、起息日:2019年1月8日

6、到期日:2019年5月13日

公司及所屬子公司——吉林亞泰生物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與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春分行不存在關聯關係。

二、資金來源及投資風險控制

本次進行現金管理的資金來源為暫時閒置的募集資金。本次將暫時閒置的募集資金用於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春分行的結構性存款,能夠提供保本承諾,安全性高、流動性較好,風險可控。

三、對公司的影響

公司所屬子公司--吉林亞泰生物藥業股份有限公司運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是在確保日常運營和募集資金安全的前提下實施的,不影響募投項目投資進展,不影響吉林亞泰生物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主營業務的正常開展,有利於提高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四、相關意見

獨立董事、監事會及保薦機構意見已於2019年1月9日刊載於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吉林亞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O一九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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